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共和国”,这样就激起了人们的巨大的希望。新政府定于1802 年2 月9
日成立。行政当局象在巴黎那样行使特权;它包括一名国务秘书和各部部
长。此外,总统还亲自从三个选举人团提名的候选人中指派立法议会的成
员。但是这一次,当然是波拿巴亲自建立了立法议会和选举人团。最后,还
给意大利共和国建立了一个叫作“国务协商会议”的独创机构。这是个永久
性的机构,负责处理外交及国家安全等事宜。在热那亚,1802 年6 月颁布了
由萨利切蒂于1801 年10 月起草的宪法。在那里波拿巴任命了元老院的成员
和一个“总领政”,二者构成行政权力机构。本应由三个选举人团选举的咨
议院从未组成过。卢卡于12 月28 日成立了类似的机构。
黑尔维谢共和国的历史更是动乱不安。1799 年11 月间,拉阿尔普向他
的同僚建议发动政变,没有得到他们的赞同。得到消息的立法议会予以回
击,在1800 年1 月7 日宣告解散督政府,把权力委托给一个执行委员会,
多尔德在其中起着支配作用。这个委员会很快地也和议会发生了争执,并要
求波拿巴解决。1800 年8 月7 日,被法军包围的议会投降了,并由议会成员
组成临时政府负责准备一部新宪法。这一政变是由温和的联合派搞的,他们
赞成单一制国家,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鼓吹由新贵名流来统治。他们反对雅
各宾派,寻求旧贵族的支持,宣布暂时中止实行关于废除什一税、地租和封
建赋税的法律,然后又宣布废除这个法律,只保留农民可以出钱赎买这些封
建义务的权利。1801 年1 月,这些温和派制订了一个更具有单一制特点的宪
法草案;根据这个草案,政权各机构的成员要通过互选产生。由于他们坚持
要求把伐累和巴塞尔主教邦归并瑞士,法国政府代表雷因哈尔建议,在贵族
的支持下煽起一次新的革命。波拿巴没有批准这个建议。他完全拒绝了这个
宪法草案,并在1801 年4 月29 日提出了一个被称为“马尔梅松条例”的草
案来代替原来的宪法草案。这个条例是后来的“调停条例”的雏形。波拿巴
感到联邦主义在瑞士非常根深蒂固,因此不得不给予各州一大部分的主权。
不过,大概是由于波拿巴有意从瑞士撤军以便从它的中立中获得好处,因此
他不赞成有一个实行中央集仅的单一制的瑞士,因为这样会使这个国家变得
过于强大。依照“马尔梅松条例”的规定,给予十七个州相当大的自治权,
并允许它们制定自己的宪法,条件是要规定有财产资格的选举权。联邦议会
选出一个二十五名成员的元老院,他们再在自己中间选出两名“首席长官”,
一名主持元老院,另一名与其它四名元老院议员一起组成一个小委员会,行
使行政权。中央联邦当局保持着广泛的权力,特别是有任命各州行政长官的
权力。
这样的解决没有使任何人满意。联合派在议会中确保多数,把要脱离中
央的联邦派从元老院中排除出去,并拒绝执行马尔梅松条例,而通过了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