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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页)

为了详细了解傅雷之死,我在1985年7月10日找到了当年傅雷家的户籍警左安民。他是第一个进入现场的人。他的回忆,澄清了一些关于傅雷之死的误传。

以下是根据他的谈话录音整理出来的:

1966年9月3日上午九点多,我接到傅雷家保姆的报告,就赶去了。

当时,傅雷卧室的房门关着,但是没有反锁。我使劲儿一推门,看见傅雷夫妇吊死在卧室的落地钢窗上(注:卧室外为阳台,他们住在底楼)。钢窗关着。夫妇俩一左一右吊在钢窗的横档上。傅雷先生在右边,傅雷夫人在左边。

我推门时劲儿太大,一股风冲进去,傅雷先生上吊的绳子就断了。他掉了下来,正好落在旁边的藤躺椅上。

我赶紧把门关上,打电话给长宁分局,治保科的经志明等来了,我们一起进入现场。我走上前,把傅雷先生扶正,躺在藤椅上。所以,后来进入现场的人,都说傅雷先生是躺在藤椅上死去的。其实不是那样,是我把他在藤椅上放好的。

他们上吊用的绳子,是浦东的土布。那是一床土布做的被单,撕成长条,打个结。你看,死亡档案上有当时拍的照片。这土布上有蓝色方格。照片上右面那个断了的布条,就是傅雷先生的。

当时,地上铺着被子。被子上是两张倒了的方凳。我把傅雷夫人放下来,放在棉被上(注:这点与保姆周阿姨的口述不一致。据左安民说,保姆当时神情非常紧张,不敢正眼看,可能记错)。

长宁分局治保科经志明和长宁区法院有关人员,一致认为傅雷夫妇是自杀。

当时,除了把吊的布条拿回去拍了照之外,现场没有拍照。

傅雷先生死去的时候,穿的是汗衫,短裤,夫人穿的也是睡衣。尸体曾用车送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所检验,法医是蒋培祖。他们根据颈部有马蹄状索沟,断定为自缢致死。身上有灰紫色的尸斑,说明死亡已有好几个小时。

区法院来了十多个人。我当时跟他们一起,在傅雷家清点财产。我记得,花了两天两夜。

当时曾发电报给傅雷在北京的一个儿子(引者注:即傅敏)。他回电说,后事托他舅舅(引者注:即朱人秀)处理。

傅雷死的时候,留下遗书和好几个信封。信封里装着东西,上面写着给谁。我没有动过。后来,舅舅来了,他跟法院一起处理的。舅舅是老干部,那时候靠边了。

我听保姆说,她在那天早上,很久没见傅雷夫妇起床,就在门外边喊傅先生。里面没有答应。她这才推门,一看,吓坏了,赶紧把门关上。她当时没有走进去看。一方面她有点害怕;另一方面傅雷有规矩的,未得同意,保姆不能随便进他的卧室的。

长期积累的档案库(3)

我进去的时候,记得有一盏很暗的灯还点在那里。那时候,傅雷夫人挂在那里,这是很清楚的。是我亲手把她放下来的。

那时候,自杀的很多,差不多天天有人死。当时,考虑到傅雷是社会上很有影响的作家,所以特地请市检察院的法医来验尸。不是重要的案件,市里的法医是不来的。

应当说,左安民的这些回忆,是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他的回忆,纠正了保姆当时在神经过分紧张情况下所造成的错觉。

又据保姆回忆,1966年9月3日下午四点多,一辆收尸车驶入上海江苏路,停在一幢贴满大字报的花园洋房──傅雷家前。在公安人员的监视下,傅雷夫妇穿着睡衣、光着脚,被抬上了车,说是送往万国殡仪馆。保姆把傅雷夫妇前几天穿的外衣熨平,自己花钱买了两双黑色的软底鞋,于翌日赶往殡仪馆,给傅雷夫妇穿上……

其实,傅雷夫妇的遗体并没有直接送往万国殡仪馆,而是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法医处。据上海公安部门告诉我,傅雷因属著名人物,所以在他自杀身亡后,曾送上海市公安局尸检——这事,当时连他的保姆都不知道,只说尸体送火葬场,而实际上是送往公安局法医处……

查阅档案,使我的作品避免了一次重大的失误。

起初,傅雷的亲属不相信傅雷自缢——因为他们一直是听保姆说是服毒而死。经我说明了档案所载的事实,出示死亡档案复印件,他们信服了。

根据档案以及户籍警的回忆,我在报告文学《傅雷之死》中第一次披露了傅雷自杀的真实情况:

经过多方查询,1985年7月,我终于在上海公安部门的帮助下,找到了这份案卷。

牛皮纸的封面写着:

案别:上吊自杀

姓名:傅雷

朱梅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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