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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3页)

刘守光不懂得“爱情价更高”,但他明白“生命诚可贵”的道理。他大哭,鼻涕眼泪一齐在脸上出现。

李存勗堂堂硬汉哪里见得这个,赶紧要人斩了。刘仁恭在监牢里听到儿子被斩的消息后,依旧说了那句话:“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混账东西!”

是啊!鬼知道他是怎么养出来的,先抢他的女人,然后又把他囚禁,接着是四处招惹是非,擅自称帝,结果连累了自己。不久,刘仁恭被李存勗带到李克用墓前杀掉了。

许多人都认为,父子二人的下场都是他们背信弃义造成的。刘仁恭先背叛了李克用,刘守光就背叛了老爹刘仁恭。所以,他们得到了报应。

这个儿子不该养(3)

但是,五代时期“信义”二字根本就不值钱。若用“背信弃义”四个字来解释刘氏父子的失败,未免隔靴搔痒。

五代时期的一大亮点就是“父不父,子不子”。也就是说,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不同的是,刘仁恭只想要利,而刘守光却还想要名。要名要利在五代也不是错事,错的是,两个人都没有获取名利的能力却非要以为自己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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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标准的混蛋:苏逢吉(1)

苏逢吉可谓是五代时期一个最标准的混蛋,他视法律为无物,视人命如儿戏。但就是这样一个混蛋,居然能活得有滋有味。如果不是他仿佛跟自己有仇,把自己一步一步地逼近地狱,大概他还会活得更有滋味、更长久。

苏逢吉是长安人,母亲早死,父亲苏悦喜欢喝酒。但这个人有个毛病,虽然当时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了,可他不喜欢别人做的菜。只有儿子苏逢吉做的菜,他才吃。当时,刘知远还没有称帝,对苏悦很是器重。苏悦把儿子推荐给了刘知远,大概是因为苏逢吉天生就有讨好人的本事,刘知远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后,就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将他留在身边做了幕僚。

过了不久,刘知远让他掌管刑狱之事。但因为当时刘知远并不是皇帝,所以,相关法律并没有制定,即使制定,刘知远这样的人也不会遵守。有一次,刘知远过生日,他要苏逢吉去“静狱”。所谓“静狱”就是将一般犯人赦免释放。刘知远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为自己的生日祈福。可苏逢吉去了之后,竟反其道而行之,把所有囚禁的犯人都处死了,回去后,他告诉刘知远,已经“净狱”了。刘知远问明原因后发现错了一个字,但也只是叹息一声,无数条人命就这样冤死了。

刘知远当了皇帝后,就任命苏逢吉为宰相,命他草创各种制度,主持政务。这个时候的苏逢吉倒还算卖力,对朝堂之事总是过问。但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仅凭着主观感受对各种事情作出决断,刘知远让他草创制度,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无法可依由此成了后汉的主要特征。

早在后晋时,宰相李菘被契丹俘虏,带往北方停留于真定。刘知远称帝后,就将李菘的住宅赐给了苏逢吉。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改朝换代后,前朝宰相已经没有资格再住自己的府邸了。况且,李菘又被契丹捉去,根本回不了中原。但过了不久,李菘居然逃回了中原。这位李宰相对既成的事实并没有怨恨,相反,为了在新朝受到重视,他还百般巴结苏逢吉。

他将早已是苏逢吉住宅的宅契送给苏逢吉,可苏逢吉却认为这个小子不是好东西,他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讽刺自己;另外,他能这样豪爽地将这么好的宅子送给自己,说明他肯定还有其他的财物。李菘讥讽自己,苏逢吉因而嫉恨在心。因为没有法律,他随便找了个借口。这种借口找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因为李菘曾在契丹呆过,他寻找到的借口就是李菘“私通契丹”,并且立即将李菘下狱。在刑具的帮助下,苏逢吉得到了李菘私通契丹想要造反的“证据”。然后,他又把李菘的家属牵连进四十多人来,一同处斩,将李菘仅剩下的一点点财产也占为己有。许多大臣都为李菘鸣不平,但他们无法找到法律条文来为李菘说话。因为苏逢吉并没有蔑视法律,而是因为后汉根本就没有法律可依。

当他得到了刘知远的欢心、彻底掌握朝廷大权后,更是妄加杀戮,拿人命当儿戏。当时,朝廷想整顿各地拦路抢劫的盗贼,派人到各地前去捕捉,苏逢吉就草拟诏书,其中写道:“所有盗贼,其本家及四邻以及保人,加上住处人家的全族一并处斩。”

有大臣跳出来反对说:“盗者固然可恶,可只诛他一人即可,要是诛灭全族就不合王法,邻居和保人同罪,不是更过分了吗?”

苏逢吉冷笑道:“王法?我就是王法!”这句话说出后不久,郓州就有捕贼官吏张令柔将十七个村庄的百姓杀尽的惨事发生。

接着更大一起惨剧发生在卫州,刺史叶仁鲁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奉命到山里去围剿盗贼时正好碰上许多百姓也在山里追捕盗贼,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叶仁鲁明明知道这是些老百姓,但仍旧下令将他们捉了起来。百姓们大呼自己是百姓,叶仁鲁哪里肯听?最后竟残忍地命令手下人割断了百姓们的脚筋,扔到山脚下扬长而去。惨遭酷刑折磨的百姓疼痛难忍,躺在地上呻吟不止,几天后,这些不幸的百姓才惨死于山下。而这一切,完全都是苏逢吉那个臭名昭著的诏书所造的孽。

最标准的混蛋:苏逢吉(2)

为名为利是人的本性,但名利的获得如果不是通过正常手段那就是犯罪。苏逢吉有了名后自然也想有利,众所周知,他不可能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因为当时根本就没有法律。

曾是后唐李氏后裔的李永吉从凤翔来到后汉京城,苏逢吉认为他是王室之后,手里肯定有奇珍异宝,就派人到李永吉的住处,告诉他可以让他当一州之长官,但他必须将先王的玉带拿来交换。李永吉当场拒绝,在这位皇室看来,我有玉带就是交出来也应该是交给当今皇上,而不是你苏逢吉。可他错了,在后汉,一切东西,只要苏逢吉想要,就必须先给他。几天后,苏逢吉拿了一条瞎子都能看出来是破烂的玉带要李永吉买下来,价格贵得要命。李永吉不能拒绝,只好忍气吞声地买下了。

另一位同僚王筠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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