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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1页)

恢复中共“八大”的路线。他的整顿,实质上也就是彻底否定“文革”。

王洪文成了闲人。他的工作,按毛泽东的安排,只是抓抓党校的工农兵读书班,如此而已。

王洪文牢骚满腹。本来就是杜康之徒的池,此时此刻。他更借酒浇愁。三杯黄汤下肚,牢骚脱口而出:“妈的,什么副主席,空头支票一张!”

“什么主持中央工作,权全给邓小平夺了。哼,我只落得个抓抓读书班,比弼马温还不如!”

他是个看不进书、坐不住的人。闲得无聊,无法打发那漫长的时光。他从“文艺旗手”江青那里借来一部又一部外国“参考影片”,看了起来。看罢电影,余兴未尽,有时还找来外国小说“研究”三番。

看电影,看小说,还算安安静静。实在太闲了,闷得发慌,他去钓鱼了。钓鱼还不够味,他打鸟。这时候,他刚当副主席那阵子的拘谨、小心,一扫而光,露出了他的“原形”,犹如当年在崇明岛上一般“自由自在”。

消息传入毛泽东耳中。毛泽东对王洪文,作了安排:三分之一时间在中央,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三分之一时间调查研究。

实行这“三三制”之后,王洪文不能在钓鱼台逍遥了。他选择了上海作为“调查研究”的场所,给毛泽东写了报告,回上海去了——为时三个半月,也就是差不多相当于一年的三分之一。

一九七五年八月,王洪文回到了他的“基地”——上海。

王洪文在上海是怎么“调查研究”的呢?

上海市委招待处五位负责接待王洪文的工作人员何关明、葛舰陈世章、朱友生、王珏,曾回忆如下:“王洪文,一九七五年夏天来上海三个半月,一家五口住在高级别墅,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的资产阶级生活。几乎每餐都要喝名酒,经常要吃山珍海味,名菜佳肴,新鲜水果,时新蔬菜。什么鱼唇、鲍鱼、干贝、海参、蛤蜊、鹌鹑、野味……他想啥就要吃啥,而且要求苛刻,非要弄到不可。一次,要吃田螺,就要农村动员农民下水摸,要吃小豆苗,到生产队组织人采摘,他要吃鲜荔枝、香蕉、菠萝,由广州用飞机带来。儿子要吃石榴,也专人到苏州去买。此外,到南通搞过蛤蜊,到宁波搞过青蟹,派人到处去买。

王洪文经常设宴请他的‘小兄弟’、亲信吃喝,三个多月就请了二十多次。他以视察为名到工厂,到农村,到部队时,事先安排吃喝,要人家准备名酒名菜,每到一处都大吃大喝,常常喝得酪酊大醉,丑态百出。

“王洪文几乎整天吃喝玩乐,钓鱼、打鸟、下棋、玩牌、打弹子、看电影,成了他每天主要活动。一百多天之内,看了八十多部电影。他还常常硬拉着工作人员打扑克、下军棋,玩通宵。他不仅白天去打猎,有时晚上也去打,专门让人特制了聚光搜索灯。

他钓鱼,让工作人员用麻油、茅台酒和面粉作鱼饵。钓不到鱼,他就挖空心思要工作人员做两只木框浮在水面,框里放上青草,引鱼上钩。王洪文一贯作威作福,钓鱼时,不仅要为他准备烟、茶、水果、桔子汁,还要工作人员把烟递到他嘴里,为他点烟,拾鱼,装鱼饵、擦汗,扇扇子。

“他在上海三个半月,穷奢极欲挥霍,据不完全统计,就花了二万余元。……”王洪文如此吃喝玩乐,半是政治失意,半是本性如此。到了上海,人们的心目中,他还是“副主席”,还是“接班人”。他乐得借这迷人的光圈,优哉游哉。

他的“小兄弟”马振龙,成了他的“后勤部长”。据上海市轻工业局三位工作人员韩仁和、刘恩仁、吴行慎回忆:“王洪文非法攫取大量国家财物。他成为副主席后,串通上海市轻工业局的马振龙,利用职权,以‘硬性索券、’授意试制‘等手法,巧取豪夺了大型彩色电视机、红旗牌高级照相机、高级汽手枪、高级手表、石英电子表、太阳能打火机、高级香烟、啤酒、糖果等大量轻工产品。就以食品一类来说,一次就拿高级雪茄烟三十五条、酒芯巧克力糖六十盒,酱菜罐头二十多瓶。

“王洪文为了打猎,硬要给他仿制美国‘奇异牌’的聚光搜索灯。工厂只好停止部分正常生产,日夜赶制,突击一周,造出二十只,王仅选去二只,耗费国家资金一万多元。又如,为王洪文专门精制五块高级钻石牌双日历手表,调动了七个工厂、一个商店的四十余名技术人员,化费国家资金一万一干多元。王洪文用的保温杯,也要给他特制,加工单位仅为制杯盖,化了半个多月时间,专门制了两套模具,这一项就耗费国家资金一千六百多元。”

如果说,在北京慑于毛泽东的威望,王洪文还不得不有所收敛的话,在上海他无所顾忌了。一班“小兄弟”围着他转,捧他,吹他。就连那个“老干部”马天水,也在宴会上举起酒杯,走到他的面前,献媚道:“洪文同志,你到中央以后,进步真大啊!”

王洪文不忘“马老”在“中共十大”那关键时刻对他的帮助,赶紧举起酒杯,以吹还吹:“马老,在老干部当中象你这样的精神面貌,在全国都是少见的!”

“旧居”·“圣地”·《大事记》

一九七五年九月三十日午夜,僻远的上海定海路上,几辆轿车停了下来。一伙人走出轿车,在定海路上一座小屋前驻足。

“文化大革命中这里可热闹了,这是一间值得永远怀念的小屋。真快,一转眼,九年了!”王洪文满怀深情,在小屋前跟廖祖康说着。

刚刚出席了上海的庆祝国庆晚会。趁着余兴,王洪文突然来到上海国棉十七厂,来到定海路那间小屋。

有着“纪念癖”,当年搞过“工总司半周年纪念”的王洪文,在他的“旧居”面前的一席话,马上被“小兄弟”心领神会。

他在韶山参观过毛泽东旧居。他希望有朝一日,他那小屋门口,也挂上红地金字横匾:“王洪文旧居”。

他的“旧居”,真的被“小兄弟”们精心保护起来了,以便日后办个“王副主席纪念馆”之类。

王洪文在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科的办公室,则早已被“小兄弟”作为“圣地”保留原貌。还是王洪文当年用过的那张办公桌,还是王洪文当年用过的那张木椅子,还是王洪文当年放文件的那个文件柜,玻璃板下压着一张选民证,写着“王洪文”三字——一切都保持当年的风貌。

王洪文说过:“这个办公室是有意义的,要保留下来。”他的一句话,使那个办公室成了“圣地”。

王秀珍成了“朝圣”的向导。她曾亲笔写下回忆:“在‘十大’以前,我曾把王洪文要保留这个办公室的考虑,告诉了十七棉党委负责人。他们照办了,连王洪文在文革前的选民证和他用过的桌椅都照原样保留着。

“一九七五年二月初和二月十五日我曾两次带领‘小兄弟’去这个办公室开会,以增强对王洪文的‘感情’,效忠王洪文。第一次带了叶昌明、陈阿大、黄金海、马振龙、王日初、金祖敏。我和金祖敏传达王洪文、张春桥对黄金海、戴立清的‘指示’,目的是使我和这帮小兄弟更加抱成一团,效忠王洪文,为王洪文争气等。第二次是王洪文要马天水和我多关心新选进的中委和候补中委,给他们补上文化大革命这一课。当祝家耀(已去公安部工作)一次回上海要返京前的一个晚上,我借这个机会带祝家耀、周宏宝、张国权、陈佩珍等在上海的中委和候补中委去十七棉进行所谓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我介绍了所谓王洪文的‘造反史’。我还要他们不要忘记这些‘历史’,要为王洪文争气,为‘四人帮’效忠。……”光是保留“旧居”、“圣地”还不够,王洪文还授意为他写“造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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