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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个强劳力拉两辆车的情况绝无仅有,也不合逻辑。但如果赖安胜本来就没打算让第三个人回来,那就不奇怪了。

这时我看见了那两个准备做凶手的人,他们已经收拾好两辆人力车,远远地候着。庄学胥说:

“好的,颜哲你去,按场长的安排。”

颜哲点点头,对那边两人喊了一声:“等我一下,我去换双鞋!”

经过我时,他不动声色地看我一眼,我能从他眼睛里读出很多东西――放心吧,我知道他们的用意,我回去就是去带我的“宝贝”。

我们带着镰刀去大田,赖安胜也亲自去了。这半年来他早就脱产了,不干农活,所以今天他的举动恐怕也属反常。我在麦田里抬起头,远远看到两辆车三个人走过护场沟的砖桥,那是进出农场的必经之路,然后在新修的土路上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蓖麻和杨树的绿荫之中。此后的一天中,尽管我处在赖安胜的眼皮底下,不得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难免不时怔忡失神。因为我的魂魄已经随着颜哲走了,正伴他走着那段生死未卜的路程。

第二章  蚁王

蚂蚁是社会性昆虫,社会性昆虫有三大要素:1 同种个体相互合作,共同照顾族群中的幼体;2 族群内有明确的劳动分工;3 族群内至少有两个世代重迭。

社会性昆虫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必然有一个雌性的“王”, 是族群中具有繁殖能力的唯一雌性。与我们想象的不同,蚁王的职位只是一种劳动分工,蚁王并不负责蚂蚁社会的组织和指挥。蚂蚁社会的秩序是天然形成的,是由基因决定并由信息素具体实现的,就像白蚁群中,只要个体数量达到某个临界值,就会自动学会建造复杂的蚁巢。在人类社会中,对“王权”的需要与制约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悖论,因为一个高踞社会顶端的管理者必然会无限扩大权力,成为社会肌体的毒瘤,这个过程因为缺少制衡机制而几乎无法避免。但在蚁类社会中,由于“王”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力,因而也不会发展为社会的毒瘤。

摘自昆虫学家颜夫之的著作《论利他主义的蚂蚁社会》

1948年发表于英国《理论生物学》杂志

1  新生

那一天真难熬啊,尤其是到了下午,我心里愈益燥动不安。赖安胜下午没来麦田,我不必再维持那个假面具,所以我时时手搭凉棚向远处眺望,盼着两车三人的影子早点出现。实际上我知道,到县城有四十多里地,即使是正常情形,来回一趟也到晚饭后了。连林镜也看出我的异常,过来小声地问:

“秋云姐,你今儿个咋心神不定?”

林镜是初中生下乡,年纪小,性格活泼,整天嘻嘻哈哈地没个正形,但他其实心眼很好,知道体贴人。看着他真诚的娃娃儿脸,那一会儿,我真想把肚里的担心全都倒出来!当然,这样重大的秘密是无法告诉他的,我只有含糊地说:

“没事,我昨晚没睡好。”

孙小小躲了我一上午,一直紧跟在赖安胜后边,帮他捆麦,用近乎崇拜的目光盯着他雄健的后背。公平地说,赖安胜割麦确实是农场头一把好手,揽得宽,割茬低,镰刀忽忽生风,横着扫过一波,用脚背配合左手一拢,整整一个麦个子(麦捆)就出来了。但孙小小的眼光绝不仅仅是对“技艺”的崇拜,那是女人看自家男人的目光,非常炽烈,毫不掩饰。那会儿我已经猜到了其中的隐情,岑明霞更是清楚地帮我证实了这一点:她老是拿毒毒的眼光斜睨着孙小小,而孙小小对她的毒视毫不在意,在赖安胜跟前越发笑语连珠。

下午,孙小小见场长没来,又开始往我身边凑了,跟在我后面打麦捆,有一搭儿没一搭儿的和我说话。我忙着割麦,再加上对她开始有了戒心,没怎么理她。她忽然冒出一句:

“我知道秋云姐和颜哲哥都是好人,他们不让我理你们,我偏要理。”

我心里一沉,知道这句话大有讲究,但很谨慎地没有理这个话茬。她又突兀地跳到另一个话题:

“看赖场长割麦真带劲儿,像洪常青跳芭蕾舞!哼,岑明霞那贱女人,我帮场长捆麦有啥错?你看她看我那个眼神,恨不能吃了我!”

我从她的话里品出了一个女人(这个早熟的女人还不到15岁啊)的醋意,或者说品出了两个情到,有三盆依旧秃着枝丫,另外三盆冒出嫩芽; 奇怪的是有一盆居然挣扎着开出了红色小花,因为隔着远,没看清楚是什么妇的争风吃醋。'奇·书·网…整。理提。供'我看出来,此刻孙小小已经以赖安胜的情人自居了。从那之后,我再不敢对孙小小说啥知心话。

终于熬到晚饭后,我对冬梅招呼一声:

“我去接颜哲,可能回来晚一些。”

冬梅知道我今天心事很重,当然她肯定把原因想歪了,认为与我昨夜整夜不归有关。她体贴地说:去吧,去吧,回来晚一点也不要紧,我给你打掩护。我避开所有人,跑到平时和颜哲哥幽会的堰塘堤上,从那儿可以看到进出农场必经的砖桥。今天是无月之夜,又赶上阴天,蓖麻、小叶杨和道路都浸在浓重的暮色中。其它知青吃过饭后也来这儿散步,我躲着没让他们发现。可能他们嫌天太黑,停的时间不长,很快就嘁嘁喳喳地回场部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那两车三人一直不出现。算算时间,如果不出意外――如果那桩凶杀案其实并不存在――他们这会儿应该回来了。黑色越来越浓,已经到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更不用说看到远处的公路了,我只能侧耳倾听着那个方向的脚步声,为他们担着心:天这么黑,会不会从公路下到通农场的土路时他们走错了?我但愿不是因为其它原因。

墨一样浓的夜色中,我的心里越来越焦灼,焦得坐立不宁,心急如焚,那一刻,我真的体会到了伍子胥过韶关一夜愁白头的焦灼。

听见后边有脚步声,一道雪亮的光柱刺破黑暗,一跳一跳地走近。离很远,我就从那肩宽体壮的背影中看出是赖安胜。他来到砖桥边,站住,用手电筒向远处照。不过,虽然三节电筒的光柱很强,但距离稍一拉远,它就迅速被黑暗所淹没,看不到远处路上的情形。赖安胜不停地踱步,从他的步态中也能看出他的焦灼。

两个因相反原因而焦灼的人默默地等着。熬过漫长的时间后,终于听到前方有脚步声、车轮声和偶尔的低声交谈。赖安胜急忙把光柱打过去,又是那么漫长的一段等待,然后拉车的人影终于进到光圈之内――是两个人和两辆车!我瞪大眼睛盯着,直到确定那边只有两个人,我的心脏在刹那间碎裂了。听见赖安胜满意地问:

“办妥了?”

听见陈秀宽喜孜孜的声音:“场长,办妥了,办妥了。”

我知道一切都完了,天塌了,地陷了,颜哲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他的“宝贝”没能救他,而我竟然愚蠢到相信他的宽慰话。我知道这会儿我该藏起来,否则被这三个凶手看见,我也会没命的。但……世界已经崩塌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不管不顾地跑出来,悲愤地、凄厉地高声喊:

“颜哲!颜哲哥!”

赖安胜没有料到我会在近处突然出现并大喊大叫,惊呆了。他瞪着我,手电筒下意识地垂了下去,亮光从地面反射上去,照亮了他的脸,这种自下而上的逆光让他的面相显得十分狞恶。我没有理他,向陈得财和陈秀宽扑过去,要向他们讨回我的颜哲哥。我还没有抓到他们的衣领,忽然――让我和赖安胜都目瞪口呆的是,一个人从前边的人力车上轻快地纵下地,向我走过来。

那当然是颜哲!他没死!

我的悲愤立即雪崩,化为滔滔的狂喜。我扑过去,想投到他的怀里。不过我及时镇静了自己――毕竟还当着三个人的面,不好意思的。我抓住他的右臂,紧傍着他的身体,这可是真实的颜哲,温暖,强健,亲切,不是幻影,不是鬼魂。然后我回过头,笑吟吟地欣赏赖安胜的表情,我想,他此刻一定是又惊又怒又怕又恨吧。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很好玩了,且看他如何收场吧。

赖安胜把照在地上的光柱抬高,照着两个凶手的胸部,牙缝里咝咝地脱口而出:

“你说办妥了?”

借着反光,我看到了两人的表情,非常特殊,我没办法真切形容它。他们脸上没有了往常的戾气(陈得财)或贱兮兮的谄笑(陈秀宽),而代之以非常沉静的幸福,幸福是从心底自动流淌出来的,非常甜美,非常有感染力,甚至可以说是震撼力。此后我只有在欣赏拉斐尔的《西斯廷的圣母》油画时,才有过同样的感受。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这样美好的表情,此后,它在我们农场里就随处可见了。

陈得财沉静地笑着(这可不像他!),由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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