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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第2页)

“绛翠,我想我是不能再呆在这里了,否则昨晚那样的‘意外’还会继续发生,再多几起留情阁可承担不起后果,这样吧,我今晚就离开,你也对外说我被赎走了,不行,万一今晚又有刺客来行凶就麻烦了,这样吧,今晚你给我准备一场演出,就说是沧海准备酬钱当旅费离开留情阁,从此隐居山林,顺便放个小消息说这也有可能是沧海在选夫。。。”

“选夫?你要嫁人?”绛翠吃惊地看着淼夕。

“没有啦,只是吸引人的一种宣传而已,总之一定要弄到大家都知道,可是要表演什么呢?乐器我就不行了,唱歌也免了吧,跳舞我也。。。对了,宇文老头以前说过我的武舞跳得很好,我就来一场吧。”

“可是。。。夕姑娘要去哪里?你独自离开,一个女儿家在外,方便吗?”

“没关系,我会叫上伊天宫一起离开,有他在旁边我也能清闲一点,哼,别以为他哭我就拿他没办法,我已经找到对付他的绝招了,哼哼,只要点了他的哑穴,我看他还怎么吵,还要给他嘴巴绑上带子,最好能用药把他毒哑了。。。呵呵,说说而已,点穴就好,你别担心啦,容身之所嘛。。。到时候再找。”看绛翠露出古怪的目光,淼夕把更恶毒的对付伊天宫的招数吞了回去,如果他成了哑巴沟通也确实很不方便,就点穴吧。

“万一想刺杀你的人也来了呢?”

“嘿嘿,不怕他来,我还怕他不来呢,我就是要看看谁那么不要命敢刺杀我,好歹我以前也立志当个刺客。。。呃,想想而已,因为各种因素没做成,现在改当偷,保镖是副业,你也知道,这年头赚钱不容易啊,一家老小还要我养,不多兼几份差我都要喝西北风了,我选职业除了要考虑自身条件,还要想想热门工种,对号入座才不会被社会淘汰。”夕本人倒是个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百分之百的刺客,而且还是顶尖那种,现在依然是个杀人狂和正宗财迷。

有些词听不明白,不过好象和正事没什么关系,绛翠看出淼夕的逃避,也就不死缠烂打了,太烦人是会被讨厌的,伊天宫这么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摆在眼前,夕姑娘是公子的姐姐,公子似乎很听夕姑娘的话,她不能让夕姑娘讨厌,如果能讨夕姑娘欢心,说不定以后还能多见公子几面。

“啊!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淼夕突然叫了起来。

“夕姑娘,怎么了?”

“伊天宫啊,我忘了今天该给他多添点工作的,昨天那几个打工的都被初云公主给带走了,要不给伊天宫多添些工作,我收的铜板就少了好多,我心里难受啊。”

“。。。夕姑娘,如果不介意这张银票你拿去用吧,这都是夕姑娘赚的。”绛翠拿出一张五千两黄金的银票给淼夕,这是前几天那几个贵客来看淼夕的时候给的一张银票,虽然姑娘赚的银子归老鸨,不过夕可是公子的姐姐,要讨她欢心。。。

第一百一十八话 舞

更新时间2007…1…18 19:58:00  字数:3319

谁说只有现代的消息才传递得最快,娱乐消息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比蝗虫散布还快,中午才放出去的话,下午连京城的富豪都叫人来占位子了,整个留情阁被挤得水泄不通,连外面也准备了座位,当天晚上还是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淼夕第一次感觉到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感觉,虽然手很酸,但是嘴上却笑开了花。

都是银票啊,最少的数目也是百两黄金,一张一张又一张,比太阳的光芒还璀璨耀眼,美啊美,美得真金也比不上白纸黑字大红印,以后钱不够拿沧海这个名字来拍卖就好喽。

“。。。夕姑娘,那些银票都是你的,没人会和你抢,时间快要到了,人都来了,你还是先准备一下吧。”夕姑娘果然不是公子,公子是不会计较钱的,绛翠想到从前淼夕以男子的身份来见她时一抛千金。

淼夕没发现绛翠的想法,依然欢快地数钱,有夕这个老师真不错,至少她学到了钱的价值,虽然她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那会让她想到阿修罗道的悲惨日子,不过和钞票类似的银票她还是很喜欢的,决定了,以后要收一定收银票,方便携带又能满足精神营养,还能回忆一下自己的故乡。

“咳咳。。。咳咳咳。。。”绛翠不得不用咳嗽来唤回淼夕神游的魂魄,不过咳的太猛被口水呛到了。

“绛翠啊,你上火咳嗽了吗?也对,留情阁里每天要陪客人要喝酒吃点心,确实容易上火,你上火了可怎么办,我还想叫你来帮忙伴奏的说。。。”

“咳。。。夕姑娘,我没事,只是呛到了,你看天色。。。”

“哦,天色晚了是吧,咦?今天是朔月,真是做坏事的好天色,可惜了。”

淼夕把银票都揣到手镯里存放,这才转过身对绛翠道:“我要的衣服准备好了吗?”

“是的,我请了罗奎最好的裁缝赶制完成了,可是姑娘真的要穿那衣服?”就是青楼女子也没那么大胆,要是公子知道自己让他姐姐穿那种衣服,公子会不会生她的气?

“衣服做了不就是让人穿的嘛,把它拿来吧。”

淼夕说着走到屏风后脱下自己的衣裳,然后接过绛翠递上的衣服穿上,从屏风后走了出来,紫色旗袍紧贴在淼夕身上,含蓄而性感,展现中华女子特有的魅力,旗袍上绣了摇曳绽放蓝玫瑰,玫瑰伴刺而生,或者正因为有了利刺才让它更显骄傲,却仍有几只大黑凤蝶绕花飞舞,这是蝶对花的爱恋,甚至能不顾尖锐的利刺,旗袍领口是红艳的中国结,结端连着泪滴状的琉璃珠,在烛光里印衬出美丽的光彩,旗袍下摆开叉,淼夕白嫩的玉腿曝露在外,跷起的臀部也若隐若现,她手上拿着通白的龙骨扇轻甩。

“好美。。。”绛翠也不由看呆了,淼夕本来就美,却美得圣洁,让人觉得飘逸脱俗,与这留情阁的气氛格格不入,换上旗袍之后整个人显得性感无比,让人更加移不开目光,但是那旗袍。。。

“夕姑娘,你那样穿不冷吗?”

“我不会冷啊。。。哦,别看它外面单薄,这件旗袍里面。。。我是说衣服里面加了羽绒,暖着呢,楼下那些姑娘们穿的才叫薄,都是薄丝单衣,小心感冒啊。”只要手上有那个手镯,一年四季都不用担心气温变化,看姑娘们为了揽客人穿得半透明,也冻出了半透明的鼻涕,多可怜啊。

“可是,夕姑娘真的要这样出去?你的腿都在外面,让那些男人看了。。。”

“不就是腿吗,没什么,这样比较方便活动,本来我就觉得穿女人的衣服活动起来碍手碍脚,要是害我在舞台跌倒就太丢人了,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一直穿这样的衣服,活动起来很方便,可惜没有高跟鞋能搭配,穿绣花鞋搭配起来不伦不类的。。。不穿鞋了,绛翠,我们出场吧,别让客人等太久,毕竟人家是客人,我们得让他们满意我们的服务才好。”

本来就差你出场了,现在反倒怪起我来,还好公子不像他姐姐,为什么公子还不回来把他姐姐换走呢?绛翠又在心中浮想联翩,明明就是一个人,换个身份就变成了满身缺点,所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看情人,就算缺点也是优点,看情敌,就算优点也是缺点,更何况是一同出生,一起相处的“双胞胎姐姐”,更是成了对比的对象。

淼夕显然低估了古代的保守程度,她才刚走到台上就起了骚动,几个员外鼻血喷成抛物线,两眼凸得像金鱼,死死盯着淼夕露在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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