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上,祝缨给皇帝列了几个选项:我与地方上的官员怎么论?我肯定是遵守法律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被洗劫的四城,现在肯定得缺官员,但是它得马上运转起来,我就得有“权宜之计”。
许我动几品以下的官员?
是可以罢免加临时任命,还是只能罢免?
临时任命的,如果完成了任务,多久可以得到正式的任命?
与地方上的主官接洽,我能干预他哪些事务?
钱粮上也是:给我带多少钱粮“安抚”?
我能动用地方上多少钱粮?
此外还有一条:百姓。如果有需要,百姓可能会迁徙,我能做到什么程度?
是可以“从权”先保他们的命,还是要等到批得?
她犹豫了一下,又添了一项:如果情势紧急,譬如遇到胡人进犯、官军救援不及,是否有权就地征召当地百姓组织武装起来?
再有与官军的协调,彼此之间是个什么身份定位?
有需要配合、或者产生摩擦的时候,怎么论?
听谁的?官军如果就地征发,我能做地方的主吗?能管多少?
如果官军在地方上犯法了,谁来判?
最后是来了一个兜底的“便宜从事”: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是不是可以“从权”?比如,死囚、罪犯,遇到胡人进犯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先斩了,不押到京城等秋后问斩?
这些都不弄清楚,去了也是白搭不是?
对了,还昨申请点兵器,自己的随从,得有趁手的兵器,要求去武库捡点儿。
匆匆写就,看看天色也不早了,祝缨便回房打点自己的行装。她的东西倒是都齐,兵器、铺盖、衣物都有,厚冬衣也有。
她又翻了翻自己的衣橱,自己的衣服不少,但是穿衣有规制,好些衣服不能给别人穿。她又到库里去,拣了一箱子的皮毛,对项安道:“这些都取了,加紧给大伙儿准备上。还有铺盖也要备上厚的。再带上些帐篷之类。”
项安道:“已经去采买了,不够再动家里的吧。这些都是好东西。”
“就是好东西才要给人用。”
“是。”
——————————
次日一早,朝上还是比较安静的,消息被瞒得死紧。
朝上,双方还在争吵,王、郑的心思已经不在这上面了,皇帝从头到尾就说了一句:“散朝。”
退朝之后,祝缨又被留了下来。朝臣们纷纷使眼色,心中十分不安:陛下这是又要兴大狱了吗?不至于吧?
祝缨与郑侯等人都到了皇帝的面前,皇帝问道:“你们准备得如何了?”
祝缨看了看郑侯,先将自己准备的条陈拿了出来:“臣有事请示陛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