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继父温迪班克先生再去法国以后又怎样呢?”
“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又来我家里,并且提议,我们在父亲回来前就结婚。他非常认真,要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永远忠实于他。母亲说,他要我发誓是十分对的,这是他的热情的表示。母亲从一开始就对他大有好感,甚至比我更喜欢他。这样,当他们谈论要在一星期内举行婚礼时,我就提起父亲来。但是他们两人都说,不用担心父亲,只要事后告诉他一声就可以了。母亲还说,她会把这件事同父亲谈妥的。福尔摩斯先生,我并不喜欢这样一种做法。由于他不过比我大几岁,却一定要得到他的允许,说来未免可笑,但是我不想偷偷摸摸干任何事情,所以我写封信给父亲,寄往公司驻法国办事处所在地波尔多,但是就在我结婚那天早晨,这封信退回来了。”
“那么,他没有收到这封信?”
“是的,先生;因为这封信寄到时,他刚好已经动身回英国来了。”
“哈哈!那才不巧呢。那么,你的婚礼是安排在星期五。是预定在教堂举行的吗?”
“是的,先生,但是静悄悄的,一点也不张扬。我们决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圣救世主教堂举行婚礼。婚礼后到圣潘克拉饭店进早餐。霍斯默乘了一辆双轮双座马车来接我们。但是我们是两个人,他就让我们两个登上这辆马车,当时街上刚巧有另外一辆四轮马车,他自己就坐上那一辆马车。我们先到教堂,四轮马车随后到达时,我们等待他下车,却没有见他走出车厢来。当马车夫从赶车的座位上下来,看看人已经是无影无踪、不翼而飞了!车夫说他没法想象人到哪里去了,因为他亲眼目睹他坐进车厢的。福尔摩斯先生,那是上星期五,从此以后,我就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
福尔摩斯说:“看来这样对待你,是对你的极大侮辱。”
“啊,不,不,先生。他对我太好了,太体贴了,不会这样离开我的。您瞧,他一早就对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要忠于他;哪怕发生预料不到的事情而把我们分开,我也永远要记住我对他已经有了誓约,他迟早会有一天要求我实践这誓约的。在结婚当天早晨,说这样的话似乎有点不可思议,但是从以后发生的事情来看,这是有含义的了。”
“可以十分肯定这是有含义的。那么,你本人也认为他遇到了出乎意料的飞来横祸?”
“可不是吗,先生。我相信他预见到某些危险,否则他不会讲这样的话。之后,我想他所预见的事终于发生了。”
“不过,你没有想过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吗?”
“没有。”
“还有一个问题。你母亲是怎样对待这件事的呢?”
“她很生气,并且对我说,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还有你父亲呢?你告诉他了吗?”
“告诉了,他似乎同我想法一样,是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将会重新得到霍斯默的消息的。照他的说法,把我带到教堂门口就丢了,不管对任何人来说会有什么好处呢?好,如果他借了我的钱,或者同我结了婚而我把财产转让给他,也许有点理由可说,但是霍斯默在钱这个问题上是完全不依赖他人的,对我的钱,哪怕是一个先令,也是从来不屑一顾的。既然如此,还会发生什么事呢?为什么连信也不写一封呢?唉,想起来真把我逼得半疯半癫、通宵不能合眼。〃她从皮手笼里抽出一块手帕,蒙着脸开始痛哭起来。
福尔摩斯边站起来边说道:“我要为你办这件案子,我们一定会得到结果的,这点毫无疑问。现在让我来挑起这副担子吧,你就用不着再操心了。尤其重要的是,让霍斯默先生从你的记忆中消失吧,就象他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
“那么,您想我不会再见到他了吗?”
“恐怕不会了。”
“那么,他出了什么事呢?”
“你把这个问题交给我好了。我愿意得到关于这个人的准确的描述,还要你现在保留的他的信件。”
她说:“我在上星期六的《纪事报》上登过寻找他的广告。这就是这条广告,这里还有他的四封来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从来没有过安吉尔先生的地址,那么,你父亲的工作地点在哪里呢?”
“他是芬丘破特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旅行推销员。”
“谢谢你。你已经把情况说得很清楚。请你把这些文件留下来,记住我给你的劝告。这整个事件就这样了结了,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我太好了,可是这个我做不到。我要忠实于霍斯默。他一回来我就要和他结婚。”
我们的客人,尽管戴着一顶可笑的帽子,显得茫然若失。但是她那纯仆的忠诚之心带有一种高尚的情操,使我们不得不肃然起敬。她把一小束文件放在桌上就离开了,答应需要她的时候,当即再来。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他说:“那个姑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我发现她本人比她小小的问题更有意思。顺便说一下,她的问题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问题。如果翻阅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话,就能找到同样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一些类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两个情节倒是新鲜的。可是这位姑娘本人却是最发人深省的。”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看不出,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睛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象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