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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第3页)

李过心满意足的走回了帐篷,黄秀已经给他打好了洗脚水。

李过把脚放进热气腾腾的水里,舒服的长吁了一口气,歪了歪头,看着身边的黄秀“黄秀,今天你很勇敢,说吧,你有什么要求。”

“我的命是爷救的,我没有要求。”黄秀低声说。

“可是你今天等于救了我啊,咱们就两清了。”李过说道。

“两清不了,如果没有爷救我,今天我又怎么会帮您呢?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这辈子都不离开您!”黄秀的眼睛瞟着李过。

李过摇了摇头“那可不成,你现在是小孩子,等你长大了还要嫁人呢!”

黄秀的脸一红,心说,我的命是你救的,救我的时候你让我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全身上下哪里你不曾看见,这辈子,不嫁你又能嫁谁呢?我还是小孩子?再过两个月,我都十六岁了,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了。难道李爷真的看不上自己?不管了,做牛做马也好,一切认命!

李过不知道黄秀的想法,黄秀在李过的眼里依然是小孩子。

李过在想今天的战斗。今天看上去义军似乎占了便宜,可是义军是乱糟糟的一片,根本谈不上军纪,要是遇到胜利还好,一旦遇上失败,很可能溃不成军。而反观洪承畴、曹文昭部的明军,却是军令森严,进退有度。而即使这样的明军,在未来遇到满清军队也没有胜算。

李过心里愈发的着急起来,要强军!可是自己一个人是不行的,还要有帮手。一个好的军队或是政权,要看干部的能力和忠心,李过也要培养自己的干部。

李过看了看黄秀,心想这个小妮子还算听话,便问道“黄秀,你认识字吗?”

黄秀点点头“小时候家里有几个闲钱,读了几本女贞集和列女传。”

“哦,好好!我有这样一件事跟你说。”李过首先向这个别人眼中的侍卫,其实侍女的黄秀灌输了自己的思想。

“知道人人平等吗?”李过问。

“不知道?”黄秀晃了晃脑袋。

“就是不管皇帝、王侯将相,所有的人都一样。”李过解释着。

“那不乱套了?”黄秀问着。

李过想想也是,在这个年代,太超前的想法会让人感觉自己是疯子,也绝不会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

“那你知道替天行道吗?”李过又问。

黄秀点点头“知道,替天行道就是帮助穷人,扫灭不平之事。”

“对对对!你说的对!”李过心想,这下黄秀有点开窍了。“我就要做替天行道的事!”

黄秀听了说道“那我跟着你一起做。”心里暗暗的说,我永远跟着你!

第十章 防守府谷

李过收留孩儿兵和训练部队的事,在府谷县城攻破后才算有些眉目。农民军首领王嘉胤攻破府谷县城,应该算是件大事。因为王嘉胤不仅仅是攻破城池,而且占据府谷城准备据守。

当然,这并不单单是王嘉胤自己一个人的主意,而是得到了大多数农民军头领的赞同。大多数的人的想法很简单,奶奶的,说不定哪天脑袋掉了,先占个县城享享清福。这种想法说明了早期农民军起义的盲目性。

李过早就知道自己和李自成悲惨的结局,极力想扭转局面,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可是起义初期,农民军虽然声势浩大,但面对明军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来人微言轻,做不得主,只得和李自成跟随高闯王听由农民军首领王嘉胤的吩咐。

府谷县城被攻占,让三边总督杨鹤大感着急。在当时官员的眼里,攻城掠地本就是明目张胆的造反行为,而据探子带回的消息说,王嘉胤占领府谷有称王称帝的意思,这就更是大事了。这不比在乡下打家劫舍,那在明朝官员的眼里只不过是闹匪乱而已。所以,作为封疆大臣,有守土之责,守土其实就是守城!

于是,杨鹤责成新上任的延绥巡抚洪承畴督率宁塞总兵杜文焕、延绥总兵曹文昭前往府谷剿灭农民军。

洪承畴,字彦演,号亨九。此人知兵善任,倒是明末不可多得的帅才,手下的兵将勇猛善战,号称洪兵。总兵曹文昭是洪承畴手下的一员骁将,曹文昭治军严谨,手下的兵丁是赫赫有名的关宁铁骑,所向无敌。杜文焕虽未曾隶属于洪承畴,但在陕西也是有名的勇将。

临行前,三边总督杨鹤率领所部各官送出城外。杨鹤亲自给洪承畴倒了一碗酒,杨鹤把酒递到洪承畴手里“亨九,此次前去平贼,定能成功!”

洪承畴虽是文官,却也豪气万丈,端过酒碗,一口干下,然后把碗用力一摔,向杨鹤拱了拱手,说道“大人,绝不辱命!”说完,跨上马头也不回的率领明军奔往府谷县城。

杨鹤想叮咛洪承畴尽量招抚农民军的话也没说出口。

此时,汇集在王嘉胤身边的农民军,在府谷县城的兵力已有四五万人,而洪承畴率领的两路人马只有不到五千人。从兵力上看,义军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而且有不少是明军的逃卒,战斗力也是不弱。但是农民军组织松散,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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