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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2页)

“为什么?”

“问他我能不能和你们一起到岛上去。”

“那他怎么说?”赫姆霍兹急切地问道。

野人摇了摇头:“他不让我去。”

“为什么?”

“他说他要拿我继续做实验。但是,我他妈的才不干呢。”野人突然怒从胆生,说道,“我他妈的才不愿意继续当实验品呢。就算全世界的主宰都来求我,我也不干。明天我也走。”

“可你去哪儿?”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野人耸了耸肩:“管它哪儿呢,无所谓。只要能一个人待着就行。”

南下的航线从吉尔福德起飞,沿着韦河河谷到戈德尔明,然后飞越米尔福德和威特雷到黑索米尔,再经过彼得菲尔德飞往朴次茅斯。北上的航线大致与之平行,沿途飞越沃普斯顿、汤罕、普顿汉、埃尔斯特德和格雷肖特。在猪背山和鹿头山之间有几处地方,两条航线相距不足六七公里。对粗心的飞行员来说,这样的间距实在是太小了——尤其是在晚上多吃了半克舒麻之后。以前曾发生过几起事故,而且都很严重。因此,北上的航线决定往西移几公里。此后,从朴次茅斯到伦敦的旧航线,便用格雷肖特和汤罕之间四座废弃的航空灯塔作为标示。所以,灯塔上方的天空便沉寂、冷清起来。现在,直升机都是在塞尔本、博登和法纳姆上空嗡嗡地飞个不停。

野人选择的隐居地点,是坐落在普顿汉和埃尔斯特德之间那个山顶上的旧灯塔。灯塔是完好无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野人第一次勘察这个地方时,认为简直太舒适,太奢华,文明程度太高了。他发誓,自己要用更严格的自律,更彻底的净身加以补偿,平抚(这种奢华给自己带来的)良心上的不安。在隐居地的头一个晚上,他故意没有睡觉。他一连几个小时跪在地上祈祷,时而向罪孽深重的克劳狄斯116曾经乞求宽恕的上苍祈祷,时而用祖尼语向阿沃纳维罗娜祈祷,有时向耶稣和卜公祈祷,有时向守护他的神鹰祈祷。他不时伸展双臂,那样子就像被钉上十字架一样。他一直那样伸着双臂,久久不动,伸得胳膊越来越酸痛,痛得发抖,痛得无法忍受。他一直那样伸着双臂,心甘情愿地承受这种酷刑,同时,从咬紧的牙关里(此时此刻,他已经汗流满面了)不停地迸出:“啊,宽恕我吧!啊,让我净身!啊,助我上善!”一遍又一遍,直到痛得几乎昏倒。

到了早晨,他才觉得自己已经取得了住在灯塔的权利,但即使住进去了,他觉得大多数窗户还是有玻璃,从平台看去,景色还是太过优美。想到此,选择灯塔的理由几乎马上变成了他要搬到其他地方去的理由。他选择住在灯塔,是因为这里的景色是如此美丽,还有,从这么高的地势一眼望去,似乎能看到神灵现身。可他是何许人,居然娇生惯养、养尊处优地时时刻刻饱览如此美景?他是何许人,居然住在上帝显圣的地方?他只配住在肮脏不堪的猪圈里,黑咕隆咚的地洞里。痛苦的长夜过后,他身体僵硬,仍然疼痛不止,但正因如此,他内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他爬上灯塔的平台,眺望旭日东升的明媚世界。眼前的美景让他重新觉得自己已经获得了在此居住的权利。在北面,景色为猪背山绵延的白垩山脊所包围,东边山脊尽头的后面,高高耸立着七座摩天大楼,那里就是吉尔福德。看见这些大楼,野人便不以为然地皱起了眉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慢慢习惯的。因为到了晚上,这些大楼不是像呈几何图形的星座一样星星点点地闪烁,就是在泛光的照耀下,像发光的手指(那架势意味着什么,全英格兰恐怕只有野人此时此刻才能懂)一样煞有其事地指向神秘莫测的天空。

灯塔所在的地方是一座砂质的山丘,将猪背山和山丘分开的是一个山谷,普顿汉就坐落在山谷中。普顿汉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只有九层楼高,还有几个粮仓、一个家禽养殖场和一家小型维生素D制造厂。灯塔南侧是长满石南灌木的慢坡,再往下就是连成片的池塘。再后面,越过一片树林,便是埃尔斯特德高耸的十四层大楼。在英格兰特有的雾气中,鹿头山和塞尔本若隐若现,把人们的眼球吸引到那幽蓝浪漫的远方。不过,吸引野人到灯塔来隐居的,并不单是远方的景致,眼前的景色与远方同样引人入胜。那片树林,一片片紫色的石南花和黄色的金雀花,一簇簇苏格兰冷杉树,一处处如镜的池塘以及池塘上掩映着的白桦树、睡莲、一株株灯心草——这些都非常迷人,对看惯了美洲不毛沙漠的人来说,简直是摄人魂魄。何况还有这份孤独!整日连个人影也见不到。从查令T字塔到灯塔乘飞机虽然只有一刻钟的距离,但这片萨里荒原的荒凉程度不亚于马尔佩斯的山丘。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人逃离伦敦,但他们逃离的目的只是去打电磁高尔夫球或网球。普顿汉没有沙地,最近的黎曼面球场也在吉尔福德。这里唯一诱人的是鲜花和美景。既然这里没有值得一来的地方,所以也就没人来了。刚开始的那段日子,野人独自一人过着无人搅扰的生活。

约翰刚到伦敦时领过一笔零用钱,这笔钱他大部分都花在装备上了。离开伦敦前,他买了四条人造丝毛毯、绳索、钉子、胶黏剂、几件工具、火柴(不过他打算到时候做个取火钻)、锅碗瓢盆、二十四包种子,还有十公斤面粉。“不,不要合成淀粉和废棉代用面粉,”他曾一再坚持,“虽然那玩意儿更有营养。”但当涉及要不要泛腺质饼干和添加维生素的牛肉代用品时,他再也抵挡不住店主的劝诱了。此时此刻,盯着这些听听罐罐,他痛苦地自责自己太软弱。文明的破玩意儿!于是,他痛下决心,即使饿死,也不吃这些东西。“这样可以教训他们一下。”他恶狠狠地心想。这对他自己也是个教训。

他数了数身上的钱,满心想着剩下的那点钱能够让他熬过冬天。到来年春天,园子里种的东西就够用了,他就用不着依赖外面的世界了。再说,还可以打猎。他见到过很多兔子,池塘上还有水禽。于是,他立刻动手做弓箭。

灯塔附近有些白蜡树,还有一大片杂树林,长满了笔直、漂亮的榛树苗,是做箭杆的好材料。他先砍了一小棵白蜡树,砍出一段六英尺长、没有长枝条的树干部分,按照老米茨麻交给他的法子,剥掉树皮,一层一层地削掉白色的木质,最后削成一根和他一样高的板条,中间粗硬,两端纤细且富有弹性。干这种活儿给了他极大的乐趣。在伦敦过了几星期懒散的日子,终日无所事事,要什么只要按一下开关或转一下把手就行。现在,干点需要技巧和耐心的事,真是让人由衷地高兴。

在板条要快削成的时候,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唱起歌来——唱歌!这就好比他从外面回到家里,突然发现自己在明目张胆地干坏事,把自己逮了个正着,不禁愧疚得满脸通红。不管怎么说,他到这里不是来唱歌享乐的,而是来逃避肮脏文明生活进一步的污染,是为了净化心灵,是为了向善,是为了积极赎罪。但他沮丧地发现,在全神贯注削弓时,居然忘记了自己曾发过誓,要永远不能忘记——可怜的琳达,以及自己对她的残忍不仁,还有那些令人作呕的孪生子,像虱子一样成群结队地游走在她神秘的死亡周围,他们的存在不禁玷污了他的悲伤和懊悔,更玷污了神灵。他曾发誓要永远铭记在心,他曾发誓要不停地赎罪。可是,瞧他现在!快快乐乐地坐在那里,一边削弓,一边唱歌,居然唱歌……

他走进灯塔,打开芥末盒子,倒了些水,然后放到火上煮。

半小时后,从普顿汉一个博氏群组来的三个德尔塔减农工,刚好驱车到埃尔斯特德去,走到山顶时,他们惊讶地发现,一个年轻人站在废弃的灯塔外面,光着膀子,正用打了结的绳鞭抽打自己。他的背上横着留下了一条条深红色的鞭痕,每条鞭痕上都流下一道道的鲜血。卡车司机把车停到路边,和两个同伴一起,瞠目结舌地望着这超乎寻常的场面。一、二、三——他们数着鞭数。抽了八下之后,年轻人中断了自我惩罚,跑到树林边拼命呕吐。吐完了,抓起鞭子又开始抽打自己。九、十、十一、十二……

“福特啊!”驾驶员悄悄地说道。另外两个孪生兄弟也不例外。

“福特呀!”他们嘴里嘀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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