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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致的。简要地说来,研究涉及巴西马托·格罗索(Mato Grosso)发现的印地安人的一种皮肤病、巴拉圭伦瓜(Lengua)的印第安人的十二指肠病、秘鲁和墨西哥的蛔虫、墨西哥的十二指长虫。从这个结论里可以推测,在哥伦布之前,中国人通过航海已经到达了美洲。这些证据,以及哥伦布到达之前南美洲已经有野生稻和马的证据,将会编入本书的平装本。然而目前,我将不得不继续下面的内容。

在奥里诺科附近登陆后,中国船队大概会再次补充淡水和新鲜食物,然后继续向南航行。洋流将会载着他们沿巴西的东海岸驶向阿根廷南部的白角(Cabo Blanco)。我发现在皮瑞·雷斯图的南部有一些字,上面写着“葡萄牙人的无神论者(哥伦布)说到,此地白天和黑夜最短每天都只有2小时,而最长将达到22小时”。(2)因为在冬天,白天只有两个小时,最初绘制这幅图并给这幅图做题记的人肯定已经深入到南纬60°的地方了,并到过火地岛最南端的南面。这幅图还显示出联接南美大陆与南极洲的冰桥。

根据皮瑞·雷斯地图的题记和其中绘出的冰的位置,我可以确定图中的南美洲的最南端大约为南纬55°,而南纬55°是这些浮冰能到的最北边的极限。基于火地岛的纬度,我可以对此图的南部作更进一步的研究—拿它和现代的地图作比较。研究结果立刻显示,最初的制图学家已经非常精确地画出了巴塔哥尼亚的东海岸。这条海岸线的一些鲜明的特征—岬、海湾、河流、入海口和港口—从北面的白角(Cabo Blanco)到南面的麦哲伦海峡入口,与现代的地图都是很相似的。皮瑞·雷斯地图的绘制者还在陆地上画了一些动物。

正如达尔文回忆的那样,这是一片萧瑟、凄凉、风大的地方,“(这里)无人居住、没有水、没有树、没有山,只适宜一些很矮的植物的生存……巴塔哥尼亚的面积太大了,所以几乎没有人能够通过,故对它的了解也就很少”。(3)哥伦布不可能是这幅图的最早创作者,因为他从未到过赤道的南面。他关于此地的了解—对于南大西洋未知地带的一些岛屿的描述,比如白天有22小时—只能来自于他所复制的1428年海图中的题记。

直到皮瑞·雷斯图绘制出了好多年后,麦哲伦才成为第一个到达巴塔哥尼亚的欧洲人。那么是谁最早提供了关于巴塔哥尼亚的信息,使它被绘在皮瑞·雷斯图上呢?而那个绘图人又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呢?据我在巴塔哥尼亚的观察所知,这是一片除了动物没有人居住的荒凉土地,于是我便开始探寻在那幅图上所描绘的五种动物。

第一种是有非常明显的角的一种鹿,画在现在叫佩里托·莫连诺(Parque Nacional Perito Moreno)①的国家公园的地方。这种动物显然就是“胡埃米勒”(huemil),它是安第斯山鹿,在地图的文字中对它的头和角都做了准确的描述。在这幅地图标明有这种鹿的地方,现在还有大量的这种鹿群生活。第二种动物画在现在被称为波斯库斯·佩特里菲卡度斯自然纪念物的一个地方,在现代的橄榄湾 (Caleta Olivia)以南150公里处。在安第斯山,我花了一些时间来给动物拍照,随即我认出这种动物就是南美驼马,它是驼类中的一种。它们的耳朵很奇特,松松软软的。当驼马们兴奋或忧虑时,它们的耳朵就向前弯曲。安第斯山的人用红丝带来装饰驼马的耳朵,就像我们能见到的人们把马鬃编成辫子的方式一样。就外行看来,这弯曲的耳朵倒是像前倾的鹿角。很明显,后来复制这幅图的人把弯曲的耳朵误画为鹿角了。现今成群的南美驼马在波斯库斯·佩特里菲卡度斯自然纪念物(Monumento Natural Bosquse Petrificados)被发现,在皮瑞·雷斯图上正是画在那个地方的。和安第斯山鹿一样,南美驼马是南美洲特有的一种动物。第三种是一种山地的狮子,在图上被置于今天叫列昂山国家公园(Parque Nacional Monte León)的地方,正如它的名字暗示的那样,山地狮子是很普通的。以上的3种动物都精确地标在今天的巴塔哥尼亚仍然能够找到这几种动物的地方,而这些都是在欧洲人到达美洲之前标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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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世界(2)

这幅图上还画了一种光着身体、有胡须的人,乍一看,他的头好像在他身体的中间,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图上的人是画成低头弯腰的姿势的,以便让浓密的胡子遮住他的生殖器。我猜测,那位将被俘的葡萄牙人所携海图的内容复制于皮瑞·雷斯图的土耳其制图学家差不多可以肯定是一个穆斯林。穆斯林在裸露身体这一点上很保守,如果该绘图者确实这样认为的话,当他在描绘赤裸的人时,他会感到很不舒服。在那幅原始的图(被俘的葡萄牙人所携的图)绘成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到达了巴塔哥尼亚,他很惊奇地发现,尽管这儿天气寒冷,而一些土著人在行走时都赤裸着,他们依靠火来取暖,即使是在船上,他们也同样赤裸着。于是,他命名这个地方叫“火地岛”(Tierra del Fuego)—有火的土地。(4)

剩下的最后的一种动物需要去辨认一下,这种动物在传说中出现过:一种长着狗头的人。有两条题记是用来描写这种动物的:“此地有如此形状的野兽”(5),“它有七指距(这一个单位距离相当于一只手伸开,大拇指顶端到小拇指指尖的距离)长,但它的双眼之间只有一个指距的距离。据说这种动物很善良。”(6)皮瑞·雷斯地图描绘的其他巴塔哥尼亚的动物都是相当准确,在它们所被标注的地方今天都能够发现这些动物。如果这种动物真的存在的话,我认为它们的生活范围应在阿根廷的圣克鲁斯省(Santa Cruz)的南部或者在智利的麦哲伦省的北部。这种怪兽是否在此生存过?伦敦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并不能提供任何可确定的帮助,所以我决定在皮瑞·雷斯图上所表示那种怪兽存在的200英里半径的范围里考查每一个自然历史博物馆。

我第一个拜访的是在智利麦哲伦省“佛得河”(Rio Verde)的法那博物馆(Museo de Fauna),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而我的兴致并没有减退。我拜访的第四个博物馆是在布埃尔托·那塔勒斯(Puerto Natales)的司提奥博物馆(Museo de Sitio) 附近,得到的结果很令人振奋。

“我正在找一种有两倍人大的一种怪兽,在你们这儿是否有类似这样的动物吗?”

“有啊。”

“你们的博物馆有展览的吗?”

“有的。”

“那它叫什么啊?”

“它叫大树懒。”①

除了伦敦的自然历史博物馆提供了一些零落的关于大树懒的信息外,到目前为止我对大树懒的了解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大树懒是南美洲独一无二的一种动物,它的体重大约有两百多公斤。在1834年,达尔文在巴塔哥尼亚的白巴尼亚(Bahía Blanca)附近发现了一幅骨骼,这个地方在皮瑞·雷斯图上标明的就是这种怪兽出没的地方。达尔文把这些骨头送给在伦敦的皇家外科学院的里查德·欧文(Richard Owen)博士,他把骨架做了复原。它像一个有着狗头的巨大的人,在它要摇倒一棵小树的时候,它用尾巴和双腿组成一个三脚架蹲着。放倒一棵树之后,它要把这棵树的没有果实的枝条都剥去,然后再去毁坏下一棵树。据说这种动物有3米多高,有的甚至更高,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巴塔哥尼亚的本地居民在冬天里把它们拴在洞穴里,夏天就带出来吃草,它们的肉尝起来很像味道清淡的羊肉。据说大约在三百年前,这些没有“恶意的东西”(7)的最后一只在地球上消失了。然而,近年里却有一些保存完好的这种动物的碎片在山洞里被发现,看样子很明显是被当地人屠宰的,以致有人推测在巴塔哥尼亚的野地这种动物依然存在。

后来,我发现了一本于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出版的中国书籍,名曰《异域图志》①(The Illustrated Record of Strange Countries)。正如它的题目所表明的那样,这本书记载了一些中国人在他们航行中 所见到的一些奇怪的动物。有一种长着狗头的动物与在皮瑞·雷斯图上画着的大树懒很相似,并有文字说明,说他们是在从中国往西航行了两年才发现这种动物的。这部文献仅这一部分被翻译了出来。

那些中国人在发现这种动物时肯定是很惊奇的,并立刻想方设法地去捕获了一些。那是中国人的习惯,在遇到奇怪的异国动物时,他们会抓一些回去献给他们的皇帝,以充实他的动物园。(8)一连串的麒麟(长颈鹿)被郑和将军带回献给了朱棣,这使朱棣很惊奇和高兴,因此我也相信肯定有一些大树懒被带上了中国帆船,其中的两只带回了中国。(9)我能够想象的出来,那些中国水手们一步一步的引诱着这些有点笨、长着狗头的动物从它们的山洞里出来,慢慢的进入他们的大船里,并且给它们载了成吨的树叶来喂养。

在皮瑞·雷斯图上,对这种动物的外在体形描绘是相当准确的,还表明这种动物是南美洲独一无二的,此图只能是图示的巴塔哥尼亚,不可能是其他地区的描绘。因此我确信图上西面所画的山就是安第斯山脉。山脉沿着太平洋海岸向北延伸,而从大西洋那面看是看不到的,因为群山离东海岸有数百英里的距离。在第一个欧洲人到达南美洲或者太平洋之前,那个最初绘这幅图的人肯定是从太平洋沿岸航行的,载着他的船要么是通过麦哲伦海峡,要么是勇敢地面对合恩角永无休止的惊涛骇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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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新世界(3)

由于知道了巴塔哥尼亚的面积,我能够准确地判断出皮瑞·雷斯图的比例,并标出图中陆地和岛屿的纬度。白角(Cabo Blanco)是在南纬47°20′,所以皮瑞·雷斯图底端的岛屿的纬度肯定是南纬48°43′—恰好与南舍得兰(South Shetland)岛的纬度一样。我现在了解到,在第一个欧洲人到达南舍得兰之前,那个最初绘图的人已经在400年前乘着船发现了南极洲和南舍得兰。正如后来我发现的那样,那些荒凉、几乎是无人居住的岛屿对于中国人而言是相当重要的。

绘制南到南极洲、北到秘鲁的安第斯山,覆盖了从陆地到大洋绵延数千里的地图,肯定要花费那些富有技巧的测量员和水手们成千上万的人力和时间。要想覆盖这么远的距离,绘图的工程必须通力合作,这就涉及到了对不同舰队的使用问题。在欧洲人到达南大西洋之前,惟一有能力提供这样的船队航海的国家是中国,而这种提供给中国舰队测量的机会只可能在郑和航海中永乐十九年至二十一年(公元1421~1423年)的那两年“失踪”航行。虽然我想我是对的,但是我仍然没有找到中国人航海到过南美洲的第一手证据。要证明这一点,最明显的证据将是来自一艘装满明朝早期瓷器的宝船的残骸。在世界上要来推测中国的宝船是否在某地出现过,这样的残骸将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要在南美洲的沿岸找到这重要的残骸却可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况且由于持续不断的暴风雨和强烈的潮起潮落会冲毁船的残骸,并且卷走那些撒出的货物。所以寻找宝船的工作虽然有待进行,但看起来这不太可能在短时间里完成。

此时,我需要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法。比如,当第一批欧洲人到达南美洲时,他们是否发现与他们到达中国时发现的植物或动物是一样的呢?或者说,当第一批欧洲人到达中国时,他们是否发现中国的植物是与美洲一样的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舰队是否带了一些回国呢?幸运的是,许多知名的学者已经研究这个问题很多年了。(10)我之所以能够被他们的工作吸引是在一次拜访秘鲁的旅程中,在一个黎明被鸡鸣声叫醒的一个结果。我在马来西亚居住过,记得很清楚在早上亚洲鸡的叫声—“咯咯咯(kik…kiri…kee)”—与它们欧洲的同类“咕咕咕(cock…a…doodle…do)”的叫声有明显的不同。当时我正躺在床上,我听到了熟悉的“咯咯咯”的鸡叫声,于是我很好奇,为何是亚洲鸡而不是欧洲鸡,它们是如何来到秘鲁的。

这些家养的鸡起源于数千年前东南亚洲的丛林,包括中国南部、安南、占城、柬埔寨和马来西亚。这种类型的鸡与欧洲鸡有着明显的不同。当麦哲伦到达里约(Rio,此地现在也用此名),他“得到了很多鸡,……因为用一个鱼钩或一把小刀就换了当地人6只鸡,甚至担心当地人是在骗我”。(11)但后来麦哲伦和这些西班牙征服者发现南美洲的鸡和欧洲的那些“粪堆上的家禽”有很大的不同。鸡分为完全不同的四类。马来种瘦瘦、高高的—以至于能飞到餐桌上来抢食物吃。它们的头细细的,更像是火鸡,从喉部到胸脯都没长毛,光秃秃的。中国种的则是矮胖矮胖的,身体有点肥,羽毛松软,翅膀短短的,腿上长毛。这种鸡有着很小的尾毛,还有着小小的、短的、不甚发达的骨刺。它们都不擅长飞翔,性情很温顺。到目前为止,这种有着松软羽毛、以黑色素为主要特征的鸡(“以黑色素为主要特征”是指这种奇特的鸡的羽毛、皮肤、血液、骨头都是以黑色为主)在拉丁美洲已经到处都能发现了。第四种鸡就是亚洲卷毛鸡,①这种鸡身上的羽毛是弯弯曲曲的,而不是平直的。而且在公元1500年左右,这种卷毛鸡已经遍布南美洲了,而在地中海世界还没有相似的鸡。或许最令人吃惊的不同是,这种亚洲母鸡生下来的蛋是蓝色壳的,与之相对照的是欧洲母鸡产下来的蛋是白色的或者是奶黄色。从智利到墨西哥,这种蓝色的鸡蛋依然在各处都能看得到。

而且还存在着两个至关重要的不同。如果欧洲人带了鸡过来,那么这些欧洲鸡的名字将会被南美的印地安人所采用。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南美洲北部的阿拉瓦克人(Arawak)称那种以黑色为特征的鸡为“卡那卡(karaka)”;印地安名字是“卡那卡那斯”(karakanath),在墨西哥西北部,鸡的名字是“托瑞”(tori),在日语里是“nihuatori”,意思是“圈养的鸟”。在1421年,那些致力于帝国扩张时期的印加国王们,他们经常戴着羽毛,并采用了这种鸟的名字。在盖楚瓦人(Quechua)的语言里,鸡是“hualpa”,是托帕卡·尤潘基(Topac Yupanqui,约公元1440~1493年)①所采用的名字。在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的统治下,印加国王正式的名字是阿塔瓦尔帕(Atahualpa)②。因此至少在征服者到达南美洲40年前,印加就有了对应“鸡”的词汇。

那个时代的欧洲人把鸡和鸡蛋用来吃。在东南亚和中国,鸡的用途完全不同。中国人拿鸡蛋来占卜,或者在烧纸之前把鸡血滴在树皮纸上,人们相信那黑色的鸡能够保护家庭不受到恶魔的侵犯。这些做法都能在南美洲发现。像在中国一样,美洲印地安人也不是把鸡和鸡蛋用来吃的,他们把鸡和鸡蛋用来做祭祀、占卜和治病。

第五章  新世界(4)

亚洲鸡在美洲的大西洋海岸到太平洋海岸都有发现,向北最远到罗德岛(Rhode Island)。这些家禽不可能飞得这么远,肯定是用船载过来的。除了欧洲人,只有中国人的船能航行得那么远。在欧洲人征服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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