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杨彬还想说什么,却被陆仞一口打断。
“我们先回去,吃饱喝足了,晚上再过来抓贼。”
杨彬眼前一亮:“你想到对策了?”
陆仞笑而不语。
。。。。。。。。。
回到杨柳镇上,两人分道扬镳。
陆仞去采买了一些香料和重口的辣椒。
付钱的时候才猛然记起,他的全部积蓄都给了刘莺。
现在的他,身无分文。
没办法,他只好娴熟地使出了那一招!
赊账!
事实上,前身混蛋事干得不少,却很少会大肆搜刮钱财。
因为只要在镇上,不管走到哪儿,老板都得“卖”他一个面子。
凡是陆爷想要的东西,哪个活得不耐烦的敢收钱!
一个根本无处花钱的人,又何须敛财呢?
拎着几包香料和干辣椒回到住处,他便开始卤起了兔头。
院子里架起一口大铁锅,猛火烧开,加入各种大料和调味品掩盖兔头本身的腥味和妖气。
麻辣兔头是陆仞前世特别喜欢的一道美味,自己在家没事的时候也会学着做一手。
一共有三个步骤,一卤二炸三炒。
卤了一个时辰后,他撕下一点肉尝尝了味道。
虽然不够完美,不过考虑到这个世界条件有限,这样的味道已经相当可以了。
接下来的两道工序就快了许多,在油锅中炸过之后,加入各种干粉调料进行炒制。
“你在干嘛?”
院外一个稚嫩的男童声音传来。
陆仞抬起头,看到元宝又爬上了那棵老樟树,正在偷看他的一举一动。
或许是被浓郁的香气所吸引,让这孩子嘴馋得不行。
看起来,昨夜发生的那件事,并没有在这个七八岁的孩子心里留下什么阴影。
也是,刘莺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尽管活在这妖魔乱世有诸多无奈,可她总是能把自己的儿子保护得很好。
昨晚陆仞击杀王二狗的时候,元宝并没有亲眼看到任何血腥的画面。
加上今天镇上广为流传,说王二狗被妖魔所杀,更是让元宝相信了母亲那套“陆爷只是将王二狗打跑了”的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