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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这个问话的人,便是小吴。他从侧门出来随便就逮了一个,正好偏偏是陈可。他把导演吩咐的事讲一遍,说是当大明星的替身。小吴再三强调,只是一个近镜头代替大明星喝杯饮料。就这样,不但能得到大明星的签名不说,还有机会能上镜,说不定能被别的导演看中,小吴巴拉巴拉说了很多,说得陈可心动。

“导演,你看这个行吗?”小吴把陈可带到导演面前。

陈可顿时睁大了眼睛:哇,这个导演也是个名人。今天她真是开了眼界,见到了本尊。除了导演,还有那个大明星。她真漂亮,比电影中看到的还要漂亮。除了大明星,还有其他几个小配角,都是在电影中脸熟悉中的人物。别人想要这个机会也没有呢,今天真是运气超好。陈可心中把得失盘算了一下,心想这个替身,值了。

“化妆,给她上妆。”导演喊了一声化妆师。化妆师马上拎着化妆包跑过来给陈可的脸化上妆,特别是嘴巴,上了唇彩之后亮丽了不少。

一个人跑来对陈可说戏:“听着,你只要拿起这个喝下去。”

“不需要台词吗。”陈可也只是随便问问,一个替身哪来的台词。

因为只是一个特写镜头,她连衣服也不用换。她只需要拿起那杯东西——咦?陈可看着那只瓶子和黑乎乎的水,心想这东西怎么和那天自己喝的神水那么像啊。哎,不管了,能看到明星要到签名也不错,说不定还能上个镜头什么的。心想到这些,便不管那么多,一口气喝掉瓶子里的黑水。

从侧门出来时,她手里多了一张带着大明星签字的餐巾纸。因为她身上能写字的纸类只有这个,部不致于签在人民币上吧。她也不嫌寒酸,拿了纸巾让大明星签字,也不看看那时大明星当时的脸色有多难看。

出来时接到江凌宵的电话问她在哪里。她看看四周有没有明显建筑性地标,便说自己还在某某庙外面。

谁知江凌宵听了沉默片刻说:“你是该去拜拜神。拜完快点回来,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陈可听到他的话,差点脱口而说:你怎么样知道我没拜过神。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下去,做为上司,有绝对的权力去嘲笑任何一个下属。陈可算是被他嘲讽惯了,江凌宵这个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挂了电话她才说:“嗯,我是不跟你计较,你以为自己有钱不了起吗!”

回到天悦之后,江凌宵拿出一张卡给她,让她去置办一些出差要用的东西,还把卡的密码告诉她。江凌宵抬头看到陈可还站在那里:“你还不去?”

“江总——”陈可有一个问题想问。

“你——”江凌宵抬头看到她红润可爱的嘴唇,比平时比了几韵味。可是当她笑时露出她牙,牙缝里沾满黑漆漆的东西,顿时对她的好感大打折扣。“你的牙怎么样了?”

“唔。”陈可捂住牙,糟了,一定是刚才喝的黑乎乎的水沾在牙缝上了。“没什么,我刚刚在外吃了芝麻糊。我会去漱口的。”她捂着嘴巴,闷声闷气地说话,“江总需要翻译机吗?”

“是给你的。”江凌宵语气平静地说,“我想你的英文应该好不到哪去,最好还是带本字典。”

真讨厌,江圆宵,你说话真讨厌!陈可心中愤火上升,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好歹我还是大学生,虽然学校不怎么样有名。好歹英语也考出了四六级,你不是狗眼看人低吗!可——带字典,那就是说:“江总不带翻译吗?”

江凌宵白了她一眼:“我订三张机票了吗?”

陈可只好去按着江凌宵的吩咐去买东西。这个人差人办事,却从不派车。她只好打的去这去那。最后才去了新华书店买翻译机。

今天大概是陈可的幸运日了,就在她来到新华书店时,看到门前排了长长一队的人。一看上面挂着的横幅,才知道是自己喜欢的一个作家的签名售书会。反正将在外,皇帝也管不着。她就趁着机会办自己的事。

拿了一本那位作家的新书跑到队伍后面,喜滋滋的等着让人家签个名。作家是写小言的,新书叫《爱曾来过》,封面是一对男女在KISS,怎么觉得封面上的这个男银长得像江圆宵捏?

不知怎么样的,又想到了那天两个人意外的亲密接触。你要问陈可有没有感觉,那感觉只有一个字,痛!她可是被撞到的人,又不是温柔的抱抱,骨头对骨头有什么浪漫可言。到是最后那记,嘴唇对嘴唇——砰!陈可的头撞到了拐角一个书架。谁叫她分心,队伍往前走时她看也不看,就那么硬生生用脑袋瓜子撞了书架。

她的脑袋瓜子硬,愣是把书架上的一本书给撞了下来。她捡回去时看了眼书名,《听大师说风水》,封面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很有自信地抱着双臂。看这个人的样子,看再再那本新书封面那位,她心想还不如给两个人交换一下。签名还没轮到她,她就拿着那本风水书随手翻看。

瞧它里面把风水说得神乎奇神的,好像世上的一切都是由风水在控制似的。陈可觉着这个写书的人,肯定是个骗子。这年头能出书的骗子多勒个去。动不动就说是自己是哪方面的专家大师,把人骗得一愣一愣的,花钱买这些伪专家,假大师的书。

终于轮到陈可了,她恭敬地把书递给那位她仰慕已久的作家。写小言那位,是个清秀的姑娘。留着长长的头发,戴着一个有蝴蝶结的发箍,像个邻家小姑娘。只是邻家小姑娘年纪轻轻便出了好几本书。

当陈可把书往前一放,人家说了:“对不起,您拿错书了吧?”邻家小姑娘甜甜得笑着,陈可窘然,才发现她让签名的是那本风水书,连忙换上作家的那本小言,作家这才签了字。

“都怪你让我难看。”陈可嘟哝着把那本书风水书放回书架,“活该没人买。”

江凌宵一个电话通知她,让她把东西拿到他家里去。陈可到时,江凌宵还没回来,她只好守着大袋的东西等在他家门外。江凌宵家所在的小区是个高档小区,开盘时这里的房价高到几万一平米,首付就得几百万,可以说是富人区中的富人区。

陈可进来时遇到了保安的盘问,怎么样看她这个人不像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住户。陈可只好说自己是到江凌宵家来的。大概保安对江凌宵有所耳闻,让她登记了之后便放她进去。

看看人家的小区,那环境,那建筑和停在路边的车。再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几平米不说还是老小区,楼上卫生间老是漏水不说,经常还有陌生人出入,很不安全。有时半夜会有奇怪的拍门声,吓得她大气也不敢喘。跟这里一比,一个是天上,一个在地下。

整个小区有很多幢房子,每幢都配有电梯。江凌宵说他家在第几幢几号楼,她便按着地址摸到他家门口。按了门铃,没人应,想打电话又怕得来的结果还是等,所以她就连电话也懒得打了,心想他总会来的。

“叮!”陈可听到电梯门开的声音,以为是江凌宵回来了,一看才不是,从电梯里出来是个看上去很富贵的大婶,穿着考究的衣服,手指上手腕上还有脖子上都带着金灿灿的首饰。迎面走来时全身还飘着香气。

见那个人朝这边走来,陈可第一个想法是,不会是江凌宵他的妈妈吧。她正想说阿姨好时,那个人到是先说了句:“他家的?”富贵大婶的下巴向着江凌宵家。陈可正想点头,那位接下去说,“保姆?”

“不是,我是江总的助理。”陈可连忙摇头。

富贵大婶意味深长地噢了一声,去开她自己家门。

陈可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江凌宵来。闲得无聊,拿出那本小言书,随便找了人能坐的东西垫在下面当凳子使使。

陈可很喜欢这位作家,噢,作家的笔名叫小小。陈可喜欢小小写出来的小说,典型的腹黑男加小白女看似搞笑中却带着那么一点点的辛酸。《爱曾来过》,讲的是很狗血的言情故事,总裁加小秘的办公室恋情。

男主角是女主角的上司,喜欢女主角很久。女主角很小白,一点也没有看出男主的良苦用心。再加上平时男主对女主都是冷言恶语,让女主以为男主很讨厌她——

陈可看得入神,没发现自己前面的光线暗了一点,原来不知何时前方站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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