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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罗兰之歌》是早期一部成熟的史诗,它最早手稿的发源时代和社会环境类似于O?维塔利斯的《教会史》。然而,它描述了一幅迥然不同的家族结构图景。只有两个主角与他的亲属关系可以辨别出来:他的舅舅查理大帝,和他的继父与敌人加内龙。罗兰对他继父的仇恨很可能是因为两个家族之间的权力斗争。娶国王的姐妹为妻可以确保男人在宫廷得到有权势的位置,而这个女人的再婚可能意味着两个敌对集团的一个篡夺了对方的位置。然而,在这部史诗中,两者都没有得到清楚的陈述。罗兰并非生活在“血亲朋友”的关系之中,而是生活在作为皇家成员的战斗伙伴之中。他的亲属关系只是存在于虚无飘渺的意义上;他只是为证明自己因内心的骄傲而拒绝通过吹号角吁求援助的正当性时,才隐讳地提到他们:

Ne place Damnedeu

Que mi parent pur mei seient bla*et。

上帝庇佑,希望我的亲属们

不要因为我而受到谴责。

加内龙的背信弃义受到贵族们的判决,在诸多贵族面前,查理大帝作为原告提出诉讼,他得到年轻忠诚的蒂埃里的帮助,而他是查理大帝的熟人而不是他的家族成员。罪恶的被告一方得到了三十多个 “亲戚”的支持,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模糊的,说不清楚。当提出公平决斗时,只有皮纳贝坚决支持加内龙,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清楚。在决斗中,他和蒂埃里交换了和平建议以及和解协议。当然,皮纳贝不能让加内龙被击败。他的哭喊也体现了“羞耻文化”的价值标准:

Sustenir voeill trestut mun parented

Nen recrerrai pur nul hume mortel;

Mielz voeill murir quil me seit reprovet。

我愿意支持所有的亲属;即使

不可饶恕的罪人也是如此;

我宁愿死掉也不愿

蒙耻。

他的失败不仅导致了叛逆者的痛苦,而且也导致了支持他的三十位亲戚被绞死。亲属关系不明确,不重视感情,甚至表述不清:这就是原始的日尔曼部落的特征吗?

克雷帝安?德?特鲁瓦(1170…1190)的作品《朗瑟洛与佩斯瓦勒》的氛围更像和风煦暖的春天一样。克雷蒂安犀利的笔锋更加重视女性人物,其角色进一步激荡起男性内心情感的澎湃。英雄的冒险经历经常使他们与有名有姓的和特定的亲戚接触。然而,这些总是偶然发生的,而亲戚的身份通常是在自发的同情产生之后才显露。

佩斯瓦勒保护年轻女子是否是为了避免其受他的朋友的蹂躏呢?当听到隐士的话后,他是悲伤地低下头吗?直到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子是他的堂姊妹,而那位隐士是他的叔叔。同样,善良的戈麦芒?德?戈劳赞美正在进行骑士训练的男孩的天才,他并不知道这个男孩是他姊妹的儿子。人们期待这些惊呼场面的结束,如“我非常需要的那个男孩原来是我的外甥!”或者“最后我终于明白我内心的激动情绪!”这样的故事情节展现了读者的社会成见以及“社会等级”难以捉摸的传统。

到1200年,史诗和传奇文学都已发展成熟,也许并没有失去它们的某些特色。而且,两者之间的区别也逐渐缩小。出现了法语和布里多尼语主题整合的需要,现在则已经分散在许多作品之中。就在这时,在这两种文学中都出现了父系家族的现象。它迅速占据了中心的显著位置,为两种文学世界提供了坚实的架构。阿瑟和夏勒马涅把权力丢给了男爵,与菲利普?奥古斯特不同,从他那里,他们借鉴了残忍的忘恩负义和不愿意冒个人危险的特性。变化的不止是个人的外表:而是事情的状态的变化。文学的这种发展倾向于因事务的内在逻辑而描述完整的事件,而不受任何决定论、辨证观点或者其他教条的限制。人们惊异地发现,在被认为是最客观的原始材料和所谓的中世纪文学第二纪的史诗和传奇文学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最好的txt下载网

社会结构与文学作品(2)

奥布河畔巴尔的贝特朗将法兰克史诗中的英雄分为三种故事诗,或者说“种族”或“家族”:国王家族;从美因茨的多恩承继下来的叛逆者家族;忠诚的贵族们的家族,贝特朗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祖先,即虚构人物蒙特格兰的加兰。第二和第三种家族为取得王国的显赫地位而斗争。这种地位比任何特定的城堡或者公爵的领地都重要的;这种权力斗争犹如国际象棋比赛,这些领地只相当于小小的棋子。真正的尊重无一例外地都属于那些传承久远的父系领地。

而今,武功歌 里每一部著作都可以被用于追溯某个父系家族概貌,它们描述了这三种大家族中的某一个家族的片段。在史诗里,将主要人物与其兄弟们截然区分开来非常困难。(雷诺?德?蒙托邦也被人们看作是埃蒙家的第四子)。在第一代,蒙特格兰的加兰的四个直系继承人都追随最年轻的领导者——维埃纳的吉拉尔(贝特朗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自己的史诗)的领导。受到王后的羞辱,他陷入了与国王查理的私人战争中。他的兄弟率领浩荡的封臣大军前来驰援他。在这里,这位最年轻的领袖负责主持一切,因为他是受侵犯的一方。在他年老的父亲在场的时候,兄弟们举行了一次家庭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大家都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在同一家族的成年亲属之中的关系是平等的;领导权在长子埃挪和城堡主吉拉尔之间变换。而且吉拉尔和他的外甥埃墨里之间有着特殊的关系;因为他特别喜欢他,同时他对其影响比其父亲埃挪对儿子更大。这样就树立起吉拉尔作为年轻人“培养者”的声誉,在家族荣誉感得到检验之后,这个男孩被确定为家族的成员:“他属于这个家族,或在”很多方面“遵从于家族”( Molt traoit à sa geste)。

当家族最后与查理达成“共同确保和平协议”( asseurement)时,年轻的埃墨里起初拒绝接受这份和平协议。他利用圣路易时代的习惯法确认的权力退出仪式,这一权力可以追溯到十一世纪的文献记载。但他最终被说服,他不能独自继续进行战争。在家族之内,他表现了年轻人的骄傲自大。由于年长的家庭成员对其管教不严,他有时当着其他家庭成员的面讽刺他的祖父;然而,当一个无礼的男爵对他的祖父开同样的玩笑时,他是第一个在宫廷中维护家族荣誉的人。在吉鲁瓦世系中,我们看到了浮现于家族各个分支之间的纵向划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各代人之间的横向划分,这种划分短时期内是稳定的,且是各种动态压力的产物,而非决定命运的结构性力量的产物,尽管如此,这种划分仍是真实存在的。拉丁文材料对这种代际冲突的表达颇为模糊,在这些材料里,倾向于用总括性的社会术语而非具体地放置于家族世系背景中,来表达年长者的深谋远虑和年轻人的浮躁冲动之间的鲜明对比。

在带有他的名字的史诗《埃墨里?德?纳尔榜》中,这位年轻的侍从已变成了老态龙钟的领主。在他和七个儿子中的前六个之间冲突正在滋生,埃墨里梦想着维持自己世系传承的伟大,因而从城中驱逐了自己的六个儿子,只把最小的儿子留在身边。他的意图是预先消弭争论,以保证自己的遗产不被分割,但结果却是深深挫伤了六个儿子的雄心,并危及到在撒拉逊人面前毫无防卫的领地安全。史诗作者没有支持年长的一代,留给读者的是平辈人争夺的矛盾观点。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社会结构与文学作品(3)

难道我们不可以认为,诸如贝特朗等叙事诗人在他们的作品中再现的过程,就是现实生活中家族形成的过程?在剥离了社会情境的文学作品中,我们看到的是家族形成的两个阶段,而在现实社会中,变化可能更加微妙,过程循序渐进。

在描写圆桌骑士的文学作品里,我们看到的是同样的演进进程,从克雷蒂安?德?特鲁瓦到一个匿名作者皆是如此,这个匿名作者托庇在华特?马普的威权之下,他在1230年左右完成了大型的朗瑟洛…圣杯的故事,非常戏剧性地叙述了“阿图王之死”。在早期传奇文学中,叙述贵族家庭内部个人敌对的著作颇多,但在后来的著作中,主要叙述族际之间的敌对,这种敌对释放出无法控制的复仇和仇恨,并最终导致了亚瑟王世界的崩溃。虽然有朋友的偏袒,但是朗瑟洛和加万还是悲惨地被加万的三个弟兄的阴谋(和暴力)所分开。

这两个敌对的父系家族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班王之亲族”包括国王的儿子(朗瑟洛和埃克托)和侄子 (波奥尔和莱昂内尔)。作为这个家族里长房的长子; 朗瑟洛是无可争议的领袖;他还有权控制他两个堂兄弟伯努瓦和戈内的祖传遗产(他的二个堂兄弟拥有继承权)和领主等级。他们也关注他与皇后吉内维尔的恋情并保护他。尽管朗瑟洛试图寻求自己的命运,通过乔装打扮归隐于他的侍从之中,并穿上借来的军服暂时离开了家族集团,但是他的心仍然向他的家族、兄弟和堂兄弟敞开着的,他们相互之间拥有同样的感情和同样强有力的义务。这四个男人中每一位都掌管着自己的大家庭,然而他们在战争和竞争中的团结与联合是不可动摇的。

在亚瑟王的五个侄子之间获得这样的团结一致是很困难的。(我们并不清楚,这些人是国王兄弟的还是姊妹的儿子)。在哀悼仪式上,他为自己亲生骨血的失去哀痛不已。他们从自己在城镇里的精舍聚集到亚瑟王的王宫,在王宫里,可以经常看到他们聚集在黑暗的旮旯或走廊里,彼此之间窃窃私语和嘟囔抱怨,犹如在私家庭院里一般。但他们各怀心思;没有形成共同的行动计划。阿格拉万嫉意十足、心怀鬼胎;莫尔德雷阴暗恶毒;而加万则显得彬彬有礼,热埃里耶热心忠诚。设若有最勇敢的人的奖项,那么应该首先授予加万;然后是热埃里耶。这一世系不像其他世系那样团结一致,而且内部也缺乏等级系统。的确;只有当班王家族造成了这个家族三名成员死亡,才激发起加万的家族感情,并迫使他进行复仇。与冰岛传说(与这些法国传奇文学同时期)里的英雄一样;就热埃里耶的死亡赔偿问题上所进行的半司法性质的商谈中,加万态度顽固,一意拒绝任何条件,只要朗瑟洛的生命作为赔偿。他公开表示对死去兄弟的“怀念”之情;但他在表现的过程中,言语异常粗鄙。不要搞错了:至关重要的东西是这个家族的社会等级,这个皇家王朝无意接受少于其一个家族成员生命的最大价值的任何东西。

十三世纪,没有任何东西比这更不合时代的了。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价格或价值,被害者的亲属们可以合法地从凶手那里讨还补偿,以恢复他们各自家族之间的和平。尽管不像中世纪早期所谓的野蛮法律那样,这些人命的价格不再由法典精确地明码标价,但在封建时代,补偿观念依然鲜活地存在着;它使一个男人社会等级的判定更加复杂化。“血亲朋友”向对方复仇,并非因为一个人的死亡给其他人带来的情感伤害,甚至不是为那些在族际冲突中丧生的士兵讨还血债,而是因为荣誉的损失才是一件影响甚大的事。

由于其它原因,“阿图王之死”具有社会学意义:它对比了加万的“长子独尊”(parage)和朗瑟洛的“兄弟共尊”之间的差异。(这些体制确保封地的继承人们在长子权威之下保持财产不被分割。在“长子独尊”下,弟弟们通过替代长子为领主服军役——或通过代长子缴纳其所领土地的赋税——来帮助长子,但是他们不必对兄长怀有敬意。在“兄弟共尊”下,弟弟们从长子手里得到领地里未分割的财产的持有权,他们对他则报以充分的尊敬)。“兄弟共尊”是十三世纪的一项创新,它将臣属关系引进到家族关系之中,传奇文学的最初读者——法国北部地区的“封建”贵族们,接受了这一创新。

与维埃纳的吉拉尔之歌一样,传奇文学是社会现实和虚构的混合物。武功歌和传奇文学揭示或澄清了被其他文献忽视或模糊的重要内容,譬如,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敌对冲突,或在兄弟和堂兄弟之间并没有感情上的差异等。驱逐舅舅(例如,奥布河畔巴尔的贝特朗将吉拉尔的舅舅转变为奥利维耶的叔叔)可能看起来令人迷惑不解。然而,这与父系家族的提升却是一致的。血族的抽象关系程度必定受到具体共存事实的支持,这是非常明显的;每一方都操纵着对方。一旦离开梦幻的孤独和早期孤立的英雄文学模式;这种折中文学就把个人放到了他所处于的社会背景之中。

把血亲关系的各种功能都毫无差别地归于某个单一的群体,这种看法是虚妄的。实际上,正如我们从布鲁日?加尔贝的报告文学和维塔利斯的里程碑式的作品中了解到,家族关系不能被收缩到父系家族的范围内。世系血统可能可以控制祖传财产,但战争要动员更加广泛的亲族关系。因此; 文学资料在反映亲属关系系统方面是正确的,但运用到群体构建时则是错误的。

荣誉与家庭策略(1)

区分下列所述概念——(同宗的)亲属(parenté)与(男系亲属)子裔(lignage)——之间的差别将非常有用,将“同宗亲属”预设为一般的亲戚关系,而将“男系亲属子裔”预设为由某单一男系衍生出来的父子关系界定的特殊群体。通过这样的区分,我们能够消除马克?布洛赫和乔治?迪比之间明显的矛盾之处,马克?布洛赫提出在阐述“家族”义务的模糊性质方面务必小心谨慎;而乔治?迪比在他论述城堡世系的著作中,非常自信地把战斗和征服的亲缘群体加入到世系演进表中。

中世纪法理学家的著作有时接近于社会学,尽管这些著述指向的目的不同和撰写所依据的规则亦不相同。菲利普?德?博马努瓦,曾经担当过国王的法庭监守,1283年左右,他开始记载并品评《博韦人的习俗》。在题为“论世系血统的地位”和“论战争”的章节里,他举例说明了“无差别血缘出身”的财产权。他通过规范的方法计算血族关系在世系里的地位高低:即两个血亲的(或更远的)亲属每一个与他们共同祖先之间所隔的代数。重要的是,他的文本里含有家族男性本人与父系的联络关系图,这种世系图表所显示的代际关系很清楚地表明,血族关系既可以通过女人也可以通过男人传承。血族关系的定义与四种法律紧密相关:战争,婚姻,遗产继承和“亲属否决”( retrait lignager,稍后将予以定义)。

首先讨论战争。博马努瓦提出一名法官的问题,这名法官听审一件卷涉到贵族案件,贵族们为他们的战争罪行辩解说,他们代表一名亲族而加入到“战事”当中。在什么情况下,这种诉求可以被接受呢?在中世纪的习惯中,这样的战争并不被视为“私人”战争(这时最近评论者所加的名称)。国家尚未宣布私人暴力为非法,它只是试图限制对贵族发动私人战争,限制对四代或以内的血缘亲族发动私人战争,且没有涉及到“姻亲关系”(通过婚姻的亲属关系)。如果发生战争,中产阶级和“领主的普通臣民”(hommes de la poesté)尽管被自动地卷入到他们领主的战争中,但他们不能担任军事指挥官。被别人侵犯的或侵犯别人的贵族有其族人的帮助,他们依据结构相关性原则被组织起来:该群体的边界在个人与个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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