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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2页)

郑天良一直没有对人讲过离开王桥集时的这种狼狈不堪的感受。但他直到临枪毙前的那一刻,他都准确无误地记住了一九九二年冬天的一片白茫茫的雪景。

17

我再次回到省城的时候,城市里的树全枯了,耳朵里灌满了冬天的风声,这个别人的城市越来越陌生了,如果不是我的儿子在这里,如果不是这里还有我没离掉婚的妻子在这里,我会毫不犹豫地将这座城市从我的生活中开除出去,这是一个让我输得精光的城市。

然而,我还是回来了。我想看看儿子,也幻想着妻子在我分别这么长时间后能够冲淡一些对我的仇恨,最终能像收留一个难民一样地接纳我。还有在合安期间写的几篇小稿子也该有些稿费进账了,我的冬天已处于食不裹腹的绝境。城郊结合部租的那间民房已经退掉了,我回到了我们只有一间房子的小家,可一挨门框,韦秀就将我往外撵:“你还有脸回来,孩子的生活费一分钱也不付。出去!”韦秀几乎将我轰出门外,儿子看我回来了,他不说话,默默地跑过来,轻轻拽我的裤腿,像两个地下党正在危险的环境里接头。我一把抱起儿子,在他脸上亲了又亲,儿子的脸冰凉,我的心更凉。

韦秀站在阴暗的屋里抹着眼泪,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脂粉和化妆品的痕迹,她靠打零工与儿子相依为命。三十岁的女人看上去比祥林嫂还要苍老,我是她生活中毫无保障的危险品,是她年轻岁月里的一道伤口。

如果我用十来年挣的十几万给她买了一套房子而不是去开什么餐馆,一家人就会过上平安无事的生活;如果我不跟那个叫张秋影的女人滚到一张床上去,即使餐馆倒了,韦秀也不会如此绝情。我知道一切都是我的错,但我不知道能用什么来为自己赎罪,因为我不能因为一次过失而上吊或服毒自杀,我没有勇气也不愿付出这样的代价。

韦秀的意识中也许还残留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感觉碎片,所以当我再次抱着儿子走进充满了腌咸菜味道的一间小屋时,她就没有再拿起菜刀和煤钎来轰我,她毕竟在我有钱的时候跟我一起享受过肯德基和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这些物质记忆应该可以瓦解她对我的部分仇恨。

这次回省城总共只拿到了四百多块钱稿费,我就像孔乙已买酒喝时一样从口袋里摸出了三百块钱放在了桌上。然后将刚买的一小包饼干拆开来给儿子吃,儿子贪婪地两块两块地往嘴里塞,嘴巴鼓得像金鱼的肚子,嘴角上粘满了饼干碎屑,儿子专心致志咽饼干的表情让我手脚冰凉。我心里暗暗地发誓,有朝一日,我也要让自己的儿子吃上烤羊肉串和炸鸡腿。

我对韦秀说:“我正在写一本书,写完了后可以挣四万块钱稿酬。等钱拿到手后,你就不要再去打零工了,再过几年,我们会买上自己的房子的。”

我这样说等于告诉她我不想离婚而且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韦秀的眼睛里放射出死里逃生的光辉来,她先用很怀疑的眼光看着我,然后说:“你要是把挣来的四万块钱全都交给我,我就不离婚了。”

我听了这话后有些气愤,就嘲讽地说了一句:“你的意思是只要我有钱了,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了,你不觉得用钱来赎回自己失去尊严对你对我来说是一件可耻的交易?”

韦秀终于哭了起来,她抹着脸上的泪水哽咽着说:“我一个人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样总比出去卖淫好。”

我听到这话心里一阵酸楚,自己的女人最起码在内心深处已经不止一次地认真思考过卖淫的事了,我还有什么权力指责嘲弄一个无辜女子,所有罪过都是我这个无能的丈夫造成的。我嘲弄了自己。

于是,我走过去抹去了韦秀眼角的泪水,她的泪水没有一点温度,就像她此刻的心情。我说:“挣来的钱全都交给你,我会对你和儿子负责任的。”

韦秀软软地靠在我的胸前,像一团棉花,我感到了棉花的重量。

这天晚上,韦秀给我做了一顿萝卜排骨汤,一家三口喝着带有荤腥的骨头汤,竟吃得热血沸腾,儿子将骨头啃得一览无余,他的鼻涕非常坦率地拖进了碗里,碗里的热气袅袅如烟。

我住下了,我们在一张腿脚摇晃的床上重温了夫妻间已经陌生了的事情,竟也像喝骨头汤一样令人感动。

第二天,我找到书商姚遥的时候,姚遥对我前一阶段调查的内容毫无兴趣,他用戴着钻戒的中指漫不经心地敲着玻璃桌面:“我不知道你调查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对读者来说有什么意义,郑天良以前就是雷锋张思德又有什么意义呢,现在的读者要的是郑天良赤裸裸的堕落与淫荡,而不需要你的考证与考据,这是一个功利化阅读的时代,人们读书就像手淫一样,只要发泄,不需要其他意义。你懂吗?而我们这套书的名字叫《100 个贪官与他们的女人》,一定要有女人,写好郑天良关键是要写好他与女人的关系,越多越好,越细越好,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到刺激和放下书就想去嫖娼,我看你这本书也就PASS掉算了。”

为了四万块钱的稿费和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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