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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2页)

母亲明白她只能嫁一个犹太丈夫,于是她去了多伦多大学,希望离我父亲远一些。五年多来她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1946年,她离开多伦多到拉德克利夫攻读博士学位,并以优异的毕业论文获得了学位。

父亲在离坎布里奇尽可能近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以便接近她。他的工作在达勒姆的新罕布什尔大学。每个周末他都到坎布里奇去,恳求她嫁给他。在他苦苦追求她七年之后,她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她的父母为此伤透了心。这是我母亲一生中第一次没有顺从她的母亲。

父母的这些故事是我逐渐懂事时听到的。其他的故事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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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的父母给对方写了成百上千页的信,但是在大部分时间里,他们住在不同的城市,相隔上百里有时甚至几千里。他们大部分是通过信上的话语而相识相知。

母亲搬到父亲的单身公寓的那一天,发现了藏在三楼的一个柜子里的空伏特加酒瓶——她把那一次经历比作蓝胡子的故事,蓝胡子的新娘打开了禁忌之门,她看到了里面藏的东西从而认定她的生活从此被毁掉。就在那一天,她还发现了他写给他前妻的信——毋庸置疑是酒后所为。“我犯了一个大错,”他写道,“我娶了一个聪明的犹太小姑娘。”

母亲的家里一年最多碰一次酒,所以母亲在搬去和父亲同住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酒。但既然已经违逆了家庭嫁给我父亲,母亲不能向她的父母透漏真相——即这个婚姻从一开始就麻烦重重。她不仅向她的家庭而且向所有她认识的人隐瞒了父亲酗酒的事,而且,自己也尽可能逃避这个事实。书包网

红尘难舍(6)

到1949年我姐姐出生的时候,母亲对自己光明前途曾经有过的无尽的希望都破灭了。到了1953年我出生的时候,她的婚姻从很多方面来说已经结束了。

“我们最后一次Zuo爱时有了你,”几年后母亲终于告诉我。她的话几乎让我感到刀绞般疼痛。

早早破灭的不只是母亲浪漫的希望。作为一个50年代的家庭主妇,她找不到工作。新罕布什尔大学有一条严格的规定,禁止雇用教职员工的妻子。她申请中学老师的工作时,他们告诉她,她的证书不合格;她需要教育资格证书。她可以再回学校读书,但是她无法兼顾学习、缴纳学费和照顾孩子。

我的母亲无所适从。她精力充沛,雄心勃勃,却是一个处在门第高贵的白人世界里的孤独犹太人,远离自己的家庭,婚姻寂寥而难以维持,这使母亲把她过人的精力都投入到家庭生活的狭窄空间中:做饭,缝衣,待客,购买打折商品,种花,用罐子储存蔬菜,教养两个女儿去拥有她所没有的名誉、财富、前途,并得到进入大城市广阔而五彩缤纷世界的途径。

尽管我们家经济状况一般,母亲尽可能使我经历她只能在她成长的萨斯喀彻温小村镇所梦想的冒险。她十分憎恶沃尔特?迪斯尼(在她的眼里,是他使那么多她喜爱的书变得一钱不值),即使在钱不成问题时,她也从不带我们去我梦中的目的地迪斯尼乐园。但是她带姐姐和我乘公共汽车去波士顿看歌剧和芭蕾。她为我们报名参加舞蹈班和法语班。她很少带我们去看儿童影片——我是和我的朋友及其家人去看的《老耶尔人和快乐的人》——但是她的确带我们去看《推销员之死》、《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和许多伯格曼的电影。看完之后,她总要花上一到两个小时批评男演员的表演、导演和剧本。

我们家总是缺钱,母亲总是为那些账单发愁。她做家教教法语和拉丁语,每小时赚一美元。她为老师代课并在附近的一个空军基地教英语写作,我确信她在那儿一定很快就受到了学生的关注,他们全是男学生。她还在高中教英语。

母亲天生适合当老师,而且天生就是一个演员——风趣,自信,真正对她的学生感兴趣,精力过人。她和学生讨论他们的写作,也讨论他们同男朋友或女朋友或父母的关系。

她喜欢在我们家的起居室上课。她穿一件拖地丝裙或是她自己设计并缝制的羊毛长袍,当学生们大声朗读他们的文章时,她为他们端上自制的饼干,每个人——特别是母亲——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评论。

在这些###上我总是坐在他们中间,从不错过机会。我非常自豪自己有一位光荣、聪明、风趣的母亲,她真的棒极了。我认真听她告诉学生关于他们写作的每一句话。不上课的时候,母亲坐在沙发上批改学生的作文,我则坐在她的身边阅读她在空白处写的评语。她的评语往往比学生的原文还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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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搞大了(1)

第一章

名义上是烧烤酒吧,但是这家快活狼烧烤酒吧店却连一个烧烤架都没有,就在这家店里帕吉呆了将近三个星期,这已是他打工生涯的最长记录了;他此前的事业是半个职业“瘪三”。眼下他考虑要在迈阿密正儿八经地安顿下来,看能不能找个有遮盖的地方搬进去,不过他还真舍不得离开夜夜相伴的大树。

他对迈阿密的一切都心满意足。这儿不仅四季温暖,而且多数警察对他们这样的人都很宽容。唉!也是为了生存,他们偶尔也会干点越轨的事,这是那些安分良民想都不敢去想的事,譬如说,到某个地方什么也不买,你可以愿意坐多久就坐多久,没警察来管你,好像大多数警察的态度是:嘿,您尽管坐着,只要不武装抢劫,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另一个让帕吉高兴的是,在迈阿密,人们老是说西班牙语,这使他有一种身在国外的感觉。他一直渴望出国,而事实上他惟一的一次机会是到了加拿大,那还是四年前的一个长周末,他迷迷糊糊地从布法罗兜到了尼亚加拉瀑布的加拿大一边,顺便在“里普利信不信由你纪念馆”里撒了泡尿;为此他还被拘留了几天。

说来也可笑,帕吉起初并不是非要到迈阿密不可。他从克利夫兰那个根本不像家的棚子里出来,想搭车南下,找个暖和的地方挨过冬天,刚巧拉他的卡车司机要去迈阿密港的市区。

也算是帕吉福星高照,刚到的那天正轮上选举日。他在街上逛了不到一小时便遇到了一个老头。老头开了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在帕吉身边停下,对他嘟嘟囔囔说了一通西班牙语,然后拿出一张10美元纸币在他面前晃了晃,帕吉还以为是那家伙要他吹箫,说了句“没兴趣”,老头立马换成英语,告诉他这10块钱的代价只是投票。

帕吉说:“我不是本地人。”

“这没关系。”

就这样帕吉钻进了货车,到投票点的一路上,老头又拉了另外7个男的,有几个身上还散发着刺鼻的体臭。到了投票点,他们径直走进去,然后由老头教他们怎么做,对此,工作人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轮到帕吉时,老头要他填艾伯特·格林(Albert Green)这个名字,但是他竟写成了奥伯特·格伦(Allbert Gren)。真正的艾伯特·格林早在1991年就死了,不过“他”还能经常在迈阿密投票。在市长候选人中,帕吉将格林先生的选票投给了一位叫卡洛斯的。尔后他走了出来,拿到10块钱,这张纸币握在他手里就像一张百万美元现钞。

帕吉从来没有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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