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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事实上,这就是我们制作的工艺品。

我和卓同有一条隐秘的渠道,把制作好的骨架运往境外。在国外专有一帮收集骷髅骨架工艺品的有钱佬,他们会为了获得我们制作的工艺品,花上大笔的金钱。

而有钱佬们最青睐的,就是婴儿的头骨。经过打磨的婴儿头骨会变得很小,如果放在收藏柜里,或是镶嵌在权杖上,就会显得特别优雅与有品位。

但是婴儿的头颅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而我与卓同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一间酒吧里认识了一个靠打猎为生的老男人。我现在还记得,他留着一腮的大胡子。他告诉我们,他曾经在打猎时误入一处神秘的偏远山村。他躲在密林里意外看到了一场畸形婴儿的埋葬仪式,而更让他感到恐怖的是,那个坟场里的坟茔都很小,全是婴儿的坟墓。

大胡子猎人给我们提供的信息,让我和卓同格外兴奋。于是我们在打听到山村的具体位置后,就连更连夜来到了这里。

赵蓓蕊是我交往不久的女友,她知道我与卓同做的生意,但却一直不知道婴儿头颅的来源。当她知道我们的山村之行后,立刻要求跟我们一起来。当然,我是没法拒绝她的。

我们来到山村外的婴骨坟场后,非常高兴,立刻开始了挖坟的工作。当我们剖开一座婴儿的坟墓,看到尚未腐烂完全还连着一点肉的婴儿骨架时,我开心得几乎笑了起来。可就在这时候,我忽然看到了一道闪光。

闪光是从赵蓓蕊的手里发出的,在她的手里,有一台很精美的数码相机。

“你这是干什么?”卓同先问道。

赵蓓蕊妩媚地笑笑,说:“我想留个纪念。这——实在是太酷了!”

我笑了笑,然后说:“是啊,真太酷了。如果这照片卖到杂志去,再领上一笔赏金,那就更酷了。”

我这话一说完,赵蓓蕊的脸上,变成一片煞白。而我,则阴森森地笑了起来。

做我们这一行,从来都是走在法律边缘,随时担心会被警察抓起来。我知道,控告我们的,除了走私罪之外,还会多上一条——侮辱尸体罪。

所以,我不敢轻易相信别人,即使是新交的女友,我也会暗自调查她的背景。

夜长梦多(11)

赵蓓蕊,她表面的职业是公司的文员。而事实上,她是个自由撰稿人,专写一些内幕调查。当我了解到这一点,立刻就知道了她结识我的意图——她想知道人体头骨工艺品制作的所有内幕。

而现在看到她在婴骨坟场里拍照,更是印证了我的想法。

当然,我是不能让她得逞的!

我扬起手里的铲子,砸在了她的左侧太阳穴上,她当场就昏死过去,乌黑的鲜血从她的嘴角渗了出来。我又走上前去,将铲子狠狠砸在她粉嫩的颈子上。

当我证实赵蓓蕊已经死亡后,就地挖了个坑,把她埋在了坑里。

我不禁暗笑,她不是一直想知道婴骨的来历吗?现在她已经永远与婴骨呆在了一起,难道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大概是赵蓓蕊的鲜血被嗅觉敏锐的狼狗嗅到了吧,我们刚挖了十多座墓穴,就听到山脚传来一阵狗的狂吠。然后,我们又看到了一连串的火把。

如果我们被山村里的村民知道了在干什么,等待我们的只有残酷的私刑!

我和卓同赶紧提起装着婴儿骨架的蛇皮口袋逃跑。可这蛇皮口袋实在是太沉了,很影响我们逃跑的速度。但我们可不想白来一趟,我看准了墓地旁一棵很高大的松树,于是赶紧爬了上去,在树叶最茂密的地方,用绳索把蛇皮口袋绑在了树干上。我相信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战利品,我只等待着有一天可以从容地取走它。

而现在,我与春秀逃出了山村,村子里的人还深陷野颠茄毒素造成的重度昏迷之中。这就是我最从容的时刻!

至于春秀,我笑了笑。

已经有了赵蓓蕊的前车之鉴,我又怎么可以相信春秀不泄露我的秘密呢?

既然我可以像肖申克的救赎一般,在山村里忍辱负重苟且偷生,同样也可以心狠手辣不给自己留一点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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