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皮好沉,胸口、背脊、脑袋各处的痛楚正逐渐从意识抽离,四肢泛起冰冷寒意。若任由黑暗吞噬他,兴许,这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睁开双眼了,兴许,就会这样狼狈地死去……
马儿漫无目的缓步跑着,累了,就停下来吃吃路边的杂草,渴了,就往水泉的方向去,它没留意背上驮着的人还有没有动静,那不是它会在意之事。又跑了约莫半个时辰,它在一棵树下闭目小憩,武罗的气息已经相当微弱,只剩最后一口不愿咽下的傲气。
“有匹落单的肥马!要不要牵回去寨里,算白白赚到了!”
有声音,混混沌沌地传进他耳里。
“它背上有一具死尸。”
“随便丢了吧,带回去太晦气。”
不,他不要死!他不要这样死去!
秋水那个女孩,温婉却固执,单纯却死心眼,耳根子软却一旦认定了他便是一生一世。他若死了,她会如何?那个傻姑娘会如何?他光是想,便无法让自己断了生息!
他想大喊,告诉在他耳边说话的人——
无论你们是谁,拜托你们救我,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们的恩情!救我,我不能死,不能!
可是失去蠕动力量的唇,挤不出声音,只是不断溢出暗红色腥血。
两个只闻声音不见模样的人,窸窸窣窣地把武罗从马背上解下来,甩到一旁的草丛边“弃尸”,他们的目标只要马,不要人。
“啧啧啧啧,这男人是恶徒吗?被打得好惨,八成是偷到哪个大爷的爱妾吧?”
“别罗唆,动作快些——呀呀呀!死人捉住我的裤角呀呀呀呀呀——”
武罗用尽最后的半分力量,挪动手指揪紧他所能触碰到的布料,并且一捉住就死也不放开!
救我!求你们救我!
来人踢不开武罗,裤角被他捉得死紧,发觉死尸并未真正断气,不得已,他们只好连马带人扛回寨去。
他获救了,真是好消息。
救他的是一窝土匪中的某两只,真是……坏消息。
他别无选择,只要能活下去,无论救活他的是人是神是妖,他都不在乎了。
谁会知道,这里,竟是他命运的转捩点。
“嘿,小子,一块儿当土匪吧。”
匪夷所思的要求,让甫从昏迷中醒来的武罗听傻了,以为自己尚在哪个混乱梦境里,可是眼前那个笑咧咧的鲁汉子贴得太近,满嘴浓臭酒味,熏得他好呛。
“你的体格不错,有没有学过功夫?会不会打人?你不会是文谘认的破书生吧?”不等武罗回答,鲁汉子又连珠炮似地问,提及破书生时,他忘掉武罗浑身带伤,以拳头猛捶他肩膀一记,痛得武罗龇牙咧嘴。
“老大,他伤都还没好,你逼问他有什么用?”旁边的土匪阻止头儿害武罗伤势加重。
“这小子用掉我寨里大半的伤药,不叫他来当土匪我就变成冤大头耶!”那些伤药贵的咧,让小伙子白吃白喝却不求回报,有违土匪本性!
“那你也得等他清醒呀,他现在八成还昏昏沉沉吧。”
“就是要趁他昏昏沉沉时让他点头答应嘛!不然哪个笨蛋会想当土匪?少罗唆了,东西拿过来!”
一张白纸,上头歪歪斜斜地写着“我要当土匪”五个大字。
鲁汉子捉过武罗的拇指,沾红泥,在纸上打印子,武罗没有挣扎,他严重骨折的右手完全使不上力,只能任人宰割。
“嘿嘿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寨里的小弟啦!”鲁汉子咧嘴露出黄板牙,爽快地宣告。
武罗在土匪寨里养伤,一个半月后,终于可以不用再依靠拐杖走路,恢复得极好。寨子里的每个兄弟都豪爽海派,要打进他们的圈子不费吹灰之力,短短几个时辰后便开始称兄道弟,鲁汉子姓“虎”,单名一个“标”字,个性大刺刺的,像熊一般高壮魁梧,是这土匪寨里的头儿。
土匪,视烧杀掳掠为家常便饭的世间败类,这一窝土匪亦然,没有高尚到奉行侠义心肠,专做些劫富济贫的伟大善事。
他们抢路人,抢女人,也抢粮抢财。
他们,不是善类。
他却在土匪窝里,得到比连府更友善的对待。
虎标老大教会他耍刀的方式,鱼二哥教他射箭,三霸哥教他使长棍,四贼哥教他玩流星鎚,矮子哥教他用剑,剑痴哥教他打铁……
他原本就是喜爱要刀弄枪更胜于读诗写词的少年,自从爹娘过世,连夫人带他回连府后,一开始他还有书可读,半年后,连夫人骤逝,连家唯一会庇护他的人不在了,每日除了粗活杂工之外,他再也没有机会摸到纸笔。
短短半个月后,他的刀法要得比虎标俐落;箭术更是远胜鱼二哥,百尺远的树干上停歇的虫子,他都能精准射下:长棍使来行云流水,青出于蓝更胜于蓝,连三霸哥都对他的领悟力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