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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第1页)

么,也可以依靠分手解决问题。我想艾利不是死缠烂打的那种人,日后侵扰玛莎生活也是不可能的。那么,玛莎干嘛非杀他不可?就算要杀,也不该在他已有了固定工作且工资不菲的这一年里下手啊!能理解的杀人动机还剩下最后一条,即玛莎有一个秘密情人,可是,警官,你比我更早的注意到了这是更不现实的一件事。综合这两点问题来看,玛莎女士谋害艾利先生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她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不敢肯定。你的意思呢,警官?”

Vol 11。本能(2)

“嗯,医生,顺着这个思路,你的下一个推论是有关玛莎的自首吧。”

“完全正确。我们刚才得出的结论是,玛莎不大可能杀死艾利,除非她变态或另有难以查找的隐情。那么如果玛莎所言属实。既然玛莎没有杀艾利,她又为什么要编造一个杀掉陌生人的谎言呢?所以,我想,至少有七成的把握说明玛莎女士相信自己杀了人。”

“你说的是相信自己杀了人?”

“是的,相信自己,我的意思是,有可能玛莎没有杀人,但是她以为自己杀了人。我们先做一种假设,玛莎被什么思想所左右,造成她以为杀了人的错觉。这又派生出两种可能,一是她被什么人暗示,二是当时的情境造成了一种压力,使得她出现了心理上的错觉甚至是心理障碍。女性的受暗示性一般较男性要强,她们很敏感什么样的环境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并且联想到一些危险的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联想很可能变得不仅仅是一个联想。暗夜里一个形象怪异的影子,后面有人走路的声音,甚至是朋友一句不太恰当的玩笑都会给相当部分女性造成这种想象空间,给她们以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所造成的后果并不确定,比较好情况的是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走夜路了,而中等的是恶梦、神经衰弱的影响,至于严重的,就是产生幻觉,也有可能是精神疾病。玛莎在这样的情境下产生了将企图强奸自己男人杀死的幻觉也是可能的,这应该是她无意识中潜藏的本能和死的欲望共同作用的结果。刚才我还说过她可能被什么暗示,这类暗示,心理学界称为催眠。不过我认为,这一可能微乎其微。”

“嗯,我有点理解了,那么,剩下的玛莎女士真的杀了人有多机率呢?”

“这个嘛,我很难将它量化,不过,我想,应该会有一半的几率,警官。”

“那么高?”警官带着怀疑的口气。

“是的,很高。不过,你要注意,我说的也顶多是个估计。”

“我继续说,警官。刚才我说到了因为威胁而产生了暗示,这可能源于死的本能——一种朝向自身,自杀、自暴自弃等行为都是死的本能的具体表现;另一种是朝向他人,大到战争、谋杀,小到仇恨敌视、与人争斗都是这一机制的对外表现。除了死的本能,人当然还有生的本能,我们活着需要空气、食物和水,对这种维持生命物质——还包括御寒的衣服,提供安全与保护的住房等等的追求是人类恒古不变的主题。还有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的性需求,它是同时作为保证传宗接代和满足快乐原则这双重任务的形式,同样属于人类生的本能。这里面有一个问题,被现代研究所忽略,那就是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原始世界里,杀死你的敌人本身就意味着增加了自身包括甚至整个儿种族活下来的机会,那时候食物太少自然界的敌人又太多,杀戮是生存的象征。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的稳定时期,这一现象似乎只有在犯罪案件中才会偶然出现。实际上,它被巧妙地隐藏了。警官你不妨想想,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一些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而另一些却站在其他人的头顶,享受着权力和物质的快乐;每个人在这个社会里,都要努力和他人进行文明之争,胜者抢占败者的工作、地位或者配偶,也正是这一现象的本质表现。对不起,我好像跑题了,警官,我想说的是,玛莎女士在未婚夫消失,有人要侵犯自己的时候,她的生与死的本能就会爆发,这时候,眼前有一把手枪会怎么样呢?而且,我发现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恰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你是说那个电话……”

“是的,在房东不在的时候却有一个出自他家的电话,这意味着什么,我想决不可能是小偷向主人的报警吧。正是这个电话,使玛莎眼前的绝境更加险恶,可以说是摧毁了她的希望,增加了玛莎开枪的可能性。对了,警官,我猜你还没有去电话局查找这个拨出的电话吧?”

“是的,可,你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你给我的线索里没有提及这一点啊。我现在之所以能在这里夸夸其谈,完全是得益于您列出来的详细的线索、时间和疑点。如果没有这些,我就什么也不知道,同样的,你查找这些线索也花掉了相当多的时间。”

“谢谢!关于这个电话,你的意见呢?”

“按照我的第二推论,这是某人所设下的圈套,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玛莎顺利用枪杀人的最后一道保险栓。我正是因为反复思考了这个因素,才大大减低了第一推论的可能性。警官,你明天最好去查查这个。”

“这个设下圈套的人,你想会是谁……”

“我考虑了很多因素,起先,我认为凶手是想嫁祸玛莎。玛莎曾说那是一只很大的转轮手枪。艾利是被。35口径手枪射中的,取出的子弹证明了这一点。那么,我猜想玛莎女士的手枪会不会也是一只。35手枪呢?不论玛莎女士是否开枪杀死迪亚特,她都早晚会打开自己的挎包,那时候,她将看到一把手枪。尚不知情的玛莎会很自然地拿起来,这样,枪上会沾有她的指纹。当艾利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以后,会很容易地找到这只枪。那么,上面的指纹将会使她顺理成章地成为第一嫌疑犯,甚至会被定罪。但是,我仔细考虑却发现那不可能。第一,凶手不会选择玛莎和艾利约会的时间,既然是嫁祸,就该找到玛莎独处,不能出示充分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段。第二,现代的痕迹检验学异常发达,花上一段时间就可能看出子弹是不是从一把枪里射出的,经过这个检验,玛莎女士并没有开枪射出击中艾利先生的子弹,那时候,不但嫁祸失败,反而还洗脱了玛莎的罪名。第三,也是我认为这串推理中最为重要的,如果凶手想要玛莎作为替罪羊,那么,这把手枪就决不该从警方的视线里消失!顺着这一推论,我接下来想到的是,那把手枪应该遗留在现场,凶手只需要把那具多出来的迪亚特的尸体收走就可以了。但是,凶手并没有那么做,现场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大雨又恰好帮了他的忙!那么,他既然无须脱罪,干嘛煞费苦心要导演这个惨剧呢?唯一合理的推论是,他打算搅乱你们的办案思路。你说呢?”

。。

Vol 11。本能(3)

“我也有相同的看法,我们在艾利的住所找到了他写的推理小说和一些文章,不过只看了一小部分,至今没能发现什么。”

“警官,我想问一个不太着调的问题。”

“请说。”

“艾利有没有与人通信的习惯?”

“没有,为什么你提到这个?”

“我想起在保罗先生的书上,看到的关于13年前你破那个案件的后续调查,说杀手有何人通信的习惯,这才忽然问到的。警官,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吗?”

“嗯,那次我们在凶手的住所翻出大量没有落款的信笺。这令我们大吃一惊,你知道寄信人的地址是写在上面的,所以很少有人不写自己的地址。那些信笺被仔细地检查过了,上面谈论的都是风铃草连环杀人案的具体实施和细节。我们根据上面的邮戳通知了当地的有关部门,但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也可能是找不到寄信人,这个事情就被搁下了,也没有对媒体宣布,但是,我们知道,还有一个杀手没有被抓到,他甚至比另外那个更为可怕和难缠。你是想到了这个吗?”

“是的,和我在书上看到的差不多。当然,我并非怀疑艾利就是那个人,他当时还是个孩子呢。我只是好奇为什么13年后这个城市再度出现连环杀手,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不希望是有人继续上次犯下的罪行。”

“对了,医生,你对新的血字有什么观点。”

“嗯,这个嘛,”医生略一沉吟,“我也想从不出来。你们鉴定的结果是,这次的字迹并不出于杀手之手。心理学界确实已经证明双重人格的存在,但是把双重人格引入这个案子,会造成调查的复杂化。再说,这种人格是相当罕见,所以要说是连环杀手自己写下这个血字,似乎并不可信。那它又会出自何人之手呢? 我想杀害艾利的凶手是最为合理的解释。他有可能是在嫁祸面具杀手。警官,我还有一点心理学观点上的看法,你要不要听听?”

“哎呀,医生,你对我的帮助太大了,我很想听听你的高见。”

“嗯,我从保罗先生的书籍中,得到了一种提炼。连环杀手在连续几次作案后,经常会出现手法上的改变。拿你破获的风铃草案件为例,所有被杀害的女性全部被用她们自己穿的丝袜勒死,开始的时候,警方并没有在尸体上发现性侵犯的迹象。但是,从第六次案件开始,尸体上就留下了精斑,至于丝袜勒死的这一环节没有变化。这意味着,凶手对原来的行为仍抱有兴趣,然而,这个兴趣,或是说满足感,比起第一次、第二次的尝试而言已经减退了。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这正像我们教导孩子时以奖励作为正刺激不断强化着孩子的学习过程,它最开始可能是一块糖,不过,一块糖作为正刺激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快就不再有意义了,奖励可能变成一个玩偶,一辆玩具小汽车,它开始慢慢增长。连环杀手也是如此,只不过不是获得物质奖励,他得到的是满足,不,说快乐更加贴切。但是这个快乐也是不断增长的,当风铃草杀手不再满足强奸之后,他开始了另一个崭新的尝试——奸尸——幸运的是,他没有走得太远——被你及时抓住了,不然他可能开始玩些更刺激的游戏,甚至增加刺激出现的频率。请注意,警官,我所说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渐进的,而且进程比较缓慢,我把它称为‘学习’过程。学习很可能不是出于满足,具体到这个案子,杀手确实可能因为艾利发现了什么而杀人灭口,但是,他却不太可能玩弄玛莎女士,制造这次的遭遇。回味面具杀手已经做出的四起命案,他干得很小心,没有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线索。警方有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人独立能完成的,因为每具尸体都没有死前挣扎的痕迹。但是,我的分析是,绝对系一人所为,他很难冒着风险找到一个伙伴完成这么恐怖的罪行。那么,这个杀手在城市一边杀害艾利,同时又在另一边巧妙地设下陷阱,我很难理解。从性格上分析,杀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他的谨慎,并且他是决不希望失败的。但是,在玛莎的遭遇上,我看到的是很多不确定因素。”

“不确定因素,你是指玛莎不该在咖啡馆逗留那么久?”

“嗯,警官,这算是一个,但还不是最主要的。杀手杀害艾利,当然可能顺便也调查了玛莎,了解到她的朋友多住在城外,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之下,她为什么不叫一部计程车呢?就算计程车不安全吧,叫警察护送回家也是可能的啊。(下注:美国的中型城市里,这样的做法绝非凤毛麟角,当然,在犯罪率较高的大城市里,就不太可能了。)莉莉西雅出现也是一个例外,从她的住处赶到玛莎路上的任何一个位置,应该都不会超过三十分钟,那么,玛莎被雨困住完全可以打电话给她啊。这个促使玛莎开枪的绝境就会破坏。另外,对杀手而言,除掉艾利就可以了,如果玛莎知道什么,他应该也可以轻松地把两个人一起干掉才对。为什么要找玛莎的麻烦呢,这一步看起来没太大意义。再者,亲自去处理不是更好些吗?被开枪打死的迪亚特要么不存在,要么是个心术不正的强奸犯。何必找这种人呢,这不是远远加大了自己的不安全因素吗?依照杀手的行事风格,不该如此弄险才对。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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