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走几步,听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转身,看到一短发俏女郎跑过来,蜜色肌肤,气喘吁吁。
她在学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么?”
“记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吗?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风的季节》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帮我拿到她的签名耶。”
章之微不感兴趣:“我还以为你走路撞到财神。”
章之微对娱乐圈的事不感兴趣,低头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凑过来:“你看了今日报纸?”
章之微明知故问:“什么大新闻?”
“张老接回儿子,”孟佩珊说,“你的好陆叔叔给了张老好大一个人情呢,从四十万降到二十万,全仰仗你陆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说:“不要胡说,陆叔叔做正经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当然知他做正经生意,只是夸他豪爽仗义。我听哥哥说,张老先去求了陈修泽呢,他都不理,还是陆先生帮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张老的儿子险些伤了陈修泽怀中明珠,陈修泽看在张老面子上勉强原谅他,遇到这种事,定不会亲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陈修泽提醒张老找陆廷镇,陆廷镇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购物,去参加花园派对,章之微摇头:“我要温书,没时间。”
孟佩珊惊讶:“这样用功读书,也不买新衫?”
章之微说:“我不喜欢。”
倒也不是真不喜欢,陆廷镇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满整个房间。他有着自己的一套审美,喜爱她穿着素净大方,裙摆都是膝盖之下,要她不烫发染发,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说纹身抽烟类伤害身体的行为。
倒没有明令禁止,只是陆廷镇爱这个,章之微便去做。
刚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纹身大可不必;章之微头发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舍不得用颜料或机器来戕害它。
她还记得,去年宴客时,旁人问陆廷镇择伴侣的要求,他只说:“我喜欢聪明的女性。”
其他呢?
“顺眼就好。”
章之微自认为,她应当属于“顺眼”一类。
陆廷镇当对她有感觉,否则不会在那天与她多次荒唐颠倒,清晨又来抱她,压腿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