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确实有点不适应,洛阳能感觉到双手双脚的行动需要有个与人类不同的协调感,而且身子变得太狭长,总是会不自觉的去扭摆。多了条尾巴出来就更是有点累赘,不过洛阳在火海中扑腾两圈之后就发现这尾巴作用大了,摇摆既能够起到推进作用,还能有平衡之用。
“哈哈感觉怎么样?”血禅见洛阳变龙就好像比他自己已经恢复应龙神采还要激动,不断的询问着洛阳的感觉和纠正着洛阳的动作。
“喂飞起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尾巴!”
“要学会用尾巴来掌握前进方向!”
“龙爪不是用来挖鼻屎的我告诉你!”
洛阳学得很快,当习惯了龙的飞行之后,不禁兴起全速围绕火海中飞行起来,只觉耳边风声呼啸,快得简直超出了洛阳的想象
看样子应该是比钟神秀的风雪剑还要快上许多……洛阳感到很满足,这样一来,即便遇到打不过的对手,却是逃走没有任何问题了。
“喂,血禅,我这样就算是化龙了,可以遨游九天了吧?”洛阳兴奋的问血禅。
“别做梦……嘿嘿,其实,现在你也算是我们龙族自己人了,我可以给你说一些龙族更多的东西了……”血禅笑得很猥琐,很显然他一开始说走了嘴了。
“什么意思……”洛阳感觉到这家伙好像又跟自己玩猫腻了。
“龙其实也是有等级的,”血禅给洛阳讲解道:“虺经过五百年修炼才能化为蛟,蛟又经过千年苦修才能化为龙。而龙一开始为虬,苦修五百年之后才可能化为角龙。无角曰虬,有角曰龙。也就是说虬是没有角的。五百年为角龙,千年为应龙,也就是说得修炼千年才能成为应龙。嗯,没错,就是以前的我。再往上便是神灵一级的天龙了,也就是我的目标,只要晋升为天龙,我就能摆脱这鼎,敖翔九天……”
“等等,那照你这么说,我是什么?”洛阳下意识的伸出爪子去摸摸自己脑袋,然后很悲剧的发现,龙爪短了点,竟然不能摸到自己的头顶……“我头上有角没?”
“咳咳……当然没有了,你刚刚化龙,现在只能算是虬……”血禅嘿嘿陪着笑。
“那你说我化龙之后能够遨游九天是骗我的咯?”洛阳脸色很难看,血禅赶紧双爪合十给洛阳使劲作揖:“我可没骗你我的意思是等你成为天龙,就能为所欲为遨游九天……”
“……你太无耻了!”
第376章 凝宝
根据血禅所解释,遨游九天的意思并非是天有九重,这只是个虚指。实际代表的意思是可以飞越时间、空间,空间上例如天外天、幽冥界,乃至洛阳轮回三世时所在的人间界,都可以任意穿梭。而时间则是指甚至可以穿梭到过去与未来。
听到这个,洛阳还是感到很期待的要知道,他之前的一世实在是太匆忙了,被那疯狂的柳思源带着一块儿回了天外天,可惜没有能够参加到父亲洛军的婚礼。这在洛阳而言,可以说是三世轮回中最大的遗憾。只是在这天外天上一日,人间界百天。洛阳生怕自己修到登仙境,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时,人间界的洛军已经早就作古了。现在得知若是成为天龙,连时间都可以穿越时,洛阳不啻于吃了一颗定心丸,能穿越时间的话,幽冥界受苦的晴雪,人间界的洛军,自己都能够穿越到一开始的时候去找他们了
虽然只是虬,但是亦能腾云驾雾,赛过一切飞行类法宝,对于洛阳而言其实已经是极大的突破了。
那四角炎魔正与两个三角炎魔斗得欢,越来越占据上风了,却忽然瞥见一头火龙张牙舞爪扑了过来,却是骇了一跳,急忙想逃开,却被那条火龙双爪一左一右的抓了肩头。
四角炎魔浑身密布着火焰化作的鳞甲,能够抵御一定的攻击。可是火龙的双爪却是锋利异常,且极其具有穿透力,只是一抓,便直接破了四角炎魔的防卫,指甲锁住了琵琶骨,这四角炎魔哀嚎一声,动弹不得了。
被洛阳的双爪锁了琵琶骨之后,本来四角炎魔浑身是红彤彤的火光,此时就变得极其黯淡下来,看起来就像是褪了色一般,无精打采。
果然是龙族的肉身,犀利啊洛阳心中感慨着,他此时已然等同于火龙,对火属性已经有着天生的免疫,四角炎魔的火对洛阳毫无作用,比力气也同样是学前班的跟大学生打,完全被克制的死死的。
洛阳便也将这四角炎魔收入了洛阳鼎,任血禅去炼化,那王康和夜叉也都收了回去,洛阳便坐在那菊花台上,准备凝宝。
这凝宝说穿了,其实就是要寻找到最契合自己内心的形态,赋予灵魂与魂力相结合的最完美构架。打个比方说,你一个鲁莽性子的人,却凝成了弓,这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一个文雅的人,凝成了斧子,这也不匹配。不合适不匹配的结果一是用起来不顺手威力发挥不出来,二是容易损坏,三就是凝出的魂宝品质低,若是品质低,则魂宝不但硬拼拼不过人家,同时还会欠缺魂宝的天赋神通。
魂宝的品质,分为上中下品,下品便无天赋神通,中品方能有一个天赋神通,若是有两个以上的天赋神通那边可以说是上品了。
前人炼出的魂宝各种各样,刀枪剑戟无所不包,这个也无法去借鉴别人,洛阳决定还是自己先考虑考虑平常所见的魂宝,若是能筛选出自己最爱的就罢了,若是不能,那便干脆采取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便了。
其实魂宝中最多最常见是是剑,剑,百兵之君,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义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长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而后则是刀,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某一种时候,更甚至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刀不是。俗语有云:剑是君子所佩,刀乃侠盗所使。无论如何,刀还是有一种勇猛狂放的性格。
再然后便是称之为百兵之王的枪,被称为百兵之首的棍,以及戟、斧、钩、叉、鞭、锏、锤、拐、槊、弓等也均有人凝出。
但是洛阳该凝什么,自己心中一时也没有什么更好的主意。之前虽然也凝过几种兵器,却并没有哪个有特别趁手的感觉。
洛阳思索再三,决定还是采取那最直接最简单方法。这所谓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其实就是什么都不去想,只是在法海之中去孕育,灵魂进入法海之中后便会与魂力自动去结合然后生成一样魂宝来。这样做的好处是简单,就坐等结果就是。坏处则是万一凝出个四不像来,或者凝不成也是极有可能的。
既然洛阳选择了这么做,那么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孕育和等待了。
思源崖边,两个形貌一模一样的男子临风而立,一个白衣飘飘黑发飞舞,当真是一超凡脱俗的帅气青年,只是这青年毫不掩饰眉目间的阴厉之色,让人为之心悸。另一个男子却是梳着油光黑亮的大辫子,同样是仪表堂堂,却颇有王者霸气。
这思源崖乃是四峰中最高的一座,崖前烟雾缭绕,白云变幻,那大辫子男子不禁升起满腔豪情,朗声吟道:“眼前龙虎斗不了,杀气直上干云霄我欲向天张巨口,一口吞尽胡天骄!”
那超凡脱俗的白衣青年却是轻笑一声,也吟道:“作伴云和水,为邻虚与空。一灵真性在,不与众心同”吟罢对大辫子男子道:“书凯,我这几句意境比你又如何?”
大辫子袁书凯呵呵一笑:“我那是首以前所做的旧诗,为的是言志。只不过今日被这眼前云雾所扰,便顺口吟出。思源兄志向自然是远大于我,书凯怎敢相比。”
“嘻柳师兄果然是大才,悟道修为便是心境都远远凌驾于我等,看来下任掌教真人是非柳师兄莫属了”这时一道旋风席卷而来,却在山前而止,现出一个白衣少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