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说艾晴的光芒盖过了罗什。的确,是艾晴劝服李暠,与正太慕容超相处,给蒙逊讲课。因为这些都是罗什不可能去做的。我本来是打算让罗什去说服李暠的,但是考虑再三还是让艾晴出面了。因为无论口才再好,他也只会用因果报应,而不是“霸业”去打动那些枭雄。否则他就是政客,而不是高僧了。
而他真的只是在坐等艾晴救援么?他在每日乞食,为高官做法,他也在努力奔走。只是跟他的乞食相比,艾晴的方法更出彩罢了。而艾晴为什么不可以出彩?为什么要衬托出高僧的大义,她就得躲在后面?我希望塑造的是个配得上罗什的女人。
有读者说看不到罗什的“智”,看不到罗什的“大义”。我还没写完呢,大家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是有意这么写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感受到他无力的一面。他不是“全能”高僧。难道他得变得“全能”去斡旋当政客才叫“智”和“义”么?他的思想会有转化的过程,大家请容我慢慢写下去,好么?
在这里,我把慧皎的《高僧传》写到罗什在凉州17年所有的记载放上来给大家参考。这已经是罗什的几篇传记里写得最详细的了,《晋书》基本COPY慧皎,还更简略。罗什17年,只有这三段话的记载,是他传记里最短的。而且,全是神神道道的东西。令我悲哀的是,即便罗什真的有这些预言的本领,也没有受到吕氏重视。否则,怎会是用这样无稽的三段一笔带过他的17年呢?
“太安二年正月,姑臧大风,什曰:「不祥之风,当有奸叛,然不劳自定也。」俄而梁谦、彭晃相继而反,寻皆殄灭。光至龙飞二年,张掖⑿临松卢水胡⒀沮渠男成及从弟蒙逊反,推建康⒁太守段业为主。光遣庶子秦州刺史太原公纂,率众五万讨之。时论谓业等乌合,纂有威声,势必全克。光以问什,什曰:「观察此行,未见其利。」既而纂败绩于合棃。俄又郭馨作乱。纂委大军轻还,复为馨所败,仅以身免。
光中书监张资,文翰温雅,光甚器之。资病,光博营救疗,有外国道人罗叉云,能差资疾,光喜,给赐甚重。什知叉诳诈,告资曰:「叉不能为,盖徒烦费耳,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须臾灰聚浮出,复绳本形。既而叉治无効,少日资亡。顷之,光又卒,子绍袭位。数日,光庶子纂杀绍自立,称元咸宁。
咸宁二年,有猪生子,一身三头,龙出东厢井中,到殿前蟠卧,比旦失之。纂以为美瑞,号大殿为龙翔殿。俄而有黑龙升于当阳九宫门,纂改九宫门为龙兴门。什奏曰:「比日潜龙出游,豕妖表异。龙者阴类,出入有时。而今屡见,则为灾眚,必有下人谋上之变,宜克己修德,以答天威。」纂不纳。与什博,戏杀棊曰:「斫胡奴头。」什曰:「不能斫胡奴头,胡奴将斫人头。」此言有旨,而纂终不悟。光弟保,有子名超,超小字胡奴。后果杀纂斩首,立其兄隆为主。时人方验什之言也。”
第四部:凉州岁月 第一次争执
章节字数:5425 更新时间:08…04…05 14:05
我背着粮,从蒙逊家出来。大年初八,雪已不再下,融雪滴滴答答沿着屋檐滴落。我看看难得转出一抹亮色的天,心想这难熬的冬天应该快过了吧?看到呼延平在大门口如常站着,嘘出心中憋闷,抬脚向他走去。
从巷角里转出一个瘦高身影,修长挺拔的身姿却让我僵住,全身血液顿时凝固。看向呼延平,他无奈地对我摇了摇头:“夫人,法师早已起疑……”
我苦笑,早该料到的。呼延平怎么抵挡得住罗什的盘问?将粮交给呼延平,让他先回家,再手足无措地面对罗什。他将我带到一个无人的巷尾,仔细盯着我的眼,勘透人心的目光让我头皮发麻。
“沮渠蒙逊为何给你粮?”他脸色有些青,声音严厉。
我一阵心虚,说出来的话不自主地结巴:“这个……是他请我当西席……”
“哦?为谁讲课?沮渠蒙逊只有一个不足一岁的儿子。”
他犀利地看我,劈头又是一个问题:“你教蒙逊什么?”
“教……教史……”
“他早已熟读经史,还需你来教么?”他打断我,语气逼人,“艾晴,你是不是告诉蒙逊他的未来,用以换取粮食?”
“我——”
他又急又恼,眉头紧蹙,声音抬高:“你忘了我说过的么?这些枭雄若知道你能预言未来,会想方设法控制你,利用你,到时你的处境便危险了。”
我暗自摇头。居然忘了,撒谎在他面前根本行不通,说了实话我自己也能轻松一些。吸口气说:“我没有告诉他未来。我只是教他最感兴趣的君王之术。”
“君王之术?”清俊的眉皱得更紧,锐利目光射向我,“沮渠蒙逊这样的人,仁义道德怎是他所喜?”
“是,他的确不喜欢。”
我抬眼对视上他,心情反而平静下来,酸楚地说:“所以我教给他的,是一千年后一个叫马基雅维里的人写的《君主论》。其中心思想便是权力高于道德。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操弄权术,重视实效,相信结果能替手段辩护。”
“艾晴!”他张嘴惊呼,警觉地看一看周围,压低声音责备,“你怎可以告诉他这些?他本就有野心,听了你所讲,会更变本加厉啊。”
“我知道,我知道我在助长一个枭雄的诞生。”
我迎上罗什澄澈的双眸,凄清一笑:“你想知道我每天都在给蒙逊讲什么么?”
昂头看天,天际的一抹亮色,似在渐渐转暗。无奈地垂下沉重的头,从没有此刻那么痛恨冬日的漫长。
“为达目的,可以偶尔使用恶劣手段。但其后绝不可再用。应审度自己必须从事的一切损害,并且要毕其功于一役,使自己不需要每时每刻不断重复这些罪行。这样一来,由于没有重复这些罪行,君主便能使民心重新安定,并施惠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