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周炳坤话音刚落,周志刚就抄起搪瓷缸子摔在地上,搪瓷缸子在地上弹了两下,沿着地砖蹦蹦跳跳的溜向门口,一只布满皱纹和老茧的手捡起了它。
李素华心疼的翻看搪瓷缸子,见只是掉了两块搪瓷,杯体露出黑色的底,并没有摔破,这才松了口气。
她小心翼翼的把搪瓷缸子放在桌子上,嗔怪的看向周志刚:“有什么话好好说,摔东西干什么,你这个当爹的在孩子面前,耍小孩子脾气,也不嫌丢人!”
周志刚气得嘴角哆嗦,指着周炳坤说道:“老婆子,你刚才也听说了,这混小子竟然要跟一个不明身份的女人结婚,而且还是那种破破烂烂的家庭,他是觉得这咱们这个家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不给我们找点麻烦,他心中不舒服。”
似乎是越说越生气,周志刚的音调也逐渐提高起来。
“周炳坤,你瞧瞧你自己,上学不用心,结果初中毕业就辍学了,只能到木材厂里当个小工人。”
“你看看你哥哥跟你姐姐,他们都是京城大学的大学生,将来是要当领导的。”
“同样都是我的儿子,你自己不觉得丢人吗?”
周炳坤被喷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不过在郑娟的事情,并没有松口。
他觉得郑娟那么善良,那么美丽的女人,就是他人生的良配。
想来也是,在原著中,郑娟怀上了骆士宾孩子,周炳坤依然对她不离不弃。
更别说,现在没有了骆士宾,郑娟已然冰清玉洁了。
周蓉见周志刚生气,在旁边拱火道:“爹,你可能还不知道,那个郑娟跟在列车上,害我被列车员揪下来的人是一伙的。”
“真的?!”听到这个,周志刚更加愤怒了,周蓉跑到京城私会大诗人的事情,本来就在光子片区闹得沸沸扬扬的,周围的邻居们都用异样的眼神看待他们家。
周蓉如果悄悄的回来,周志刚还能想办法把这事儿圆过去,比如说周蓉是去了外地亲戚家。
但是。
火车站的那通电话,却让周志刚所有的打算都落了空,因为在电话中,火车站的同志明确说明,周蓉是在京城到吉春的列车上逃的票。
周志刚瞪着周炳坤说道:“你现在竟然学会胳膊肘朝外拐了,你不知道那个李东来是咱们周家的敌人吗?”
“我。。。我觉得那人挺好的,看上去和和善善的,而且还尊敬老人。”周炳坤不服气的回怼了一句。
这时候,一直没有吭声的周秉义站起了身:“炳坤,以前你是三弟,我什么事情都让着你,可是你今天做得实在是太不像话了,听哥的,从现在开始就跟那个郑娟断了,我看咱们邻居乔家的乔春燕就很不错,她虽然只是国营大众澡堂的修脚工,但她心灵手巧,口齿伶俐。连收费窗口的大爷都敬她三分,每次咱娘去修脚,她都能给打折扣。”
“以后你要是跟乔春燕结了婚,那咱家去修脚,肯定就不用花钱了。”
周蓉赞同的点头:“我也觉得乔春燕那女孩不错,每次见到我都是姐长姐短的,还经常邀请我去国营大众澡堂。不像那个郑娟,整天摆着一副死人脸,见到我之后,连声姐姐都不知道喊,一看就是没家教的女人。”
他们两个的建议,听得李素华频频点头:“乔春燕是老乔家的女儿,是我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的,人家还经常到咱家里帮我做家务,手脚很麻利,是个勤快的姑娘,而且乔春燕那姑娘体格健壮,屁股很大,将来肯定能够生儿子。”
周家人在周炳坤娶媳妇儿的事情上,个个都有私心。
周秉义知道自己将来要离开周家,跟着岳父岳母一块生活,而且郝红梅还是一个阴冷的性子,以后绝对不会尽到儿媳妇儿的责任,不会到光子片区居住,所以给二老养老的任务,就得落在周炳坤的身上,而周炳坤娶的媳妇儿最好是那种温柔贤惠,吃苦耐劳的,至于周炳坤是不是会喜欢,这一点都不重要。
周蓉则现在一心一意想跟大诗人双宿双飞,对这个家庭没有一点感情,而且乔春燕曾经请她到大众浴池消费过,她自然得站在乔春燕的立场上。当然了,在周蓉看来,乔春燕这个修脚工人跟周炳坤很般配,周炳坤作为一个没什么文化大老粗,难道还想娶大学生吗?
至于周母则是因为跟乔春燕母亲的关系很好,再加上乔春燕经常到家里帮她干活,并且一口一个大娘的叫着,要是乔春燕能够成为她的媳妇儿,以后她身上的担子就会轻一点。
周炳坤此时却已经认准了郑娟,无论他们如何相劝,就是不为所动,最后被说着急了,站起身道:“娘,我就是喜欢郑娟,就是要跟她结婚,无论你们是否支持,我已经打定了主意。”
这下子算是彻底惹怒周志刚,他抄起门口的棍子,冲向周炳坤。
“你这个小畜生,既然不听父母的话,那今天我就揍死你,全当没有你这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