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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这年年底,分社的工作总结中出现了一段有趣的话:

记者的思想情绪是稳定的,工作也是刻苦努力的。特别是陆轲同志到东部的乌启罗夫报道了鄂温克人,跟森林调查队到人烟稀少的森林里去进行调查,生活比较艰苦,并且圆满完成了任务。

对陆轲的“特别”表彰,是否意味着对艾丁“揭短”行为的否定呢?如果艾丁的行为得到了总社某些领导的肯定与支持,分社对其行为进行否定显然是不明智的。况且,这股风到底会刮几时,刮向何方呢?此时,分社领导没有把自己吊在一棵树上,他们为自己的进退都留了路。在这篇总结提到的“工作中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之第五条,也就是最后一条,提出了“应该引起重视和注意”的问题:

记者过多地强调了内蒙古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使人们对内蒙古地区产生了一些误解,甚至不真实的感觉。譬如,报道的赛漠塔拉车站附近的羊群和河套浇地的一些场面,都是让羊来衬托画面的。

整个总结中,没有提到艾丁的名字,但涉及到了陆轲,从字面上看,对陆是表扬的。不过,了解背景的同事们必然知道陆也有“应该引起重视和注意”的问题。分社在总社面前保护了可能受到艾丁那篇文章“伤害”的下级,又不动声色地指出了陆轲的问题。没有提及艾丁显然是出于淡化问题的考虑。这篇总结显示了这家分社新闻官员的应对智慧。

可内蒙古分社另一位同事袁汝逊,却在1957年到来后的第11天,以个人的名义对“艾丁同志所揭露的事实”,表达了“不同的见解和认识”。这些不同的见解和认识,无意间透露了当年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文字”与“摄影”在“组织加工”与“摆布”问题上的不同理解,或者,推而广之,文字记者与摄影记者这两个同一战壕不同群体的“门户之见”:

艾丁同志对摄影是有兴趣的,但是毕竟不是专业,因此选择这样两个人的事例来推论摄影记者的情况,显然是不够确切的,是带有主观成分和片面性的。

言下之意,你艾丁只是一个文字记者,凭着对摄影的一点兴趣,就对新闻摄影专业内的作为以偏概全,说什么在新闻报道中参与事实、组织新闻的情况,似乎摄影记者要比文字记者严重些,因此造成的事实错误也比较多些。这就犯了主观主义和片面性的错误。

针对具体问题,袁汝逊发表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陆轲拍摄的包兰铁路昆独仑河大桥架梁图片,报道的重点是“正在架桥”,而不是报道昆独仑河桥下在放牧羊群。作者为了突出草原上架桥的主题,让这群羊陪衬是可以的。袁认为,这种做法“不叫干涉生活,也不叫组织新闻”。至于铁路边禁止放牧牲畜,是政府为了人民财产安全问题明文规定的,也是牧区报道应该注意的问题,但是,具体到昆独仑河架桥这张照片上,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昆独仑河一带还在架桥,火车当时还不能通行,这种情况下就谈不上禁止放牧了。

至于《人民日报》记者林沫在摄影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则是由于其初学摄影,“对摄影采访可能存在误解”所致。但,林沫的做法“和组织加工有着根本的区别,不能混淆起来”。

袁汝逊进一步阐述了采访过程中“文字”与“摄影”的关系:

文字和摄影都是新闻工作中的一部分,它只是用两种不同的形式表达它需要表达的内容,文字和摄影各有其独特性。

摄影比文字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的限制更多更困难,它是用形象表现主题思想的,是真实的记载。

袁推断出这样的“事实”:摄影产生了文字所没有的“组织加工”问题。

生活中的一些现象,不一定都适合拍照。为了突出表现主题,组织加工在不违背生活真实的原则下是允许的。正像文字搞创作一样,不加工就不会产生富有生活气息的、或有生命力的作品。纯自然主义是不真实的。

袁呼吁道:“作为一个摄影工作者应该大胆些,该组织加工的就适当地组织加工。”但他同时又提醒,要做好组织加工,必须有丰富的生活知识做基础。

袁的这番表述,很快就遭到了艾丁的反驳。艾指责袁把新闻报道和艺术创作混为一谈,把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艺术创作的真实性,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加区别。袁虽然在文字上否认这一点,但他允许的组织加工,事实上就是允许记者干预事实。

两位争论者所涉及的问题都与内蒙古分社自身有关,并且这些言论已越出了分社范围,在整个新华社内传播,这一年的一段时间内,内蒙古分社的新闻摄影工作成了人们议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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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出现摄影记者“干涉拍摄对象”、安排拍摄场景,即“组织加工”与“摆布”这样的事情呢?

1957年1月,蒋齐生对此进行了总结归纳:

我以为,除了已经众所周知的属于摄影记者本身的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外,还有这样一些原因:

1。 对方要求记者去拍的,并为了拍的方便,自动摆样子给拍,或者主动要求记者“导演”;

2。 记者的“牌子”大,“中央”的,“北京”的,“党报”的,人家尊敬中央、北京党报,把被拍摄对象当成“政治任务”或“光荣”,所以容忍了记者的干涉;

3。 误解了,或者被“摆”惯了,或者把摄影记者当成与照相馆的工人一样,认为摄影记者就是要“摆”照的,所以也容忍了;

4。 摄影记者误认为“组织加工”或“摆布”是创作方法,加上单纯任务观点,就以为不摆是完不成任务,编辑“一定要”,怎么办?而且由于不深入生活,不了解生活,以为要报道某一事件,就“只有这个场面”、“这个角度”、“这个表现法”,而不善于从侧面去表现,换个场面或角度去表现,不善于机灵地从实际出发修正自己的主观计划。

这里关涉到一个重要问题,即摄影记者的角色问题。角色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自身的角色定位,不少从业人员认定,“摄影记者”就是“上面”下来的、拿照相机的干部,来的目的是为了搞好宣传;二是公众对摄影记者的身份定位,就是“上面”下来干部与“照相馆工人”的混合体。当然,掌握稿件生杀大权的编辑们的意志与偏好,也会对摄影记者的角色定位形成重要影响。多方面的因素规定了形成“组织加工”与“摆布”问题的土壤与气候。

时任新华社黑龙江分社社长章洛的话在某种程度上对此问题提供了答案:

人民的摄影记者以自己作为工人阶级的人民的宣传员而自豪。他的作品应该是体现人民性与党性的。通过人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

1956—1957年间,来自新闻界内部,包括记者与编辑,及那些新闻官员们对“摄影记者”有什么样的定位呢?或者说,有什么样的道德期许呢?在讨论“组织加工”与“摆布”问题时,葛力群、黎航的总结颇有代表性,也最能体现那一年代大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摄影记者”身份的看法:

作为人民的摄影记者,我们认为不论他担负着哪一方面的工作,都有责任把人民群众中所发生的各种生动事迹,用最优美、最典型的形象,真实地反映给读者。

强调这样一种“责任”,实则把摄影记者定位为“图片宣传员”。在当年,甚至包括多年以后,在新闻业业内的书面表述,或公开的表态中,没有人会以“照相的”或“照相馆的工人”来称呼摄影记者,但在私下里,仍有一部分从事文字工作的同事认为拍新闻照片的人大多没有、或也不需要什么文化、思想,只要人高马大,身体强壮,苦大仇深,根正苗红就可以了。这也是随着讨论的深入,有关摄影记者摆布加工甚至造假等问题,遭到来自那些以文为生的同行们诟病的原因之一。

那么,宣传的应有之义,就包括按照特定主体的特定愿望,放大一些信息,缩小另一些信息,对我有用的多说,放大;对我没用的最好不说,让人见不到。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作为一种手段,“摄影记者”们“组织加工”一下,“摆布”一下,又有何不可呢?

那么,公众是如何为摄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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