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及其体现在思维方法上的辩证关系,它通过自身特有的逻辑范畴建立逻辑体系。
辩证逻辑的基本内容包括基本规律、形式、方法以及逻辑范畴等。
规律 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在思维中的具体表现。客观
世界中存在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辩证思维中被反映为思维在把握具体真理的过程中,
从抽象同一走向具体同一的内在发展机制。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贯穿于辩证思维过程
的始终,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的矛盾运动。概念的联系、转化达到具体的同一,
就是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在概念中的体现;具体概念的展开,就是判断的肯定和否定
的矛盾运动;判断从肯定到否定,再从否定到肯定,以至最后得出结论的统一运动过
程,就是判断展开为推理和论证的运动。在思维中所进行的概念、判断、推理的推演
和变化等一系列矛盾运动,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最终是由实践来证明的。因此,
辩证逻辑的基本规律不仅要求辩证思维的逻辑进程必须以客观现实的矛盾运动为前
提和出发点,而且要求辩证思维过程的每一步都用实践来检验。实践是逻辑思维的基
础,也是检验思维正确与否的标准。逻辑思维本身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辩证思维
遵循着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展开,在反映客观现实矛盾的基础上不断前进。
形式 辩证逻辑把思维形式看作是与内容,即与思维所反映的在现实中客观存在
着的事物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形式。因而,它对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思维基本形
式的理解,与其他研究思维形式的学科不同。
概念是辩证思维的最基本形式,辩证思维的其他形式实际上都是概念的展开和推
演。辩证逻辑把对概念的辩证本性的研究作为前提和基本任务,它研究概念的形成、
发展及其内在的矛盾运动。概念在反映客观现实时,具有一个从抽象向具体发展的过
程,它不会只停留在抽象的阶段上。否则;它就不可能把握客观事物的整体;再现事物
多样性的统一。只有在概念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真正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的必
然联系时,才会达到主观与客观、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统一,从而形成具体概念。具体
概念不是思维的外在形式,而是思维的本质内容和矛盾运动的形式。
从抽象概念到具体概念及概念之间逻辑联系的过程,是概念展开为判断、推理的
运动。原先蕴涵在概念中的矛盾,在判断中以进一步展开的形式显露出来。辩证逻辑
正确区分了思维中的逻辑矛盾和客观现实中存在的辩证矛盾(见逻辑矛盾与辩证矛
盾?),认为判断必须反映客观现实中的辩证矛盾,把判断看作是反映这种矛盾的必要
的思维形式。辩证逻辑不把各种不同的判断形式平列起来,而是从判断的发展和相互
转化中揭示它们之间的隶属关系。判断的隶属关系表现着它们的运动,表现着它们以
认识深化过程为基础的相互推导,从而明确每一判断形式的认识意义。判断形式的分
类及其相互隶属关系反映认识的历史发展。判断形式由单一性判断到特殊性判断和普
遍性判断的运动,是思维为了认识事物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的一种运动形式,从而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