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时,女的对他讲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是要跟他MAKELOVE(做爱),如果这种情况发生,罗武便觉得对方没情调,当然,他不会把这种想法表达出来。毕竟只有一夜的机会,大家在一起就是缘份,至于其它的,没有共同的语言,不说也罢。
罗武觉得他参加“性派对”就是对传统中国“孝道”文化的一种反叛。他和妻子谢双依决定不要小孩——这是最犯忌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但罗武和谢双依不管这些,只要两人世界。双方的父母都健在,但并不对他们尽太多的责任和义务,因为他们自己也早早地从家庭里分开了,亲情对他俩而言,并不强烈。
“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要快乐!”罗武不停地强调。
这种神经质似的重复本身就反映他内心其实也很矛盾,他不过是不断地重复同一话、同一的行为甚至同一的语气或姿势来证明自己的对传统的某些东西的不耐烦,或者是试图要忘记什么——那些曾经对他的心灵构成伤害的东西。
温尼、桂妞以及其他的女性都听过对罗武讲述的关于“虞舜孝敬”的故事。每一个女人听了后,都觉得罗武对历史很有一套,但私下里有时一谈起,才发现罗武讲述了同一个故事。
当然,这样的故事是百讲不厌的。
罗武常常坐在床沿上,对躺在床上的女性慢条斯理地讲述道——
虞舜出身低贱,幼年丧母,父亲瞽瞍是一个盲人——因为“瞽瞍”这两个字很生辟,罗武经常用一条小纸条将这两个字写出来,并重重地念一遍,有时女方也会跟着念一遍。罗武衣兜里总是有一些小纸条和至少一支笔的。罗武接着说,年轻时,舜是有名的孝子。父亲却只知宠爱后妻和后妻的子女,对舜很坏,并经常打骂舜。
后母还想杀死他,她带来的孩子更是常常欺负他。
但舜还是一片真心孝敬父母,爱护弟妹。
尧帝听说舜的孝名后,很想考验他是否能够任胜继位权,就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了舜,又叫自己的九个儿子和舜生活在一起。
尧帝还封给舜的官职,以考验他的才干。
虽然做了尧的女婿,舜在家中的处境并没有改变——罗武有时就借机发泄一下对当今社会当官的不满。
女人有时烦,就要他讲快点。
罗武就笑笑,继续讲,说舜的家人竟然想害死他。
一次,他们叫舜帮助修理谷仓,等到舜登上仓顶时,却撒梯放火,想烧死他;又有一次,他们叫舜帮助淘井,等舜下去后,他们却投石填土,想活埋他;还有一次,他们请舜喝酒,想等他喝醉后杀死他。
但在妻子们的帮助下,舜每次都死里逃生。
罗武引用孟子的话说,舜明白自己在家庭中悲惨甚至危险的处境,每次家人设计要他的命时,他明知凶多吉少,妻子也劝他不要去,但他还是去了。
这是为了一种孝道,舜别无选择。
讲到这里,罗武会习惯性地对女方对这种孝道的看法。女方一般说不出所以然,罗武也无所谓,自己发一通感慨,并引伸出其他的故事。罗武说,中国民间流传许多这种行孝杀子的故事。
在《二十四孝》中有一个“为母埋儿”的故事:“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子不敢违巨。巨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可夺。”
这种文言文由罗武读出来,使人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女人大多听不明白,罗武便又得细细地解释一遍。
罗武还说,遇到饥荒年月,“杀子”的事更加普遍。
“杀子”在中国人集体经验中是很突出的一件事。也许有人说由于物质不足的原因,但为什么不杀老人?
罗武自问自答道:正是“孝道”将“杀子”的“汉文化”合理化了。
因为,按照儒家标准,舜是孝的典范,“为母埋儿”中的郭巨想是也是孝道。但他的行为却是对儿子的生命的构成威胁。
“父母杀子”与“子女为父母作牺牲”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
在艰苦的环境下,子女就更不能让父母因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