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猎户走了以后,李郭不解的问道:“主公,山中伏兵只有两千人左右,我军纵然遭受埋伏,亦何惧之?主公为何如此厚赏那个猎户?”
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十石粮食与一万钱,对于普通百姓来讲,已经是笔天大的财富了。
望着李郭,陈旭答道:“长其可曾听说过‘千金买马骨’的故事?”
李郭虽然有大志气,但是没有读过书,只能认识几个大字,如何听过‘千金买马骨’的故事?
于是乎,面对陈旭的询问,他满脸通红,有些呐呐无语。
陈旭这个时候才感到自己有些失言,急忙说道:“山寨兄弟大多不认识字,待回到寨中以后,定要让两位军师教大家习文学字。”
“今日这个猎户前来给我等通报消息,就得到如此丰厚的赏赐。若此时传了出去,附近郡县的百姓,必定会成为我黄巾军之耳目。”
“以区区钱粮,而得到众多免费斥候,长其以为如此行事是否划算?”
李郭这才恍然大悟,暗自叹服。
再优秀的斥候,也不可能比当地百姓更了解附近的一切。
黄巾军分发钱粮,本就使得百姓归心。若是再诱之以利,日后在雁门郡中,官兵的一举一动,都会被黄巾军得到。
“长其,你可知道山中的伏兵是何处官兵,打得是何种旗号?”
李郭思索了一下,道:“何处官兵尚不知晓,他们主帅的旗号也非曾打起来,我只是隐约看到官兵有两千人马。”
陈旭把头转在一旁,目视程昱,露出询问的神色。
程昱眉头微皱,说道:“雁门郡各个县城,自保尚且不足,又怎敢派兵前来伏击?”
“并州刺史丁原,虽是一介武夫,却并不愚笨,如何会派兵前来与我等交战?这支兵马的来路,我也并不知晓。然伏兵已经被我得知,区区两千人马,不足为惧。”
想过之后,陈旭亦是点头。
哪怕这两千人马是大汉最精锐的兵卒,黄巾军在人数占了绝对优势的情况之下,也没有什么好惧怕的。
以两千人马伏击两万,若不借助大自然的力量,用火攻、水淹之计,想要胜利非常困难。
所以陈旭在心中认为,那个官兵的主将,要么并不通晓兵法,要么就是狂妄自大。
想到这里,陈旭嘴角勾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
吕布仍旧带着官兵埋伏在山林之中,静静等待着黄巾军的到来。
他虽然并不以智谋出众,却也知晓敌众我寡。所以才没有明目张胆的与黄巾军两军对垒,而是准备埋伏在此地,等到黄巾军来的时候,杀他个措手不及。
在吕布看来,只要能够迅速斩杀黄巾军的统帅,剩余的乌合之众就再也无法对他构成威胁。
与异族还有山贼流寇的数次交战,已经让吕布懂得了,失去头狼的狼群,只要你表现出足够的凶猛,哪怕狼的数量再多,也会四散而逃。
若黄巾军是一群狼,那么陈旭便是头狼。而吕布的目标,就是杀死头狼,驱散狼群。
两千官兵,看着前面的主帅,心中又是激动,又是紧张。
他们作为并州首府的人马,自然跟随着吕布征战过很多次。在他们心中,吕布的身影就宛如魔神一般,不可战胜。
只要是他骑着战马冲锋,就没有人能够挡住他前进的脚步。任何强大的敌人,都会成为他戟下的亡魂,成为他身上的战功。
并州的士卒们都喜欢跟随吕布一起作战,他们喜欢那一往无前的作战方式,更喜欢那些唾手可得的功勋与战利品。
但是这一次,以两千人伏击两万人,却是并州军从未遇到的事情。
于是乎,众人心中都有些激动、期待、紧张与淡淡的害怕。
他们只希望自家主将能够像往常一样,挥舞着手中的大戟,斩掉敌酋的头颅。
“踏踏踏!”
三万余人在路上前进,他们弄出来的声响绝对不小。
吕布紧紧握住手中的长戟,在心中呐喊着:“近了,近了,再近一点!”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将贼人首领的脑袋砍下,让自己手中的大戟饱饮鲜血。
黄巾军在狭窄的道路上缓缓前行,但是距离官兵埋伏之地相聚不远的地方,却忽然停了下来。
此时已经将近正午时分,天气炎热无比,士卒们早已饥肠辘辘。陈旭让人在阴凉的地方安营扎寨,而后埋锅造饭。
“该死,他们怎么会想到在此地安营扎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