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英尽可能地把芮小丹的原话复述了一遍,说:“小丹的原话就是这样,即便有出入
也是个别词句,意思不会有出入。”
赵国强一字不漏地做着笔录。
王福田问:“然后呢?你说了什么?”
丁元英回答:“我什么也没说,停了几秒小丹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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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田不解地问:“你怎么可能什么都没说呢?至少会有个提醒、有个嘱咐吧?”
丁元英说:“小丹有6 年警龄,不用嘱咐。”
王福田的情绪有了一点变化,说:“用不用是一回事,嘱咐不嘱咐是另一回事。”
丁元英沉默了,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王福田不满地看了丁元英一眼,思索了片刻,问:“你确定小丹就说了那些吗?就没有
再说别的话了吗?你再仔细回忆一下。”
丁元英说:“确定,小丹就说了那些。”
王福田又思索了片刻,问:“你认为小丹告诉你那些话是什么意思?或者是她希望你能
说点什么?按纪律她是不该把案情告诉亲属的,可是她告诉你了。”
芮小丹的这个电话在常人的判断里只能有两种解释:1。诀别。这是一个合格刑警的自然
做法。2。芮小丹处于职业本能与求生本能的矛盾中,她在这种矛盾的心理驱使下给他打了电
话,期望他能给她一个影响她心理倾向的意见。
丁元英心里非常清楚,王福田和赵国强作为芮小丹的同事当然倾向于第一种解释,可以
通过他的证词排除第二种解释,突出芮小丹作为刑警临危不惧的正面形象。
丁元英更清楚,无论是哪一种解释都会带出一个他对芮小丹的感情问题。如果是第一种
解释,人们会质问:以他与芮小丹的感情,既然他知道是诀别为什么不阻止?他怎么可以无
动于衷?如果是第二种解释,人们会哀叹:当芮小丹期望他说一句话决定选择的时候,而他
却给了她一个高尚而残酷的沉默。虽然有两种解释,但是这个问题无论怎么判断,都会推导
出他对芮小丹面临生命危险却漠然视之的结论。
如果按第二种解释推导,那么他对芮小丹的死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然而,芮小丹作为合格刑警还需要证明吗?“证明”即是对她的不尊重。他对芮小丹的
感情还需要别人的理解吗?“需要理解”即是对这种感情的亵渎。
丁元英答道:“我只讲事实,不认为。”
王福田与赵国强相互对视了一眼,意思是:只能这样了。于是赵国强将询问笔录递给丁
元英,说:“你看一下,如果没有出入就请写个日期签个名,按几个手印。”
丁元英看了看记录的内容,拿起笔在问话记录下面签上日期和自己的名字,然后用手指
蘸了蘸印泥按了几个手印。
赵国强收好询问笔录,说:“丁先生,你是小丹的男朋友,我们是小丹的同事,也是很
好的朋友。虽然我们没接触过,但是刑警队的人都知道你,也知道小丹对你的感情。现在我
代表古城刑警队通知你,小丹已经不在了,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