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大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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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谈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力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y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己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