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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对噢,她马上想起来了,她为什么觉得张博衍很眼熟。她的小言书,她在新华书店排队等着要签名时撞落一本书来着,叫什么《听大师说风水》,那本书封面上的人就是张博衍。那家伙竟然还出过书,看不出来,那么有名。

“张先生?”陈可想确认一下,回头才发现那两个人都不见了。糟了,人呢?她确定自己没有乱走,一直好好呆在原地呢。糟了,不久之前才被江凌宵训过不要跟丢了,现在又跟丢了,不对啊!陈可摇头,她没有跟丢,是那两个家伙自己走太快了。“江总,江总?”

来来往往的人谁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傻愣愣地拿着没有吃完的热狗,嘴角还沾着红红的番茄酱,不知该如何是好。“江凌宵,张博衍?”

犹豫了一下之后她刚想迈步子,可是又想起江凌宵说过的话:就算走丢了,也得呆在原地。她只好呆在原地,几个白人小伙子经过时冲她吹口哨,几个黑人姑娘经过时看看她。陈可孤立无助,怎么办,要不要走开。如果一走开,他们又回来了,这下子,不是更找不到自己了吗?

这时天下起雨来,陈可抬头,雨点打在她的脸上。她看看四周,只有一个电话亭。可是如果在电话亭里,他们会不会找不到自己,想到此,她只好呆在书报亭的小雨棚下躲雨。雨棚很小,水滴沿着棚布落在她身上。

真倒霉,刚才天气还好好的,怎么会一下了下起雨来,不会是霉运已经越过太平洋了到达美国了吧!陈可长叹一声:“倒霉。”她慢慢蹲下来,靠在书报亭边上。

“倒霉什么?”

一双鞋子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慢慢往上看,看到沾着泥点的裤腿,上衣,肩。他撑着一把伞,遮到她的头挡住雨。

“江总。”陈可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对不起,我又跟住。”

“别让我听到你再道歉!”江凌宵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是我,我找到她了,我看我还是先回旅馆去,你准备好,我们明天就回去。”说完之后他挂了电话,伸出手,“你走不走。”

陈可拉住江凌宵手:“走的。”

江凌宵撑着伞,示意陈可可以靠得进一点近。陈可就往他身边靠了靠,江凌宵很自然地伸手搂住她的肩:“别让雨淋到。”

“嗯。”陈可点点头,“江总,你们去哪了。”

江凌宵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竖形小盒子:“送你的。”

“什么?”陈可拿到手里,看样子,应该是,“口红。”她不明白为什么江凌宵要送她口红,她打开盒子,拧出来。口红的颜色很漂亮,是玫瑰红色,不是很鲜艳。闻着有花香味。“谢谢。”

“向你道歉。”

“哪次?”陈可想也不想,要知道她认为江凌宵该向她道歉的事多勒去了。

江凌宵差点要吼了,他深吸一口气才说:“你撕我记录本那次,我骂你骂得很凶。”

什么呀,原来是那次。她早就忘了,没想到他还记在心上。这个人,有时还蛮可爱的。“江总,我收下了。”可,陈可仍有一个疑虑,要道歉送什么不好,为什么要送口红,是嫌她的嘴唇没有血色,很难看吗?陈可这个小妮子,误会了江凌宵的用意。陈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干很难看吗?

就是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江凌宵看得气血上冲。她的舌头尖粉粉的,很温润的样子。不行,可是很想——“陈可。”江凌宵突然停住脚步,陈可跟着也停下来,她还没有想到他会说什么。他的脸就凑到她的眼前,那么的真切,随即她的嘴唇感到一股柔软的东西贴了上来。

什么,这是什么?陈可瞪大了眼睛,江凌宵吻了她。货真价实得吻了她。

唔,怎么办,要不要闭上眼睛。手呢,手要往哪里放。还是这样,算了吧……陈可闭上眼睛,随江凌宵想怎么吻就怎么吻。嘴里软的甜的腻味在一起,连心都快被融化。“江总……”好不容易陈可才能说上一句话,“为什么……”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晕眩,脚软得站不住,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撑着伞。

雨中只听到他说了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仍闭着眼睛,久久不愿离开她的嘴唇,他喜欢,他留恋,想拥有。

这个让她窒息的吻,才是她此次美国之行最大收获。

回来时,陈可没有坐在头等舱,而是坐在经济舱中间的位子。伴着波音747起飞时发出的巨大哄鸣声,再低头看一眼这座神奇的座市,灯光渐渐远去,该和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吧。她能带着最美好的回忆离开,不失为一件喜好,没想到她这个灾星也能遇到喜事。

当然,有件事得除外。

陈可看眼了身边这个叽叽呱呱正说着蹩脚中文的白人小伙子。他说他叫吉姆。陈可想,她竟然能听得懂他叫什么,大概是他的中文只是发音还算准吧。这位叫吉姆的小伙子,太热情了。或者说他对自己说的中文感到很自信,从飞机起飞之后就一直说个不停。他说他去中国是为了旅行,他为此特地打了半年的工,还学了中文。陈可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绕舌歌手,不然他怎么能讲那么多。

“嗨,你知道吗,可,你喜欢MJ吗?”

陈可托着下巴,敢情他把她当成一个发音练习对象。“呃,还好吧。我听过惠特妮,知道吗?《保镖》。”陈可无心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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