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落下的是一条围巾、一双手套,有时候落下的可能是手机钱包。
尽管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三百六十天都在丢东西,可之前但凡属于她的物件,从来都没有真的不见过。
因为有盛明盏跟在身后帮她兜着。
盛明盏总是会帮她记住她记不得的事。
那些遗落的围巾手套手机钱包,都会在一个转身间出现在盛明盏的手里,在盛明盏的微笑中物归原主。
盛明盏越是宠她,她就越肆无忌惮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理所当然地粗枝大叶,反正万事有盛明盏。
盛明盏……
身后的脚步声更近了,风雪间她看清了那人的脸庞,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并没有为她停留,匆匆而过,更没有将她的围巾带回来。
雪花飘飘荡荡落在她的睫毛上、发丝上,迷了她的眼。
我已经没有盛明盏了。
沈绒想,围巾丢了,盛明盏也丢了,不会再回来。
二十八岁的沈绒独自裹紧羽绒服,强迫自己从记忆中逃离,顶着风雪独自前行。
今晚,她一定得去医院陪妈妈。
n城肿瘤医院。
盛明盏推开病房门看到沈黛的第一眼,险些没认出来。
记忆里的沈黛是个精致优雅的女人。
一起生活多年盛明盏都难得看到她素颜的样子,即便出门丢个垃圾都不容许自己有任何失态的地方。
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沈黛完全不同。
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倒是长了很多盛明盏从未见过的斑。头发虽然被细致地打理过,依旧是显而易见的干枯。沈黛整个人皮包着骨,眼窝塌陷,说是一把已经僵硬的尸骨陈在这儿都不为过。
盛明盏第一次知道,原来“死亡”是可以用肉眼看见的。
“妈。”盛明盏坐到沈黛身边,握住她的手,轻声道,“对不起,我来迟了。”
沈黛早就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每天能保持清醒的时间少之又少,而她本身也没有清醒的意愿——醒来就意味着要被看不到头的剧痛折磨。
可是听到盛明盏的声音,沈黛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清了眼前人。
是盛明盏,是她亲手养大的女儿。
还是熟悉的那个人,却蒙上了一层说不清的异色。
沈黛指尖颤了颤,勾住盛明盏的手,半晌,才聚起了一点儿说话的力气。
“我死了之后……”
沈黛用沙哑的声音说,
“这世上疼爱小绒的人……只有你了。”
即便处于弥留之际,沈黛依旧是沈黛,人气儿基本上散得差不多了,却没有行将就木的狼狈。气若游丝间,一开口还是那个将安真剧场经营得风风火火,整个长街无人不知的沈黛。
沈黛这一动,被子掉下一角,盛明盏贴心地帮她将背角掖好,垂眸道:
“您忘了吗,我和她分手两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