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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杯水,眼睛向窗外望去,外面天快黑了。作家依然是默默无闻,管子工也彻底夭折了。

这场辩论之后,我自己放慢了生活的节奏。至少下午不再外出干活儿了,我没有期待着有什么结果。时间又一次在我和贝蒂之间凝滞不动了,我们之间卿卿我我,眉来眼去的,又找回了平凡生活的滋味儿。

几天以来,当作家凌晨三点才入睡的时候,管子工早晨就再也爬起不来了。他必须特别小心,不要把贝蒂吵醒了,而且在去煮咖啡的时候当心不要一头扎进去。他呵欠连连,差点儿把下巴都打掉了。他只有到街上散步时才会露面。他的工具箱上的背带已经断成两截儿了。

有时候,当他从外面回来时,贝蒂还没睡醒。他赶快去冲了淋浴,然后坐在一旁抽烟,等着她从梦中醒来。他注视着打字机旁的一堆稿纸,或者在一片寂静中聆听着什么,手里把玩着一双女人的连裤袜和一条裤衩,把它缠绕在床头上。

贝蒂醒来的时候,作家的内心世界正在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他的嘴边挂着梦呓般的微笑。通常他们会在这时候做爱,然后一起共进早餐。对作家来说,这种生活太美了,只不过稍稍有些疲倦。当太阳高高挂起来的时候,他很喜欢躺在楼顶平台上小睡片刻,倾听街道上传来的声音。作家很潇洒,他从来不用为钱的问题发愁。他的脑子里空空如也。有时候,他会问自己是怎么写出这部书稿的,这似乎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了。也许有一天他还会写出另外一部,不过他真的不知道能不能写出来。他不愿意去想这些。有一次,贝蒂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他说这简直太容易了,但是这天余下的时间里,他就觉得很不自在。

次日清晨起床之后,管子工觉得头昏脑胀的。他等着房东扭头转回来,把咖啡吐到浴室的脸盆里,这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有时候,他十分憎恨这个倒霉的作家。

第二部分 37°2(1)

夜晚悄无声息地转凉了,入秋的第一批落叶簌簌坠下,铺满了道路两旁的水沟。当我转来转到找一些修修补补的零活儿,来维持我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时候,贝蒂正忙着打印最后一个记事本。一切进行都很顺利,只是夜里我常常会自己醒过来,在黑暗中瞪大了眼睛,脑子里嗡嗡直响,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好像生吞了一条蛇似的。我把一个崭新的本子和一支铅笔藏在床边,放在那儿一伸手刚好就能摸到。但是这种凌乱不堪的状态已经持续好多天了,我把自己的思想全都拧在一起,想从中挖掘出一点新的想法,不过最终什么都没有想出来,这真可以称得上是“一无所获”了。于是每天晚上,大作家都在地毯上踱来踱去。他再也找不回一点儿灵感了,这个可怜的家伙,真得没有什么创作欲望了,他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我尽可能让自己相信这不过是一次暂时性的便秘,为了能给自己换换脑子,我一到下午就去干一些电工活儿。我更换了电线,安装了接线盒以及带电流强度调节器的开关,想通过这些去营造一种气氛,晚上屋里就有变幻莫测的灯光,最后刚好可以在微弱的光线中做爱。然而即使在我干零碎活儿的时候,精神也集中不起来,我必须经常坐下来喝一杯啤酒,直到夜晚来临之后,我的感觉才会好一些,变得差不多正常了。有时候,我甚至兴奋起来,那是酒精帮了我的忙。我走到贝蒂旁边,俯下身去看着她坐在打字机跟前。

“嘿,贝蒂……看把你累得整天晕头转向的,其实最受煎熬的是我,都快变成一个性无能的废人了……”

我觉得这简直太可笑了,在打字机盖上拍了一巴掌。

“快走吧,一边儿坐着去,”她说,“只要你别干蠢事儿,不管说什么我都不在乎。”

我笑眯眯地跌坐在扶手椅里,看着苍蝇在空中飞来飞去。当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把阳台上的门打开,我把空啤酒罐扔到外面去。从我内心深处发出的信息总是这样的:“地点?时间?故事情节?”,但是我现在最发愁的,是急于找到一个能把我的焦躁不安全都带走的人。我甚至没有更多的奢求,只要能有两三页让我起个头儿,后面的事就好办多了。最重要的是先有个好的开头。我真想笑出声来,因为这简直太荒唐了。贝蒂摇了摇头,笑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家做饭,所有的烦恼都化为乌有了。我带着邦果出去买东西,新鲜空气可以让我清醒过来。如果在我打碎鸡蛋和炒韭菜的时候,还能够兴奋得胡言乱语、不知所措的话,那就真得不用担心什么了。我特别期待着能坐下来和两个姑娘一块儿吃饭,我尽可能也像她们那样充满活力。我看着她们聊天,不时地从房间里向她们频频放电。通常我总是会放很多调料,她们发现我是一个精通调味品的天才,每次都把饭菜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一个管子工,我也同样被公认为是个天才。而作为一个无所事事的苍蝇捕手,我到底还算不算是很勇猛呢?在经历了这些平静的年代之后,我有权利去思考一下,在我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这好像是有人要我把一俩古老的机车从一堆荒草中重新开走一样,这简直太恐怖了。

这天,贝蒂把我的书稿全部打完了,我的心里变得忐忑不安,两腿直发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时候,我正站在一把椅子上修理一盏灯。我的感觉就像是触电一样,双手牢牢地扶着椅子背儿,慢慢地走下来。我故意装出不太在意的样子。

“该死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了……喂,我必须出去一下,去买点儿保险丝!”

我没有听见她说什么,我现在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想悄悄地去拿我的夹克衫,我就像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演员,虽然倍受观众的冷遇,却始终不肯从台上下来。我穿上衣服,从楼梯上下来,屋里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来,这种感觉直到推开大门才得以缓解。

我一来到大街上,就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黄昏到来的时候外面刮起一阵微风,没过多久,就冒出了一身汗,于是我放慢了脚步。我发现邦果一直从后面跟着我,有时候它会冲到我的前面,然后等着我去赶上它,我不知道它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时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盲目自信的味道,这让我感到很兴奋,同时也会有一种空虚的感觉。

我走进一个酒吧,要了一杯龙舌兰酒,因为这种酒很冲,我需要来一点刺激。我总是会想到好日子已经到头了,显然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我又要了一杯酒,然后就感觉自己好多了。在我身边坐着一个人,他已经完全喝醉了,手里端着杯子冲着我直发愣。我看出他似乎想说点什么,于是就主动和他搭话。

“来吧……你打算和我聊点什么呢……”我问他。

每次当我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就感觉就会好一些。其实人人都会发疯,生活只不过是一块用荒谬织成的布罢了。幸运的是毕竟还有一些美好的时刻,谁都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单单是为了这些,活下去就有了一种充足的理由,剩下的都无足轻重了。说到底,任凭你如何挣扎全都是徒劳的。我相信所有的事物都是昙花一现的,半瓶龙舌兰酒下肚头就大了,我可以看见街上有很多棕榈树,风从我的身边来回穿梭着。

走进家门的时候,正有一件稀奇的事儿在等着我呢。一个有些秃顶的金发男人,挺着一个啤酒肚儿,看上去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他正坐在我最喜欢的椅子里,丽莎斜坐在他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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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当然是一个健全的女人,有一个屁眼儿和一对乳房,偶尔她也会利用一下它们的。有几回,她一晚上都没回来,到第二天早上才露面,匆忙地换一下装束,然后喝杯咖啡就去上班了。我会在厨房里撞上她,一个整晚都在做爱的女人,一下就能看出来,这让我为她感到高兴,我希望她能彻底摆脱孤独,我一声不吭地与她共同分享这些短暂的时刻,这令我一天都觉得开心。我知道我是一个特别走运的人。有时候生活在我的眼睛上撒了一把金粉,然后不管遇到任何事儿我就都能忍受了。我们组成了一个绝妙的“三人世界”,我可以到城里所有的犄角旮旯中去修理下水道,只要在晚上五点收工的时候,能回去冲了澡儿,然后和姑娘们一起坐在饭桌前,她们笑容可掬地给我倒酒盛饭、嘘寒问暖。

一般情况下,丽莎很少谈及她认识的朋友,其中也包括那些和她上床的男人。她只是说那些根本不值得多说,然后就笑着叉开了话题。当然,她还从来没有把男朋友领回家来呢。她曾经说过,一个能让他跨进我家门槛儿的人,他身上一定是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所以我一进门就看到这人坐在那儿,卷着袖子,领带也解开了,我一下就愣在那儿了。当他端着杯子和我打招呼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稀客面前。

丽莎的眼睛不停地眨动着,她分别为我们作了引荐。这家伙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抓住了我的手,他的脸颊通红,他让我想起了一个剃着光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孩子。

“总之,”贝蒂问我,“你找到你一直在打听的人了吗?”

“是的,不过要等一会儿才能肯定。”

贝蒂递给我一杯酒。这家伙看着我,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也笑了。短短的几分钟,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都搞清楚了。他的名字叫爱德华,但是别人都习惯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开了一家比萨饼店,每隔半年就换一辆新车,这事儿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他身上开始有点儿冒汗了,不过看上去他在这儿玩得挺开心的。一个小时之后,他彻底放松起来,好像和我们有二十年的老交情似的。当姑娘们在厨房里聊天的时候,他把手伸过来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老伙计……有人说你在写东西?”他说。

“偶然会写一点儿。”我回答。

他狡猾地看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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