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一放,炮兵们雄赳赳的跳上战马,眼里射出饿狼似的光芒,巴不得立时杀个痛快。
小大人王忠嗣兴奋的爬上他地战马,就要跟着去。陈晚荣一把把他从马背上抓下来,一脸严肃的道:“王忠嗣,我现在以监军的身份命令你,给我老老实实呆在营里,要是敢出营门一步,军法从事!你是最清楚军法的,你知道那是什么后果!”
王忠嗣拥有过人的智慧,就是身体还是孩童,若是带着他,万一有个闪失,谁也负不起责任,那可是未来的栋梁!
从来不认输的王忠嗣这次却急了,眼圈一红,就要哭出来,大声指责陈晚荣:“你欺负我人小!”
“正因为你小,所以不能让你去!要想打仗,等你长大了再说!记住,不得出营门一步!”陈晚荣板着一张脸,飞身上马,带着炮兵驰了出去。
连王海宾战死,王忠嗣都没有流过眼泪,这一次,他居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脸唔唔的哭了起来。
破灭吐蕃这事,那是何等地重大,能参与其中,太荣幸了!即使战死,也不会后悔!别人都在冲杀,独有王忠嗣眼巴巴看着,他心里能不急么?
等到陈晚荣带领炮兵赶到时,看着吐蕃营里的情形,很是骇异。此时的吐蕃军营已经不能称为军营,和修罗屠场差不多,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给陌刀劈成的碎片。
“我们来晚了!”刘福清感慨一句。
“如此重要地战役,我们居然只能看看,早知道,我不当炮兵了!”有炮兵后悔当初削尖了脑袋要来做炮兵。
“快,那有个活的!”哥舒翰眼光,朝前一指。
墀德祖赞为了防止炸营,要吐蕃军队点起火把,这是防止炸营的好办法,只是便宜了唐军,整个大营***通明,跟白昼似的哪里的吐蕃军队多,唐军就往哪里追杀。
陈晚荣一瞧,只见一个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踉踉跄跄的逃命。
哥舒翰一拍马背,冲了上去,手里的横刀高高举起,重重劈下。眼看着这人就要死于非命,陈晚荣忙叫道:“快住手,他是大论,杀不得!”
不是疼惜他地性命,而是大论这样重要地人物,当以活捉为宜。
“大论?”哥舒翰很是惊讶,忙把刀锋一偏,削下大论一片头发。
大论惊得面如土色,卟嗵一声软倒在地上,浑身筛糠。陈晚荣赶上来仔细一打量,没认错,是大论!
大论给墀德祖赞关押起来,原本以为没有脱身的机会。没想到唐军攻营,那些看守他地兵士早就逃得没了影子,他脱下身上贵重的衣衫,换上兵士衣服,躺在死人堆里装死。
运气太差了,却做了唐军地俘虏。
哥舒翰猿臂轻舒,把大论提了起来,一打量,笑道:“白白净净的,是个当官的料!我们一来就抓住大论,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恭喜哥舒兄,立此奇功!”王少华道喜了。
大论是吐蕃仅次于赞普的大人物,把他给活捉了,那是奇功一件,众人都是高兴。哥舒翰一摆手道:“大家的功劳!”
陈晚荣眉头一皱:“我们来晚了,没什么好杀的了。他们的动作也太快了!我们去找找看,看能不能再捉几个大人物,千户呀什么的都成。”
王少华尽想着美事:“最好是让我们碰上墀德祖赞,把他给活捉了。”
陈晚荣心情不错:“王兄,别尽想美事。我们来迟了,能抓住几个千户就不错了。”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美事有时候会成真!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
第一六四 进军逻些城
晨曦初上,却没有清新的空气,唯有弥漫的血腥气。()血腥气对于郭虔这个少小从军的人来说,就跟吃饭一般寻常,根本就不可能引起他不适的反应。让人想不到的是,郭虔闻着刺鼻的血腥气感到一阵难受,肠胃翻滚,不由得弯下了腰。
这可是数十年军旅生涯以来的第一遭,不是郭虔不中用,实在是唐军杀戮太重。吐蕃军营里差不多有十万吐蕃败军,一个晚上给唐军杀得所剩无几,地上的尸体、碎肉堆了一层又一层,来不及浸入土里的血液汇成血湖,在朝阳的照射下,格外凄美。
血水积得多的地方,可以漫过脚背。如此惨景,郭虔打了一辈子的仗,就从来没有见到过,站在战场上,闻着的不是空气,而是血腥气。
“给我酒!”郭虔实在是受不了,从亲卫手里接过酒囊,喝了几口,翻滚的肠胃方才好些。郭虔瞧他的亲卫,他们的样儿和他差不多,脸色苍白。他们个个从死人堆里爬过无数回,心硬如铁,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