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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过完重阳节,母亲大人便要启程回毗陵了。虞重锐让她在沅州多留几天,她说:“你有娇妻在身边,你爹没有,我不是更应该回去陪他?”

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

仲舒哥哥也告辞前往苏州,与母亲大人结伴而行。期间他说起四叔公的名号,他们居然都是认识的,生意上亦有往来,仲舒哥哥到了那边又多一个人照应,我更可以放心了。

凤鸢不知是因为虞重锐娶我伤心了,还是跟邓子射吵架,闹着要跟随娘子一起回江南,和仲舒哥哥合伙酿酒去,把邓子射给急坏了。他倒是可以也跟凤鸢去江南行医,那我怎么办呢?

母亲大人安抚她说,虞重锐刚在这边安家,我身子又不好,身边正需要得力的人。等过两年我们安定下来,如果凤鸢不想留在这边,再回江南去。仲舒哥哥也说他先过去把酒坊建起来,凤鸢若想去投奔,他随时欢迎。

凤鸢眼珠打了个转,看看虞重锐,再看看弱不禁风的我,露出一丝忍辱负重来日方长的表情,改变主意决定留下来。

她肯定在打坏主意!可惜我现在看不到了。

虽然进展很慢,但我确乎是在一点一点地好起来,双颊渐丰,身上的骨头也没有那么支棱硌人了。过完年换下冬衣,去年做的裙子穿着居然太紧。

虞重锐摸着我的脸说:“还是肉多一点的好看。”

他喜欢捏我的下巴,说我的脸像颗桃子,下巴就是那桃子的尖尖。桃子就是要肉肉的、鼓鼓的、粉粉的才圆润可爱。

我仰起脸凑到他面前:“那你要不要亲亲我?”

这招有时奏效,有时则不灵,至今我还没有完全摸透规律。夜里就寝前是铁定不行的;我们俩单独腻在一块儿,比如挤在摇椅上,则时灵时不灵,最近好像越来越难了;反而是在园子里散步,四下无人,十有**总能索求成功。莫非他有特殊癖好,就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

可我不喜欢站着亲,仰头踮脚好累,还容易腿软站不稳摔倒。躺着多方便省力呀!

既然他喜欢在外面,那我就勉为其难迁就一下吧。反正遥园地方大,一共也没几个人,找个柳荫繁花深处,不容易被人看见。

唉,明明已经成亲了,在自己家居然搞得跟偷情似的。

三月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到沅州整一年了。我一口气能在遥园里走两个来回,山脚下平缓的山坡也能爬上去。虞重锐终于答应陪我出门,去沅州城里转转、郊外江边踏青。

沅州城虽然不如洛阳繁华,但遇到有集市也热闹得很。城里高高低低,房舍错落,逛街就像翻山越岭,对我的体力是个大考验。虞重锐雇了一辆二人抬的肩舆让我坐着,上坡时前人放低后人抬高,下坡反之,两人配合无间,始终不偏不斜。

这样的城市地貌,也不分里坊,以街道为中心,房屋临街而建。每条街上都会有几家小店,不像洛阳集中于南市北市。人多市口好的街道两边开满了店铺,每旬一、六两日商贩聚集,摆下摊位,各处的居民和城外百姓都会来此赶集。虞重锐说这几年人们觉得每五天一集太少了,在城北又兴起另外一集,逢三逢八开市,也很热闹。

我觉得这形制比洛阳好。洛阳是前朝建下的都城,里坊规制严格,坊墙上不许随意开门,只有南市北市可以从事交易买卖。不住在市场周围的人家,平时随便买点什么都要走很远的路,太不便利。前朝都已经亡了好几百年,现在的人怎么可能跟几百年前的人习惯一样呢?

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眼前终于不再是群魔乱舞的炼狱景象,只有平实而喧闹的人间烟火气。这是我喜欢的凡尘俗世,我对它依然充满眷恋。

我在沅州的酒肆里还看到了凤鸢最爱的石冻春,在这儿属于富贵人家才喝得起的珍品佳酿,比洛阳更贵,每坛售价一两二钱。我犹豫再三,只舍得买了两坛。

虞重锐说:“我们现在手头还算宽裕,不必这么节省。”

“之前是情势所迫,现在我慢慢好起来了,药钱也没有那么贵,总不能一直要父母大人支援。”我想起一件事来,“你不是说在沅州还有田产吗?我们什么时候去看看?”

“那地方有些远,怕你累着。”

“看看而已,有什么累的?我们可以骑马坐车,有河的地方就坐船。”我对他说,“以后我就是当家主母了,中馈度支,都应该归我掌管。”

他站在肩舆旁躬身笑道:“是是是,谨遵娘子吩咐。”

沅州城所辖地界东西南北各约三四十里,我以为他说的“有些远”,最多就是十几里地罢了。结果我们坐船沿江而下,坐了一个多时辰,都快到靖州边界了,两岸皆是峭壁高山,还没停下来。

“你的田亩到底在哪儿?”

“方才经过一座半边塌方裸露的石头山,在我们左手边,还记得吗?”虞重锐回答,“从那儿开始就是了。”

我没明白:“那里就是?那我们为什么不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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