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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武器也和军装一起被丢弃了,马路上堆满了手枪、手榴弹、刺刀、背包、军装、军靴和钢盔。在下关门附近,丢弃的军用品数量很多。从交通部门前到两条马路之间,像是丢弃垃圾的地方,堆积着卡车、炮、公共汽车、指挥官的专用车、运货马车、机枪和小型火器。在市区内,价值二百万美元的最好的建筑物深更半夜被焚烧,储藏在里面的弹药连续爆炸了很长时间,这种情景真令人可怕。

建筑物外面的垃圾山也着了火,一直烧到第二天很晚的时候。拉炮车的军马也被包围在火焰之中,军马的悲鸣声更使现场的情景凄惨万状。大火灾封锁了通向下关的主要马路——中山路,小巷拥挤到了极点。

中国的军队好容易走到下关,他们无疑想乘上几艘帆船,从沿江马路出发, 渡过扬子江。但多数人由于恐慌而溺死在江里(前引书2,第二九○至二九一页)。

日本军似乎认为,到占领南京后第三天,这些残兵败卒还有二万五千人。对此情况,东京朝日新闻社特派记者曾于十五日发出的电讯中报道过(见本书第七页),十五日前留在南京的记者德丁也报道说:“日本军自己公布,在扫荡南京的最初三天内逮捕了中国兵一万五千名。当时,日本军认为,在市区内还潜有二万五千名士兵。”(前引书2,第二九一至二九二页)

这种所谓“便衣兵”,照字面看来就是游击队。由于游击队不适用于陆战法,所以也可以把他们交付审判后予以处决。然而,南京陷落后的所谓“便衣兵”,即便有他们的军籍,也已不能说他们是兵了。因为他们已经丧失斗志,丢掉武器,一面隐瞒自己的身份,一面混入国际委员会所管理的安全区内,要求保护。他们既无当游击队的思想,也无这种能力。所以,称他们为便衣兵并不确切。尽管如此,日本军把他们当作敌军逮捕起来,这在战争法规上是容许的。但他们即使被检举,也是俘虏,对俘虏是不能杀害的。可是,日本军不加审判,就把大半“便衣兵”视同一般俘虏进行屠杀。即使在陷落后的南京城内出现若干游击队活动的情况,那也不能把残兵败卒统统杀光。

在城内,游击队的活动相当厉害,也有一种倾向认为,这是所以发生大屠杀的原因之一。

例如,松平鹰史在其所著《乡土部队奋战史》中叙述说:“城内各处还潜藏着残兵败卒,治安极度混乱,日本军受到狙击……中国散兵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扮成一般民众,偷袭日本兵。也可以说,这是引起大屠杀的潜在原因之一。日本军觉得随时随地都会飞来手榴弹和手枪子弹,因此感到极度紧张,于是一面随即进行着彻底的扫荡。在这扫荡中发生了屠杀,所以也可以说,这是具有战争杀伤力的宿命的悲剧。”(第四○○至四○一页)

另外,曾参加南京攻陷战的日本兵冈本健山作证说:“游击队的活动在南京也很厉害。我们绝对不能单独行动。当时有掉队什么的,士兵们接连不断地遭到了杀害。他们不是被手枪打死的,而是被刺杀死的。暗杀好像天天发生。”(前引《参加杭州湾敌前登陆》中一士兵谈日华战争)

《乡土部队奋战史》所反映的情况,似乎稍微有些过分。冈本所说的日本兵遭到等害,似乎是在“单独行动”时,那也许是在他们胆敢进行某些不法村为时,中国人所采取的正当防卫,或者是出于报复的结果。他所说的情况,似乎显然全都不是在屠杀事件发生时的情况。

也有这样的资料,认为在南京城陷落后,几乎看不到有散兵进行抵抗的情况。前面提到的佐佐木到一少将在他所写《进攻南京纪实》一书中记述说:“虽说是残兵败卒,有的还潜伏在村庄里和山中继续进行狙击。”

他一点也没有谈到城内的游击队活动。

前面介绍过的、认为是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所写的秘密文件(检证四○三九)中也说:“在市区内,中国人对日本军从未进行过枪击。”(参照本书第九十页)

该委员会委员、金陵大学贝茨博士也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出庭作证说i“中国市民感到十分失望, 留在市区内的少数外侨也感到非常惊讶,在市区内竟全然没有进行抵抗。我们(贝茨和斯迈思)对日本的这种残暴行为,曾同日本官员进行过种种协商。在协商时,日本官员从未说过受到市区内的抵抗,以此来为他们的暴行辩解。只发生过一起事件,即关于日本军入城后的一个水兵事件〔即监听员林某,在入城后十天发生的〕。”

(《远速》,三十六号,载洞富雄编前引资料集1,第四十八页)

日本军主要是为了搜捕混入安全区内的散兵,但许多南京市民因受牵连而遭害。为介绍与此有关的具体例子,引用一下关于搜捕散兵的事实及其被害人数的资料,那是美国驻南京剧领事埃斯皮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报告(检证一九○六)的一部分。

在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和十四日早晨之前,暴行发生。先是日本军的分遣队奉命扫荡残留在城墙内的中国军人,把他们一网打尽。日本军对市区内的马路和建筑物进行了仔细搜索。所有当过兵的人及可疑分子,一个个均遭到枪杀。详细的记录虽未到手,但估计遭受这种杀害的人达二万以上。

日本军几乎不管他们过去是否当过兵,是否确实在中国军队里干过事,只要是稍有一点军人嫌疑的人,都一律带走枪杀了。日本军扫荡中国政府军队的所有散兵之决心,好像是坚定不移的(《远速》,五十九号,载前引书1,第一五二页)。

埃斯皮说,在搜捕残兵败卒的情况下牺牲的“便衣兵”和普通老百姓,总数达二万人以上,但金陵大学教授贝茨认为,其牺牲的人数达四万,增加了一倍。在处理遗弃尸体时证实,在南京城内外近四万非武装人员遭受杀害,其中百分之七十左右是“便衣兵” (前引书2,第四十七页)。贝茨教授提出四万人这个数字是否恰当,将在第6节(第一八四页以后)加以研究。

这种搜捕便衣兵并进行杀害的情况, 乔治·菲奇(Georse A。 Fitch)——以纽约基督教青年会国际委员会书记身份驻于南京——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证词(检证一九四七)中说:“日本人从我们宿营的地方抓人时,不遵守任何规定。他们把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当作曾经当过兵的充分证据,认为务必判以死刑。在我们宿营的地方,几乎都受到军队的侵入,他们想要枪杀谁,就把谁拉出去。”(《远速》,五十八号,载前引书1,第一一五页)

不仅手上有老茧和剃光头的人被当作“便衣兵”,而且有谁在晒得黑黑的脸上露出白的额角,也会被视为戴过军帽的证据。因而许多无辜的工人和苦力被判断为“便衣兵”,不幸遭到了集体屠杀。许多“便衣兵”像是混入在安全区内,贝茨博士在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证说:“由于日本军的军官估计,在市区内也有许多士兵,因而安全地带的问题也严重了。由于在市区内未能发现这些士兵,那些军官就认为这些士兵隐藏在安全地带,而我们应负隐藏他们的责任。在这种假定之下,三天内,日本军的军官以及下士官天天侵入安全地带,企图在中国难民中发现这些士兵,并把他们强行带走。这些军官通常总是在安全地带内的某地区或某一难民收容所中,要身强力壮的男子全都排列在一起,一个个地进行检查,凡发现手中有持枪的老茧或头上留着戴过帽子的一圈印子者,均强行将他们带走。”(《远速》,三十六号,前引书1,第四十九至五十页)

为了彻底搜查出这种“便衣兵”,从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始,日本军对全南京的市民进行了登记。据十二月二十二日南京宪兵司令贴出的布告说,进行市民登记是“向所有难民和市民发给通行证,这完全是为了居住和工作上的方便”(前引书及第一三七页)。其实,这也是搜捕散兵的一种手段。当时负责南京城内警备工作的佐佐木到一少将在其手记——《进攻南京纪实》——中这样写着:“十二月二十二日,命令城内肃清委员会主席立即召开会议。十二月二十三日,开会。十二月二十四日继续开会,查问工作开始”(《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版,第三三四页)。市民登记时是经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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