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为我们吵架吗?如果我今天不在家里,出差在外的话,你还要逮捕吗?”
她回答道:
“那我也得抓你,等你回来后再抓。现在我要带走你。”
随后她把曲哲带到旁边的禁闭室,再把门给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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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禁闭室有六平米那么大,靠墙一面有几条木板可以坐在上面,前面是手指粗钢筋做的铁栅栏,顶天立地,但中间的空隙很大,面对的就是警察办公室,它实际上就是办公室的一个角落。曲哲可以看到一部分警察工作的情况并听到另一侧的警察来回走动的声音。
坐在木板上,曲哲越想越气,意识到女警察骗他,说是找出来谈话,一到警局态度大变。但是抓人要有证据,还应该出示逮捕证才对。
曲哲又想到那警察常常重复的那句话:
“你有权保持沉默,任何你所讲的都可能成为对你的不利的证据。”
曲哲觉得不能就这样待着,开始喊人。叫了几声后,表情变得严肃的女警察出现了,曲哲问她:
“为什么你不说那个抓人之前必须重复的话, 就把我关进来?”
她又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
“那些都是电影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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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好莱坞电影也是瞎编,曲哲不甘心,问:
“凭我妻子指责就抓的话, 那我要说她打了我, 你还抓她吗?”
她有点不高兴:
“谁打人就抓谁,你怎么证明她打你了。”
曲哲反问道:
“她怎么证明我打她了呢?”
她还算耐心:
“她有医生证明,医院和我们联系过。”
曲哲说:
“那好,我给你看看我身上的证明。”
曲哲故弄玄虚般地挽起袖子,把胳膊上被杭湛挠坏的地方指给她看,那是一个很小的伤口,皮破了,有一点血迹,还没有愈合。
那种伤口曲哲平时根本不在意,该做饭时照样做饭,该游泳时照样游泳,回家的时候再上点酒精杀杀菌。既然警察要看证据,反正也没有公理,曲哲就把这个小伤口特意夸大,明明不痛硬说痛。女警察从铁栏杆那边伸过头看一看,觉得是个伤口,就回去找了个立即成像的相机,拍了一张照,满足一下他的不满。曲哲见有机可乘,又见缝插针地说道:
“现在你有证据了, 如果我要求的话, 你肯去抓我的妻子吗?”
女警察不耐烦了:
“那是我们的事。”
曲哲想一下觉得不对,继续追问道:
“如果你们把我们俩个都抓起来了,那孩子怎么办?”
她回答说:
“那我们就会叫社工把孩子带走,一段时间内你们俩就看不到她了。”
曲哲听后缩一下脖子,不再嚷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