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朗看着她上了车,又消失在视线里才走进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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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假期其实足有半个月,但是却只待了一天就回到了墨城。
几个同样休息却无家可回的人提议去打点野味,只为了消遣。
沈云朗对这种事没什么兴趣,却因为脑子里思绪繁乱,为着换个心情还是跟着去了。
周恺是周祁年的儿子,比他小两岁,有自己父亲当年的风范,世家子弟意气风发。虽然父辈较劲一辈子,但是不影响两人私交甚好。
周恺枪法不错,他从野林子里寻找许久,左前方掠过一道白色影子。
是个大胖兔子。
如此白净的生物,也只有兔子。
兔子?。。。。。。男人轻声呢喃这两个字,声音小的自己几乎都没听见。
他想起几天前那个晚上,她带着水汽的香艳。也想起多年前他从这座城市将她抱回去的时候,一双粉红色的大眼睛像是一片童话仙境中的湖泊,因为无人踏足而清澈见底不染杂尘。
周恺已经举起枪,对着停在一棵树旁的兔子。
那兔子抬着两只小爪子,啃着地上的草,三瓣嘴一动一动,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男人看了它一眼,本是翘着的唇便平了。
它在野外依然浑身洁白,没被这地上的灰尘弄脏半分。粉色的眼睛大而圆润,动物的眼神单一纯净,亦不如人的目光复杂。
下一秒,沈云朗按住周恺即将迸出子弹的枪口,目光始终粘连在那一团白色身上未曾离开。
放了它吧,长这么大多不容易。
男人的话让周恺一怔,边境的军人何时有这种慈悲之心了,更何况他是沈家的人,说出这种话怎么听怎么别扭。
但他还是放下枪,脸上抽动几下。
哥,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觉得,它有些可怜。
这林子里最常见的便是兔子,沈云朗不让打,别人也没有再打猎的兴致。
几个人空手回到营地里,面对沈初的询问,只说是朗哥不让打兔子。
沈初挑了挑眉,也没想明白弟弟为何不让打兔子。
沈云朗走了之后,他的名字只要在家里出现,沈纯歌便立刻竖起耳朵来听。只是这个名字很少有人提起,即使说了也是无关痛痒的话题。
但也是好的,他在边境,只要没事就好。
沈纯歌这么想也就安了心,每日在家里只想着他能平安,可他还是在追踪一个情报贩子的时候受了伤。
她知道消息的时候还在琴房练琴,沈安安给她打了电话之后她整个人就像被抽走了魂一样呆愣,连自己怎么跑到医院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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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天,吃肉
沈二:我养大的兔子,凭什么要给你们打。等我先吃肉,吃完肉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