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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第2页)

“奉先啊,怎么样,现在方天画戟用的还习惯不~”

李书实召见的第一个人便是自己班子的核心成员同时也是元老最关键的是也是唯一拥有李书实所提供的“幻想装备”的吕布。不过看到吕布在李书实提到方天画戟四个字的时候那满脸“不要拿走啊”的表情,李书实忽然觉得现在的吕布好萌的说。

当然了,自从那年冬天险些变成伪娘之后,吕布便有意蓄起了胡须,反正这厮荷尔蒙的分泌足够旺盛,虽然没有关二爷那么夸张的长须,但是三寸短须还是有的,于是时至今日吕布的那张脸已经彻底看不出女性的感觉了。可惜他今天的这幅卖萌表情让他之前的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了。

“放心吧,如果你感觉画戟使得顺手的话就继续用好了,如果你觉得不顺手的话我也可以给你换一换的。不过你的那身镜铠倒是应该换一换了。西凉骑兵以防御见长,弓箭对其的伤害远远比不上轻骑兵,但是却拙于策略,所以作为比起镜铠,我手里的白银铠似乎更适合你。”

一听不用放弃方天画戟,吕布的脸色立刻阳光灿烂。至于原因,你觉得被贴上了吕布专属标签的方天画戟和吕布童鞋的契合度会低于max么?所以说啊,李书实这么问完全是为了能够顺利的铺垫出更换铠甲的动议罢了。

而对吕布来说,作为一名顶级武者,自然非常清楚西凉骑兵这个职业在各种细节上的优劣,所以对于李书实的一番话也是极为认同的,更不用说李书实最后还追加了一记“致命一击。”

“另外奉先,你也把豆袋给我吧,我准备给你一个惊喜哦~~”

那一霎那,吕布疯狂了……

………【26。请称呼我为散财童子(中)】………

吕布最想从李书实的手里拿到什么赏赐?

对于这个问题,李书实其实相当清楚。即使他脑子实在是太笨了也应该从无论是历史书还是《三国演义》的故事情节再结合自己兜里的宝物图鉴仔细对照一下估计也该明白了。

“这……这,真的是……真的是,给,给我的么!!!”

原本在外边总是一脸冷峻示人的吕布吕奉先童鞋在这一刻却已经双手发抖双腿哆嗦外加满脸因为惊喜而显得扭曲之极,这就是传说中的中二症发作么?(误)

没错,展现在吕布面前的是一匹和爪黄一个品种的阿哈尔捷金马,只不过因为这匹马的毛色并不是爪黄那样的金黄色而是幽深的棕红色,所以这匹马的名字叫做——赤兔。

吕布在收到李书实肯定的信号之后便一脸柔情的看向了美丽健壮的赤兔马,不过不知道是因为吕布不符合赤兔马的“择偶”标准呢还是吕布那柔情似水的目光让赤兔小盆友感到过于肉麻,反正面对吕布送去的各种电波讯号赤兔悠闲地摇了摇头直接无视掉了。

虽然吕布这个曾经被称为“白天骑赤兔,晚上骑貂蝉”的禽兽就身体素质而言那是超级BT的,可是想要轻易收服眼前这匹烈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当然,关键是吕布已经完全被赤兔所迷住了,所以他可不敢下重手,一旦伤到美丽的小赤兔怎么办。

虽然李书实很像继续观摩一下吕布和赤兔不得不说的故事,但是既然已经把赤兔交给了吕布,那么这就是人家小两口的私事,李书实觉得自己还是乖乖退散为好。更何况吕布看向赤兔那柔和的目光即使是在一旁的李书实也感觉浑身不舒服。算了,就当清理胃肠吧。

第二个被叫到的是李书实的卫队队长典韦。不过令李书实无语的是,他并没能发出去一件宝物——武器上典韦的双铁戟其实就是仿照双鞭的攻击方式依据典韦自身的战斗习惯改进而成,如果使用熟练的话拥有完全不输于双鞭的攻击效果。虽然在武器强度上凡铁打造的双铁戟也许不如双鞭,但是在契合度上显然双铁戟作为典韦的本命武器更加适合。

辅助装备上典韦也已经拥有了山寨了没羽箭的小戟,其战斗力之强即使是李书实也不得不承认配合典韦那天生的神力实在是凶残之极,再加上典韦的双铁戟,让典韦完全化身成为一架人形多拉大炮,而且还是敏捷堪比史密斯的多拉大炮……囧。

防具,对于这个问题李书实更感觉浑身无力。因为之前回忆了一下曹操传的剧情,记得典韦是一个可以通过剧情死亡获得一件宝物的人物,只是因为如果他不死的话似乎就没有宝物可拿,所以李书实有些吃不准那件装备是靠典韦那不屈的意志化成的还是说因为典韦这个没啥学问的家伙有眼不识金镶玉把宝物埋没,直到死后才被别人发现呢?

结果……话说就连典韦自己都很不好意思啊,明明是很重要的家传宝物,可是这位倒好,直接放在自己身边当护身符了,堂堂凤凰羽衣可是会哭的啊,绝对会哭的啊。明明人家器灵很看好你的,可是你却这样对待人家,这种人参赢家果然还是死掉比较好啊……

不过典韦倒是很开心,虽然真正的战士并不需要依靠外物,但是战场可是一个冷枪暗箭乱飞的地方,能够有一件好的防具显然可以有效地提升自己的生存几率不是。所以从这点来说,为自己分辨出自己家传宝物的不凡之处的李书实还是让典韦发了一张好人卡。

“飞龙道袍和没羽箭,仲康你看看合不合手。”

没羽箭除了李书实这个所有者可以无视职业的关系随意装备之外就只能送给贼兵职业的人装备了,所以许褚是当仁不让的唯一候选人。而在防具的选择上,虽然因为典韦那里意外的收获了一件野生的凤凰羽衣,可以富余出一件多余的凤凰羽衣来,不过考虑到贼兵那攻强守弱的特性的话,李书实依然还是更倾向于增加贼兵原本就很有优势的爆发力的飞龙道袍。

是的,如果说武术家职业讲究的是攻守平衡,以出色的敏捷和脚步从而让与之对敌的敌人无法在其身上找到破绽,用连绵不绝的进攻让敌人无法得到喘息的机会的话,那么贼兵职业则是基本上抛弃防守以强大的攻击力获得战斗最终的胜利,同时攻击的时候也更加追求对敌人的致命一击,也就是能一刀解决问题绝对不多浪费第二刀。

虽然说这两种兵种各自有各自的优势,但是总体而言,在面积宽阔的战场之上,贼兵这种舍生忘死的打法显然更容易打击对方的士气同时提升本方的士气,同时在单位时间内对于敌人的伤害也就是DPS更高,配合好的治疗和MT的话将会发挥出很好的效果。

而武术家则更长于小范围内面对少量敌人,单挑更是相当优秀。所以典韦率领的武术家其实是作为李书实的近卫守护之盾存在的,至于许褚的贼兵队伍,那就是一支征伐之剑。

所以,追求平衡本来就不是贼兵这个职业所擅长的事情,那么在装备的选择上当然要考虑提升进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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