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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这首诗是天宝四年被派去北方和奚族人和亲的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误录为“宜芬公主”)所作。有道是“公主琵琶幽怨多”,和亲之举在汉唐两代一直做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政策”来使用。王昭君出塞去匈奴和亲虽然最为有名,而且后世文人吟咏最多。像杜甫就感叹:“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欧阳修嗟叹:“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但是,江湖夜雨觉得,王昭君却并不是历史上与胡人和亲的女子中最为悲惨的。一来,王昭君本为后宫宫女,在三千佳丽如花的后宫中,她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终老宫中,正像王安石说的那样:“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二来,王昭君和亲之后的结局,在历代和亲的女子中也并不算很差。

然而,对于唐朝的那些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她们的心情应该比王昭君更加沉痛难耐。她们都是金枝玉叶的皇亲,如果不去和亲,她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游乐玩耍,然后在大唐的名门贵族、科甲才俊中选一个如意郎君当驸马,过上花好月圆的幸福生活。然而,一纸诏书,就要离别自己的爹娘,孤身一人远去那地僻人蛮的遥远世界,很难再有机会回到家来。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实在无异于晴天霹雳。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是电视剧《红楼梦》中的一曲歌,是说探春的。探春被南安太妃收为“女儿”去番邦和亲,饶是有“玫瑰花”之称的探春,一向精明泼辣的探春,此时也不禁珠泪涟涟,情难自己。

和《红楼梦》所编的情形相似,唐代派往外族和亲的“公主”,往往也只是皇家的旁支。真正的皇帝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的宝贝疙瘩,是绝对不派去和亲的(尤其是唐朝前期)。吐蕃人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想娶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和高宗的眼珠子,哪里能送到吐蕃去?于是,武则天他们假称太平已出家修道,等风声过去后,就又风风光光地给她选如意郎君,大肆铺张,隆重完婚。这里这个“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说“公主本豆卢氏女,有才色”云云,可能有误。据《资治通鉴》和两唐书上说,她是唐玄宗的外甥女,姓杨。临时被册封为“宜芳公主”。江湖夜雨细查唐玄宗的姐妹,无一人嫁给姓杨的。但唐中宗的女儿中,长宁公主嫁的是杨慎交,如果是他们的女儿,也应该算是唐玄宗的外甥女。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十有###,宜芳公主就是杨慎交和长宁公主的小女儿。当时,韦后和安乐公主都已经被诛杀,长宁公主虽然没有被杀,也被赶出京城,她那超豪华的宅第也被拍卖。所以,这倒霉的差事,不派她女儿去,谁去?此时杨小妹妹是“爹死娘嫁人”--杨慎交已死,长宁公主又嫁了人。谁又能帮可怜的杨小妹妹说话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她母亲想帮她,但“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又能如何呢?

所以,可想而知,宜芳公主肯定是和上刑场差不多地难受,如果可能,她宁愿不要这个“公主”的头衔,她宁愿像长安市里普普通通的贫家女孩一样过荆钗布裙的生活,她一定恨自己为什么生为一个女子。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登上远去的车马,去那遥远的草原。在这个稚嫩女孩的心中,自己似乎就是一只小白兔,被送入那可怕的狼窝之中。她按捺不住满怀的愁闷,于是车马在虚池驿停留时,宜芳公主提起浸透了泪滴的墨笔,在驿站的墙上题下了本篇这首诗。就这首诗来说,对仗并不甚工,遣词造句也无过人之处,最后这句“他日望长安”,也很平常。但这些句子毕竟出自“当事人”之口,读来还是令人相当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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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2)

然而,宜芳公主的悲剧还没有结束,她是三月份被送到北方和奚王李延宠成亲的。仅仅过了半年,到了九月份,这些北方的狼族们就又重新叛唐。而他们叛唐起兵时,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将唐朝的公主杀掉祭旗!可怜宜芳公主,于豆蔻年华惨死在胡人刀下。日夜不休的万里胡风,也吹不散她的怨愁!

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宜芳公主比王昭君等要惨多了。说来和亲之举,在汉唐经常有之,和亲虽说对于换得和平的环境有一些好处,但对于被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却实在是一出惨剧。唐朝之时,就有不少男儿反对和亲之举,比如诗人李山甫就在诗中说:“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又以被迫和亲的公主本人的口吻说:“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后来唐朝的英武之主唐宪宗极为厌恶和亲这样的行为,曾对建议和亲的大臣背诵了戎昱的这首诗:“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弄得大臣们个个红脸,再也不敢提和亲这档子事了。

胡汉恩仇,碧血黄沙,太多的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一任历史的漩涡中将其吞没,她们隐没在暗黄发脆的历史书页中,是那样的无声无息。然而,细细地品读历史,我们还是能听得到她们那几乎杳不可闻的哭泣和叹息。

老杜应景的糗作(1)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

老杜这两首诗,倒不是十分生僻的作品,因为风行天下的普及性读物《千家诗》中就选有这两首。说起这《千家诗》,江湖夜雨小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后来却越来越觉得此选本实在太烂。据说这两首五言诗是明朝王相所选,这王相实在是个糊涂虫,脑子大概进了水,老杜的五律,佳作比比皆是,有“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自是千秋鼻祖”之称,就算是闭上眼瞎摸,找出来的也比这两首强。《千家诗》所选老杜的其他几首五律也惨不忍睹,都是老杜做得很差劲的作品,像什么《登兖州城楼》、《春宿左省》等,虽不能说都是老杜集中的败笔之作,但也是二流水平。王相的鉴赏水平,实在糟之极矣,糕之极矣。

杜甫比李白、王维、孟浩然等小十多岁,老杜当年和他们比起来,名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人家李白形象好,会炒作,写诗也是随性挥洒,妙笔生花。而老杜长得既不像李白那样潇洒出尘,也不像王维那样温柔如玉,经常因为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而且,杜甫是苦吟一派,是“为求一字稳,拈断数根须”那一类型的。而太白则不然,是激情型的,酒酣耳热之余,提笔就写,犹如神助,确是天生之奇才。打个比喻来说,李白手中好比使得是“独孤九剑”,非天分极高,聪明过人者难以领悟,像郭靖那样的恐怕很难学成;但一旦领悟,威力无比;临敌之际,随性挥洒,却妙到巅毫。这一路功夫,不拘常理,正如郑板桥所说“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原不在寻常眼孔中也。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此语也可借来当作太白诗风的生动写照。

而老杜却是用功型的诗人,老杜的诗,是日积月累,耗费多年苦功锤炼而成,功底扎实,格律精严。如果用武侠人物来形容老杜,江湖夜雨觉得老杜的“武功”似乎像全真派,早期进境极慢,但随着功力的不断增厚,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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