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工作交替,正好给小穗留出空档的时间,用来折腾对门的新邻居。
小穗往新房子跑的频率很高。开荒保洁、换窗帘、换沙发和床……每次过去她都把房子的防盗门敞得大开,冬日里楼道里的穿堂风吹呀吹呀,她裹着羽绒服看工人忙来忙去,也不觉得冷。
艳遇不如偶遇,刻意的留心之下,出出进进总能碰到他几次。
晚上的时候居多,他似乎工作很忙,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回家时往往西装革履,手提电脑包不离身。一天下来领口松松垮垮,满脸掩不住的疲色。
她猜他工作上职位不低,不然大衣和手表不会是那么奢侈的货色。
但应该也不会太高,没见过哪个老板这么早出晚归,兢兢业业一点五颜六色的业余生活也没有的。
而且,西装永远是黑色,衬衫永远是白色,款式从来都是同一件。长得帅也隐藏不了的……有点土气。
反正第一次都“投怀送抱”过了,又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近邻,再见到他,她总要挑着安全的话题和他搭几句话。
从前在公司里,小穗大小也算是闻名一层楼的甜姐儿一枚,明眸皓齿,面若桃花,以亲和甜美的笑容著称。
然而,这位男士大约真的是铁板一块,从头到尾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冷若冰霜,什么叫做不为所动。
等闲不接话,偶尔心情好时,不苟言笑的回她两个字,也是十足的应付了事,摆明了对她不感冒。
知难而退不是她的风格。男人木头似的撩不动,绝对不代表她没有魅力。只是——他还没见识过她的魅力罢了。
装高冷的她遇到过,故作逼格的她也遇到过。相比起来,这位芳邻有味道多了。
——让她身心俱为之蠢蠢欲动的男人味。
女孩过了二十五岁,心态上总会有个转变。从腼腆羞涩到浑不在乎,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出击。
尤其是最近,经历过感情上的“滑铁卢”,她急于找到一个人,帮她从上一个男人的感情寄托中摆脱出来,改头换面迎接新生活。
习惯了有伴,空窗太寂寞。对于乍然出现的艳遇,她欢喜还来不及。
面对陌生人最大的好处就是,怎么肆无忌惮的折腾,也没人知道。女人一辈子,能碰到什么样的男人,其实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既然碰上了,就大胆的试试看呗。
她这人一旦动了心思,主意可以层出不穷的多。
撩个男人,还是三十出头的男人,技巧还是要讲究一点的。
某天晚上,她早早下班,换了一身可盐可甜的少女装,在新家一边布置,一边守株待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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