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暗暗决定了,日后绝不肓婚哑嫁,定要嫁个家世、品貌俱佳的夫婿。
吴柔却不知道,此时公孙公子正在被吴家的公子们围攻着,公孙公子名唤公孙良,与雷定豫是总角之交,多年的好友,如今又是姻亲关系,自然是早早的就来了安定侯府,也就是京里人口中的雷侯府贺喜。
与吴家的几位公子相遇也是预料中事,只是这小舅子多了也是麻烦,吴家又是诗书传家,最重视男丁的教育,小舅子们又有心考姐夫,在席间自然是言来语去机锋不断。
旁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都笑呵呵的看着。
公孙良长得极端正,是那种异常端正的端正,说不上漂亮、英俊之类的,更跟体貌风流不沾边,国字脸浓眉大眼,脸上还带着些少年人的稚气,却比同龄人都要稳重,学问也是极好的,被吴家三兄弟围攻也是对答从容。
他这种风范自然是最得长辈喜欢,坐在主宾桌上的主宾位的吴老太爷看着自己挑的孙女婿是越看越满意,不由得拈须而笑,陪坐的雷侯爷也小声对他说着恭喜。
吴家的三位小辈却显然另有看法,不再考较未来姐夫的学问,只是说些别的了。
回到吴家之后,刘氏叫了儿女们在自己的上房说话,吴承祖首先叹了口气,“我原先就觉得公孙良是个闷葫芦,如今再一见竟比原来更闷了些。”
“正是如此,公孙良学问扎实却不灵变,怕是个不通庶物的。”吴承宗也有话讲,连他这样看书成迷的人都说公孙良不通庶物,估计是真的不通了。
“未来大姐夫太闷,没得要闷坏姐姐了。”吴承业说的更直白。
吴凤听他们说着,心里对未来夫妻琴瑟合鸣之类的事,又少了些许向往,闷就闷,笨就笨,举案齐眉吧。
杂事
在京城的日子渐渐的陷入了平静,京城不像是扬州那样入夏早,又湿热难捱,即便是极热的六月早晚仍然有凉意,吴怡每日除了晨昏定省之外就是读书练字,当然她读的不是女四书,而是四哥给她弄的各种杂记、游记。
本来古人的繁体字对于吴怡这个学过书法看过上百本漫画的现代人来说并不难,难的是适应不怎么好看的印刷体,跟没有标点符号的文字,最最让她不习惯的是竟然是竖排版,竖排版就算了,为什么没人告诉她古人是从左往右读而不是从右往左读啊。
吴怡现在更羡慕那些重生到了古代,十二岁就中举人,十七八岁就中解元、状元的了,就算是吴柔也是值得她羡慕的,吴柔好像天生就比她有毅力,学东西极快,也极有眼力见,到了京城第十天,就已经送给老太太、太太一人一个新绣的荷包了。
吴怡用来绣着玩打发时间的荷包,才绣了一小半,锦鲤戏莲的花样也不过是绣出了莲花叶。
夏荷也只是告诉她要慢慢绣,掌握了基础就好,晚上想要绣是不可以的,夏荷怕她的眼睛受损。
日子就是这个慢悠悠的过着,吴怡百无聊赖在古代渡过她的第一个炎热的睡不着的夏夜之后的早晨,雷娇终于来了。
吴氏在家的时候人缘还行,主要是还没来得及跟两位嫂子结下什么梁子就早早的嫁了出去,刘氏是个厚道的,宋氏再怎么小心眼也小心不到出嫁了的小姑子身上去,更不用说疼爱唯一的女儿也对外孙外孙女高看一眼的老太太了。
雷娇来的时候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听说是来找吴怡玩的时候,老太太更是乐得不行,“我说你怎么有空来看我这个外祖母,原来是为了跟五丫头玩儿。”她搂着雷娇轻点着她的额头。
“外祖母你这话说的亏心,若不是因为我哥哥结婚,我哪个月不得在外祖母家里住个两三天的,陪外祖母打叶子牌、聊天,这回来也是先看外祖母,跟五妹妹玩是顺便。”雷娇话说的爽脆,如同黄莺出谷一般逗得老太太直笑。
“你母亲在家可好?”
“我母亲正在家给新嫂嫂立规矩呢,我父亲说她这是千年的媳妇熬成婆,正在过婆婆的瘾呢。”
“你父亲净胡说,新媳妇给婆婆立规矩是天经地义的,你母亲疼你嫂嫂才会这样。”
“正是如此,我嫂嫂也这么说呢。”雷娇拍了下手,看得出来她对新嫂子的印象不错。
“好了,五丫头都急得坐立不安了,你们小姐妹玩去吧,不必陪我这个老婆子了。”老太太是乐见外孙女跟孙女好的,她本身宠爱吴凤,对吴怡也另眼相看,觉得吴怡虽不像吴柔那样嘴甜手巧,但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沉稳气度。
一个合格的闺秀不必多聪明,不必多灵巧,也不用反应有多快,只需要够稳重大方,吴怡就占了稳重大方这四个字,老太太心里对刘氏□嫡女的本事还是很认同的。
至于吴柔,一个庶女,讨好嫡母、讨好祖母也是值得鼓励的,老太太喜欢这种能够认清自己地位的明白人,只是急功利近讨好人落了形迹,就显得小家子气了。
没办法,谁让她是庶女呢,幸好大体上还是过得去的,日后无非是看在她灵巧的份上多给点嫁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