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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部分(第2页)

更不幸的是,这种野兽居然喜欢群居。要么不出现,一出现至少是三五十只。

想想被二三十头像王洵这样强壮的雪狼围攻是什么滋味吧?绝对令人不寒而栗。甭说猎取其中一头了,能从狼嘴下平安脱身,都是几辈子在佛前烧香磕头积下来的福分!

“如果手头有蒙汗药就好了,提前下到羊肉中,再把羊肉扔到狼窝附近!”不甘心与美人失之交臂,方子陵开始谋划智取。

这个想法刚一说出来,就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肯定不行!”他刚结识的楼兰朋友,一个年龄也在十八九岁上下,名字叫做窟米和清的部族武士大声反驳,“你当它是狗呢,什么烂肉都吃!那畜生性子傲得很,只吃自己打的,或者刚刚被同伴咬死的动物。你拿块冻肉丢给它,保管它看都不看一眼!”

“那就下夹子!”一计不成,方子陵心中又生一计。“用夹子夹住它,我们的人中就有好几个懂铁匠活的,你帮我找几块生铁来就成!”

“它宁可把自己的腿咬断,也不会等着被你活捉。况且你怎么知道它走哪条路?阿尔金山这么大,你总不能到处都下夹子!”窟米和清白了方子陵一眼,用极其生硬的唐言反驳。

“那就挖陷阱!”

……

“设套子!”

……

回答他的是一个接一个大白眼。部族武士都是天生的好猎手,方子陵那些鬼花样,窟米和清与他的同伴从小玩到大。可没听说过,谁曾经用这种办法猎到过一头雪狼。

“那就大伙上山围猎,找到狼群后,用弩箭三段连射。先杀死十头雪狼,再决定狼皮的归属!”方子陵越想越急,连行军打仗的本领都拿了出来。

“那,那就把狼皮射成筛子了!”窟米和清目瞪口呆,愣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提醒。“咱们,咱们这儿,下聘礼讲究用整张皮子。身上窟窿眼儿不能超过两个。最好,最好是一箭射到眼睛中……”

不待对方把话说完,方子陵气哼哼地打断,“我要有那本事,直接拎着把弓上山不就得了么?!还用拿什么弩箭?!你到底是给我帮忙来了,还是替别人打击我来了?!莫不成你们这里,早就有了合适人选?”

“石头,石头大哥的箭法,就,就能从猎物的眼睛中穿进去。其他,其他人都不成!”窟米和清倒也老实,毫不保留地向方子陵交代了实底儿。“去年,去年秋天,我曾亲眼看到石头大哥射死一只火狐狸,就,就一箭,把两只眼睛贯穿了!”

“去你的石头大哥!”方子陵又是羞愧,又是嫉妒,伸手将窟米和清推了个屁墩儿,“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单挑几十头雪狼!保管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是你问我的?”窟米和清好生委屈,从地上爬起来,喃喃说道。“又不是我主动替,替石头大哥威胁你。喜欢,喜欢小洛姐姐的人多了去了。可,可谁也不像你,像你输,输不起!”

“你哪个耳朵听见我说喜欢她了!”方子陵愈发恼怒,竖着眼睛质问。

“你,你不,不喜欢她。干,干什么要,要上山打雪狼?!”窟米和清嘴有点笨,心思却不慢,接过方子陵的话头,委委屈屈地反问。

“我想做个狼皮大氅,行不?”方子陵气急败坏地跺脚。看看对方满脸鄙夷,又迅速将祸水东引,“我替我们王头儿想办法,行不?别以为除了姓石的,谁也没有一箭贯目的本事。我们,我们王头就有。等他养好了伤……”

若是放在一年之前,即便为了给自家兄弟争口气,王洵也要装出幅神射手模样。可现在,他却半点儿争风吃醋的心思都没有。见窟米和清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立刻笑着摆手,“别听他吹,我根本不会射箭。你们两个接着想办法吧,我得出去散步了!”

说罢,杵着老魏帮忙打的拐杖,晃晃悠悠朝远方走去。

“你不说雪狼冬天时会下山么,现在就是冬天。我到半山坡上那个大温泉附近等着它出现,就不信了,它能比人还聪明!”

“不想活了你就去!我可告诉你,雪狼是阿尔金山上最聪明的猛兽!比豹子还聪明!”

背后争论声继续传来,已经完全是为了抬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以小洛姑娘的姿色,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她却至今云英未嫁,要么是眼界太高,要么是心有所属。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方子陵都注定无法得偿所愿了。况且昨天听到小洛姑娘择婿条件的,不止是民壮和飞龙禁卫。很多与大伙往来密切的楼兰人也听见了。只要他们把话传开,部落中肯定有的是人欲一展身手。

无论如何,王洵都不想参与其中。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自己定义为一个过客。因为某个意外的缘由来到眼前这个云雾笼罩的山谷,养好伤后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从此,与这里的所有当地人都再无瓜葛。

他是官军,即便被上司抛弃了,依旧是大唐官军的一员。而山谷里的人都是沙盗,与官军势不两立的沙盗。即便他们自称为楼兰人!

所以,双方今后再无交往,是最好的结局。

但这种观点,却找不到几个支持者。特别是一些像方子陵一般年纪的禁卫和民壮,在楼兰人的热情款待下,已经开始乐不思蜀。王洵曾经亲眼看到,几个飞龙禁卫在昨天傍晚时分,悄悄地钻进了楼兰女子的帐篷。还有更多的弟兄,带着满脸羡慕,跃跃欲试。

“伤风败俗!”躲在无人处,王洵偷偷腹诽。可他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楼兰人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是如此,适龄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随时都可以钻进对方的帐篷过夜。作为外人的他,根本无权对此指手画脚。

况且,在鬼门关前打个了滚回来之后,很多弟兄们已经完全看开了。既然朝廷像丢垃圾一样,抛弃了大伙。那么,留在楼兰部落里开枝散叶也不错。至少,不用再回到长安去,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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