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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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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耻辱“硬汉”的另一面(2)

三位兄弟都还没睡,互相看了看,早先说过要玩刀子的那位慢慢慢踱了过来:“哎哟,腾格尔……”突然一变脸:“你个胆小鬼!”梆!冷不丁也是一拳,又是把我打得找不着北。

就这样,一个晚上我两次被打倒在地,而最终的罪名竟还是“胆小鬼”!很显然,在那三位西藏朋友看来,我在餐厅里挨打后一个人摸出去是溜了号,是一种临阵脱逃行为;而一个逃兵是没有资格去找他们发脾气,更没有资格变相谴责他们的,所以要再给我一个教训。

那么,我在餐厅里被打倒后他们之所以没有为我出头,之所以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悄没声地打道回府,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吗?76年的那次我也就认了;可这次的“胆小鬼”之名,我背得是多么冤哪!

耻辱三:仍然是在天津音乐学院读书的时候。这次受辱更冤。

那天也是一帮人出去喝酒,喝完了回来打牌。六个人,三人一拨。打了会儿恰好我们这拨一起上厕所,老大……也就是我们班年纪最大的那位……就给我们说,谁要是手里有王就互相挤挤眼睛。这分明是要我们作弊,可我对作弊从来没什么成见,就说行。

可真到打的时候我却忘了。也是合着该我倒霉,那天我们这拨总是输。一而再再而三地翻不了身,老大就开始动气了。也不点名,只是嘴里不干不净地骂骂咧咧,一会儿是“什么人哪,傻X一个!”一会儿是“该下不下,留着做种啊!”一会儿是“猪脑子!不会打就一边呆着去!”

我自认没有出错过什么牌,以为他在骂另一个同伙,也就没往心里去,还有点幸灾乐祸。又打了几局,还是翻不了身,老大真急了,一次该我出牌时终于按捺不住地大吼一声:“腾格尔,下!”

我知道他是想我下王,可我手里并没有王啊,又不能让对方知道,一时有点犹豫,就迟迟出不了牌。这一来老大更急:“你他妈想什么哪?到了这种关头还不下!下啊!”

他越是骂我越是发懵,同时心里也委屈得不行:我明明没有王嘛,拿什么来下?还要这么糟蹋我!便胡乱出了张牌。老大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啪“地一掌把我手里的牌全都打在了地下:“王呢王呢?你他妈留着做种的王呢?为什么不下!”

我无限窝火,便也反吼了他一句:“我他妈哪有什么王啊,你自己看哪!”这时他也看清了我确实没王,却比原来更急:“没有王你他妈还老挤眼睛?挤什么挤!”

原来我有个习惯性眨眼的毛病,完全出于无意识,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落下的。老大平时浑没在意,不料打牌想作弊时却瞄上了。他见我老是眨眼,就老以为我有王;偏偏我又忘了他在厕所里的约定,于是阴错阳差地一再对不上茬,最后还闹了这么一出。

老大在班上不仅专业强,平时待人也随和,像个大哥,但不知为什么一打起牌来就有点六亲不认。照说打牌是为了放松消遣,可只要跟他一起打,特别是打同伙,心里就紧张,就生怕出错牌受羞辱。我不是说他成心,我是说他说的那些话听起来确实是一种羞辱,一种对你智商和人格的羞辱。那天他一掌把我的牌打在地上,真让我丢足了面子;而对他来说,或许只是在气愤之余,顺便行使了一种无意识的权力。

你们可以感到我在说这三个故事时,嘴角一直挂着微笑。当然,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嘛,如同普希金所说,所有过去了的都可以成为美好的回忆。他没有说是否包括耻辱,但我估摸着,像我说的这些也不妨包括在内。不过在当时,它们可都是被我实实在在感受到的耻辱,而且真有点刻骨铭心的意思。要不然,我也不会记得那么牢。

丑小鸭一不小心变成了烤鹅(1)

我知道社会上多年来一直风行所谓“励志”一类的书。闲时也翻过几本,比如《哈佛女孩刘亦婷》什么的。这类书,说白了就是主人公现身说法,传授奋斗、成功之道,背后则共用着同一个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故事原型。我一点都不反对这样的书……奋斗很好,成功很好,白天鹅很好,越多越好,传授这方面的“道”也没什么不好……却不会去写、也写不了这样一本书。道理很简单:我不认为我有一个在明确的理性指导下的励志、奋斗过程,因而也不属于这个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相反,在大多情况下我处于自发状态,甚至有点浑浑噩噩。以此自立楷模,岂不误人子弟?

那么,在我的艺术人生中,是否也暗含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呢?这我说不好。曾经是“丑小鸭”是肯定的。不说成名前,就是在小有名声后,也还经常显得很丑……有时是在别人眼里,有时是在自己眼里。

我还记得当初那种“走穴”式的演出:一帮“大腕”在前面走着,我们在后面跟着。到了地头,主办单位的车“哐”就把“大腕”们接走了;我们呢,如同退潮后搁浅在沙滩上的小鱼,就那么被晾着,干张着嘴,没人管。那种场面,尴尬啊,难过啊,自尊心受不了啊,但也只好忍着(作为“过来人”,现在我在这方面就特别注意。主办单位的人围上来了,我就会提醒他们:别老围着我,还有其他演员呢,去照顾他们)。

这也就罢了,更难受的是被人骗。在没有经纪人和自己的公司之前,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因为骗子太多,包括一些号称朋友的人。91或者是92年吧,有一次去沈阳演出,就是一位“好朋友”给组织的。当时我的演出费底价是每场一万五,演两场,应该是三万;他说别三万啦,两万吧,都是朋友嘛,算给我个面子。话说到了这份儿上,我还能驳他吗?那好,就两万。结果两场演完了,人家只给一万,我稍一迟疑,他倒诧异道:不是早在电话上说好了吗?这就是“好朋友”!把你坑了还让你说不出话来。那个窝火,可真是只能窝在被子里火啊!火到最后,悲从中来,禁不住偷偷哭了一场。

哭完回到北京,见到哥们问起,还要装面子,说两场挣了两万。哥们奇怪道,不是应该三万吗?我怕挨骂,就再往下装,替人家装:咳,不是好朋友嘛。说完就想抽自己的嘴巴:被人骗了,还得跟着骗。骗谁呢?骗自己。悲哀啊!那一瞬间,真是觉得自己很丑,说不出的丑。

随着名气越变越大,随着在别人眼中也成了“大腕”,我的处境也今非昔比;但要说我同时也变美了,真成了白天鹅,我会第一个哈哈大笑。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我有点像安徒生在《卖火柴的小姑娘》里写到的那只背上插着刀叉的油光光的烤鹅,被许多目光盯着,就是说,我在经济上自动成了一些人的目标,至少是幻觉中的目标。

这方面的情况当然不能一概而论。真是遇到了难以逾越的困难,求助到你,出手相帮那叫义不容辞。比如前几年,一个外地人来北京让车给撞了,跟着官司又打输了,一文不名地来找我,那叫悲惨。听完他的遭遇,我二话没说就拿出一笔钱,让他回去。几个月后,他西装革履地带着媳妇又来找我,一见面,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说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他要还钱我没要:看到他能有这么一份心意,而且变得那么光鲜体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还要什么钱?

另一种类似“病急乱投医”的情况,就要复杂一些。我每年都要接到相当一批陌生人的求助信,有说来京看病看得囊空如洗的,有说打官司打得难以为继的,有说放假想回家探亲望路兴叹的,不一而足,总之都急需钱。这些信你根本就不可能去查证,因此也可以说真假不辨。最初我只据持佛家所谓的“本心”酌情处置,但随着这样的信越来越多,就有点招架不住。问题还在于,我寄出的钱大多都像是泥牛入海,无声无息;我又不是真高僧,不可能对此毫无反应。那该怎么办呢?后来我终于想出了个一视同仁的办法,就是每人一律只给100块。这样既维护了我的“本心”,又不至于过分为人所趁,可谓两全其美。

仅仅是这种情况,尚不足以造成那种“烤鹅”的感觉,但如果你发现你真的受了愚弄,你的“变形记”也就开始了。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数额……那种张口就向你借100万的人反而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伤害……而在于人心。

有一个小姑娘,先后给我来过三封信。第一封是诉说她家里有多么穷,以至她经常饿肚皮。好,事关温饱,我给她寄了100元。第二封是说学校里要办舞蹈比赛,可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好,事关小姑娘的体面,我又给她寄了100元。问题出在第三封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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