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普斯打开盖子,他刚一打开,突然发出一声尖叫,面色象菜盘一样苍白,坐在那里呆呆地望着盘内。原来盘内放着一个蓝灰色小纸卷。他一把抓起来,双眼直愣愣地看着,然后把那纸卷按在胸前,高兴得尖声喊叫,在室内如痴如狂地手舞足蹈起来,然后倒在一张扶手椅中,由于过分激动而软弱不堪,筋疲力尽。我们只好给他灌了一点白兰地,使他不至昏厥过去。
“好啦!好啦!”福尔摩斯轻轻拍着费尔普斯的肩膀,安慰他说,“象这样突然把它放到你面前,实在是太糟糕了,不过华生会告诉你,我总是忍不住想把事情做得带点戏剧性。”
费尔普斯抓着福尔摩斯的手吻个不停。
“上帝保佑你!”他大声喊道,“你挽救了我的荣誉。”
“好啦,你知道,这也关系着我自己的荣誉,”福尔摩斯说道,“我应该请你放心,我办案失败,和你受托失信一样,都是不愉快的。”
费尔普斯把这份珍贵文件揣进他上衣里面贴身的口袋。
“我虽不想再打扰你吃早餐,可是我是渴望知道你是怎样把它弄到手,在哪里找到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喝完一杯咖啡,又把火腿蛋吃完,然后站起身来,点上烟斗,安然坐到椅子上。
“我讲讲我先做了些什么,后来又是如何着手去做的。”福尔摩斯说道,“从车站和你们分手后,我就悠然自得地徒步而行,经过优美的萨里风景区,来到一个名叫里普利的小村落,在小客店里吃过茶点,然后灌满水壶,口袋里装了一块夹心面包,做好了一切准备。我一直等到傍晚,才又返回沃金,当我来到布里尔布雷旁边的公路时,已是黄昏时分了。
“嗯,我一直等到公路上渺无人迹——我想,那条公路上行人从来不太多的——于是我爬过栅栏,来到屋后宅地。”
“那大门日夜都是开着的啊,”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不错,可是我特别喜爱这么干。我选择了长着三棵枞树的地方,在这些枞树掩蔽下,我走了过去,屋子里没有一个人能看到我。我蹲伏在旁边的灌木丛中,从一棵树匍匐前进到另一棵——我裤子膝盖破成这样就是证明,一直爬到你卧室窗户对过的那丛杜鹃花旁边。我在那儿蹲下来,等候事情的发展。
“你房里的窗帘还没有放下,我可以望见哈里森小姐坐在桌旁看书。她合上书关牢百叶窗退出卧室时,已是十点一刻了。
“我听到她关门,清楚地听到她用钥匙锁门的声音。”
“钥匙?”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对,我事先吩咐过哈里森小姐,在她就寝时,从你的卧室外面把门锁上,并且亲自拿着钥匙。她一丝不苟地执行了我的各项命令,肯定说,要是没有她的合作,你就不会找到你上衣口袋中的那份文件了,后来她走开了,灯也熄了,我依旧蹲在杜鹃花丛中。
“夜色晴朗,但守候起来仍然是令人厌烦的。当然,那种激动的心情,就如同渔人躺在河边守候鱼群一样。不过,时间等得非常久,华生,几乎就象你我在查究‘斑点带子案’那个小问题时,在那间死气沉沉的屋子里等候的时间一样长。沃金教堂的钟声一刻钟一刻钟地响过去,我不止一次地想,也许不会发生什么事了。可是,终于在凌晨两点钟左右,我突然听到拉开门闩和钥匙转动的响声。顷刻间,供仆役出入的门开了,约瑟夫·哈里林先生在月光下走了出来。”
“约瑟夫?!”费尔普斯突然喊道。
“他光着头,可是肩上披着一件黑斗篷,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他可以立即把脸蒙上。他蹑手蹑脚地走到墙壁阴影下,接近窗户,将一把长薄片刀插入窗框,拨开窗闩。然后他撬开窗户,又把刀子插进百叶窗缝中,把百叶窗打开了。
“我从藏身的地方可以看清室内情况和他的一举一动。他点燃壁炉台上的两支蜡烛,动手卷起门旁地毯的一角。一会儿弯腰取下一块小方木板,那是供管子工修理煤气管道接头时用的。这块木板盖着丁字形煤气管接头,有条管子通往楼下厨房,是给厨房供煤气用的。约瑟夫从这隐蔽之处取出一小卷纸来,把木板重新盖好,又把地毯铺平,吹熄了蜡烛,因为我正站在窗外守候他,他一下子撞进我怀里。
“啊,约瑟夫先生比我想象的还要凶恶得多!他拿刀向我扑来,我不得不再次抓住他,在我占上风之前,我指节上让刀划伤了。在我们结束搏斗之后,他由于仅能用一只眼看人,看起来象个凶犯,可是他听了我的劝告,把文件交了出来。我拿到文件,便放他走了。不过我今早给福布斯发了一份电报,把详情都告诉他了。如果他动作麻利,能抓住他要捉的人,那就太好了。可是如果象我预料的那样,他赶到那里人已经逃走了,呃,那政府还巴不得呢。我想,首先,霍尔德赫斯特勋爵,其次,珀西·费尔普斯先生都宁愿这件案子不经违警罪法庭审理才好呢。”
“我的天啊!”我们的委托人呻吟道,“请告诉我,难道在我极其痛苦的十个星期中,这份失窃文件始终和我一起在那间屋子里吗?”
“正是这样。”
“那么约瑟夫!约瑟夫是一个恶棍和盗贼了!”
“嗨!恐怕约瑟夫是一个比他外表看来更阴险、更危险的人物。从他今早对我所说的话来看,我推测他在股票交易中亏了血本,为了转转运气,什么坏事都准备去干。作为一个极端自私的人,一碰到机会,他既不顾他妹妹的幸福,也不考虑你的名誉。”
珀西·费尔普斯坐回他的椅中。“我的头都昏了,”他说道,“你的话使我更加晕头转向。”
“你这件案子最主要的困难,”福尔摩斯说教似地指出道,“就在于线索太多。极重要的线索被毫不相干的迹象遮掩住了。我们面前的事实非常多,只能从中选择必要的,按顺序把它们串起来,以便重视这一连串怪事的各个环节。我开始对约瑟夫产生怀疑的根据是,你曾打算在失窃的那天晚上和他一起回家,我很自然想到他必然会来找你,因为他对外交部很熟悉,又是顺路。后来我听你说有人急于潜入那间卧室。
我想,只有约瑟夫才可能把东西藏在那间卧室里——你对我们说过你那天和医生一起回到卧室时,是怎样让约瑟夫搬出卧室的——到那时我的怀疑就变成了肯定。特别是头一夜没有人陪你住,就有人企图潜入室内,这说明这位不速之客对房内的情况很熟悉。”
“我是多么有眼无珠啊!”
“我查明这件案子的事实经过是这样的:约瑟夫·哈里森从通向查尔斯街的那个旁门走进外交部,因为他熟悉路,所以在你离开办公室时,他直接闯进去,发现那里一个人也没有,立刻按起电铃来,正在按铃时,一眼看到桌上的文件。一瞥之间,他觉得他面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得到一份极有价值的国家文件,他一下子把它揣到口袋里扬长而去。正如你所回忆的那样,过了几分钟打盹刚醒的看门人才提醒你注意铃声,这一点时间是足够盗贼逃跑的了。
“他乘第一班车回到沃金,检查了赃物,肯定它极为珍贵,便把那份协定藏到他认为非常安全的地方,企图一两天内取出,送到法国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