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得了吧。见什么见!你还以为自己真的是什么人物吗?”旁边的罗小兵嘲讽道。
“我没这么说。”陆劲顶了一句。
“少他妈的装蒜!”罗小兵推了他一把。
陆劲没理会罗小兵的粗暴,他一言不发地朝前走出了两步。
看出罗小兵还准备过去跟陆劲说上两句狠话,岳程连忙叫住了他。
“小兵,你跟总部联系一下,看看精神病院的事查得怎么样了。”他道。
罗小兵领会了他的意图,看了一眼陆劲,悻悻地走了。
岳程明白罗小兵为什么会对陆劲如此厌恶,其实他跟这个才上班不到两年的小下属一样,也从心底里痛恨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罪犯,恨不得立即将其正法,但他明白现在还不是时候,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为了让他开口,这个人现在必须活着,而他们还必须学会跟他和平共处。所以他觉得,不断挑战陆劲的耐心和承受力并不明智,尤其是在他有部分自由的时候。这倒不是因为他现在是他们的帮手,而是因为,不管外表有多谦和,陆劲毕竟是个心狠手辣的杀人惯犯,没人知道什么时候他会再开杀戒。
岳程曾经详细阅读过陆劲的案卷,他知道除了谋杀了那8个人以外,这个外表斯文,说话彬彬有礼的原美术教师在监狱里还制造过三起血案,只不过都没死人而已。
陆劲被关进监狱后不久,就因为跟其他犯人不和小伤不断,有一次他被发现躺在公用厕所的马桶边,遍体鳞伤,后经诊断,他断了两根肋骨,左手的两根手指粉碎性骨折,肛门处有严重的撕裂伤,大腿上也有好几处划伤。谁都知道那是怎么回事,这在监狱里并不新鲜,监狱方面本打算根据他的口供整肃监狱内部纪律,给行凶者一定程度的惩罚,但他却自始至终一口咬定那些伤是自己摔跤所致,由于他的坚持,最后这件事只能草草了事。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一切都已经风平浪静,在他养伤期间,没人再骚扰过他,监狱中也没再发生相似的暴力事件,但事实并非如此。
半年后,一个犯人在吃饭时,被人用一根铁钉插入了后脊椎,他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第二个犯人是在穿过走廊的时候,被人割断了脚筋,第三个在上厕所的时候,被一块磨得极薄的木片割掉了耳朵。三件血案发生在同一个星期。在完成最后那件割耳案后,陆劲主动向狱方自首,承认自己是行凶者,并称行凶动机是因为半年前受的那次重伤。他请求警方尽快将其击毙,以儆效尤,他的请求很快得到批准,但就在他被押赴刑场的前一天,他的命运再次发生扭转。警方当时有个非常棘手的大案,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陆劲手里握有该凶手的重要线索,所以他的死刑再次被搁置。但当时他一心求死,不仅拒绝跟警方合作,还两度企图自尽,之后又以绝食抗争,最后警方不得不对他进行24小时全方位监控,并请资深心理医生跟他谈心,在无数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个月后,他才终于松口,表示愿意跟警方合作。
岳程明白,尽管陆劲是个囚犯,尽管他外表看上去脾气甚好,尽管他断了两根肋骨,手指也不像以前那么灵活了,但只要他愿意,他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果任何一个人的性命,而且毫不犹豫。岳程不希望罗小兵成为这个人潜在的攻击目标。这不是没可能的。陆劲是个记仇的人,经验丰富,智商很高,他懂得隐藏自己的感情,擅长等待和攻其不备,同时又对人生不抱希望,像他这样的人要比那些明刀明枪,满脸横肉的杀人犯危险得多。
这个人就像颗隐藏在花丛中的炸弹,定时器在他自己手里,谁也不知道他定的是什么时间,在爆炸以前灵敏的人也许能隐约听到定时器发出的滴答声,而其他的人也许到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所以,陆劲不应该被小看。绝对不应该。
“她为什么要见你?”罗小兵走开后,岳程耐心地问陆劲。
“不清楚。”陆劲心不在焉地答了一句,隔了一会儿,他忽然用颇为轻松的语调问他:“你们是不是得罪过她?”
“得罪?”岳程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没有吗?”
“没有。”岳程道。他认为给美女点烟应该不算冒犯。其实他觉得,就算他把她逼到墙角,那也不能算冒犯,那应该叫做针锋相对。
“她态度很不好。”
“怎么不好?”
“她命令我留下来等她,说如果我不等她,以后警方就休想跟她的节目合作。她刚刚最后朝我喊的声音,你应该也听到了吧?”
那声尖叫他是听见了,但他没想到秋河是在说这些。
“她以为她是谁?”岳程轻轻一笑,本想说,我们跟电台合作又不是跟她,但转念一想,又把这句话忍住了。他问道,“这么说,你想留下来等她?”
“这由你说了算。”陆劲很文雅地说。
“说实话,我觉得她找你不会有什么正经事,顶多是出于好奇,她大概从来没看到过干你这行的。好吧,那就敷衍一下她吧,暂时不要告诉她你的真实身份。”岳程说,随后问,“她从哪儿赶过来?”
“应该不会很远。”
“敷衍她几句就行了,我们不能跟她谈很久。”岳程故意在“我”后面加了个“们”字,他相信陆劲已经听出了他话里的两层意思,第一,他不可能让他们单独谈话,第二他们还有正经事要做。陆劲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
“我明白。”
“五分钟吧,就跟她聊五分钟吧。”
你们又不认识,能有什么好谈的,五分钟应该足够了,岳程想。
岳程坐在广播大楼的休息室里喝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回头一看,邱元元正三步并作两步朝他走来。她今天穿着件黑色长毛衣,下面搭条黑裤子和一双方黑色头皮鞋,外面随随便便套了件黄色的长风衣,手里抓着个黄色皮拎包,一头褐色微卷的长发乱七八糟地披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