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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第1页)

“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但是,一旦分开以后,他们就要落到我的掌握之中了。虽然如此,我并没有卤莽从事。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路上走着,并且走进一两家酒店中去。他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在我的前面恰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于是他就招呼着坐了上去。我一路紧紧地跟着。我的马的鼻子距离前面马车的车夫的身体最多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了滑铁卢大桥,在大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可是,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但是,我还是跟了下去,在距离这所房屋大约一百码的地方,我便把车子停了下来。他走进了这座房子,他的马车也就走开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到转弯的地方,正好看见了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郝黎代旅馆去。”

“我一见他坐进了我的马车,简直喜出望外,我的心跳动得非常厉害。我深怕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当儿,我的血瘤要迸裂了。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盘算着究竟该怎么办才妥善。我满可以把他一直拉到乡间去,在那荒凉无人的小路上,和他算一次总帐。我几乎已经决定这么办的时候,他忽然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时,他的酒瘾又发作了,他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外面停下来。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收市,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沾着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品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气,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过后,快一点钟的光景。这是一个起风苦雨的深夜。风刮得很厉害,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大声欢叫起来。诸位先生,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喷着烟雾,借此安定我的紧张情绪。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当我赶着马车前进时,我看见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在黑暗中瞧着我微笑。我看得清清楚楚,就象我现在在这间屋子里看见你们诸位一样。一路之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旁,一直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说,一路上,费瑞厄父女一直是在我们前面走着的。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瑙克·锥伯,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惺忪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登时吓得面如土色,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游荡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品来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起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只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起。”

“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喊大叫起来,哀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来,直其他的咽喉,一直到地乖乖地吞下了一粒,我也吞下了剩下的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之久,等着瞧究竟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显出痛苦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了他已吞下了毒药。他当时的那副嘴脸我怎么能够忘记呢?我看见他那副形状,不觉大笑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指环举到他的眼前。可是这一切只是一会儿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挥得很快。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我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他死了!

“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不知怎的,我灵机一动,便用血在墙上写下了一个字。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确实是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了,纽约曾发现过一个德国人被人谋杀的事件,在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曾经争论过,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使纽约人感到起朔迷离的字,可能也会使伦敦人困惑不解。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我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个合适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以后,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指环的衣袋里一摸,忽然发觉指环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个东西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了。我想,可能是在我弯身察看锥伯尸体时,把它掉下去的。于是,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马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大着胆子向那间屋子走去;因为我宁可冒着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指环。我一走到那所房子,就和一个刚从那座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着酪酊大醉的样子,以免引其他的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斯坦节逊,这样我就可以替约翰·费瑞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斯坦节逊当时正在郝黎代旅馆里。我在旅馆附近徘徊了一整天,可是他一直没有露面。我想,大概是因为锥伯一去不返,所以使他感到事情有些不妙了。斯坦节逊这个家伙确实很狡猾,他一直是谨慎提防着的。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呆在房里不出来,就可以逃避我,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很快,我就弄清了他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旅馆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我把他叫醒,对他说,很久以前他杀害过人,现在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把锥伯死的情况讲给他听,并且要他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他不愿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他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向我的咽喉起来。为了自卫起见,我就一刀刺进了他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爷决不会让他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加把劲干下去,积蓄起足够的路费,好回美洲去。那天,我正停车在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破衣褴衫的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杰弗逊·侯波的车夫,他说,贝克街号乙有位先生要雇他的车子。我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我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的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起少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凶手,但是,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起,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听得出神。甚至连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斯垂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铅笔落纸的沙沙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福尔摩斯最后说道:“还有一点,我希望多知道一些。我登广告以后,前来领取指环的你的那个同党究竟是谁?”

这个罪犯顽皮地对我的朋友挤了挤眼睛说:“我只能供出我自己的秘密。但是,我不愿牵连别人。我看到你的广告以后,我也想到这也许是个圈套,但也可能真是我所需要的那只指环。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瞧一瞧。我想,你一定会承认,这件事他办得很漂亮吧。”

“一点也不错。”福尔摩斯老老实实地说。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说时,就按了一下铃,于是杰弗逊·侯波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的朋友和我也就离开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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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 十四 尾声  字数:4539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通知,要我们在本周星期四出庭。可是,到了星期四那天,再也用不着我们去作证了。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已经受理了这个察件,杰弗逊·侯波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上去,对他进行一次极为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发现他躺在监狱中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流露着平静的笑容,好象在他临死的时候,他回顾过去的年华并未虚度,报仇大业已经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闲谈着这件事情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死了,他们一定要起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自吹自擂的本钱不就完蛋了吗?”

我回答说:“我看不出,他们两个人在捉拿凶手这件事上,究竟干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尖酸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会,他又轻松地说:“没关系。不管怎样,我也不会放过这件案子的。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这件案子更为精采的了。它虽然简单,但是其中有几点却是值得深以为训的。”

“简单!”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是的,的确是简单。除此以外,很难用别的字眼来形容它。”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他看到我满脸惊讶的神色,不觉微笑了起来。“你想,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只是经过一番寻常的推理,我居然在三天之内捉到了这个罪犯,这就证明案子实质上是非常简单的了。”

我说:“这倒是实在的。”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方法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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