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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3页)

这份礼物过于厚重,仅仅五柄长刀就价值五百金以上。苏东坡决定提醒一下赵兴,但赵兴似乎早有准备,他抢先介绍:“恩师,我还没给你说说呐——这些礼物是倭王赏赐的。恩师写的那几首小词,我拿去印在盘子上,赠送给倭王及其大臣,顺便得了些回赐。

倭国穷困,些许赐物也没特色,除了刀剑就是一些珍珠,那粒走盘珠也是。剩下的我都在泉州转售了……学士,自今往后,你无须再担心钱财问题了,只管啸风饮月,只要诗词不断,钱的问题交给我。

我这次带来了三千两金子,学士若是需要,年底我还可以拿出三千两,剩下得钱那笔投入运营。我估计,每年万贯开销,不成问题。“

万贯家私,在宋代相当于什么?至少相当于现在的千万富翁。

据说,苏东坡来黄州时也曾带了笔钱,王夫人认为应该量入为出,于是她把这笔钱分成十二份,每份又分装在三十个小钱囊中,小钱囊都悬在梁上,苏东坡每天摘下一个钱囊,里面就是他们每天的生活费。

一年过去了,苏东坡断炊了,而现在已是他谪居黄州的第四年。

这笔钱来的太及时了,听到这笔钱是自己的诗稿换的,而赵兴还留下一部分,苏东坡也不再客气,他坦然的命令孩子们将笼箱抬入自己的房间。迟疑一下,他又当着赵兴的面,吩咐苏迈给潘大临送去两根金条。

苏轼总是这么豪爽,自己的境遇才有改变,便想到周济朋友,这也是他收入虽高,却没有积累下钱财的原因。王夫人对此倒没拦阻,她看了一眼赵兴,说:“君孚那头,怕用不着官人操心了,我看离人曾相约拜访,必有深意。”

赵兴答:“我听说,他酿的潘生酒味道极佳,打算让他指点一下。若他顾不上经营,就在酒坊挂个名头,我替他卖酒。”

苏东坡点头:“离人信得过,好吧,我回头劝劝他。”

宋代没有职业经理人的概念,自家有什么好秘方,都是隐藏深深,哪怕自己没能力开厂,也不委托他人经营。

潘大临关了自己的酒店,坐吃山空,长此下去不是办法。苏东坡正在替他发愁,赵兴已想到了解决办法,故而他打算回头劝劝潘大临。因为他知道赵兴的操守,就从眼前的事件中看出——苏东坡写了诗稿,他冒着风浪去倭国卖钱,他不说,没人知道他靠诗稿挣上了钱,但他却很坦然,并承认自己留下部分钱财运营。

这种“不欺暗室”的品格让苏东坡确信:潘大临把秘方交给赵兴,绝不会吃亏。

几天过后,潘大临的事有了结果,赵兴与他签订了一份在这时代看来十分古怪的协议,协议内容是:由潘大临负责教授潘生酒的酿造方法,而赵兴与程族负责出场地、出人力、出资金,并负责销售,利润潘大临取四成,程族与赵兴各占三成。

按一般宋人的说法,潘大临拥有秘方,不管别人出多少资金,至少利润的八成应该归他,其他人只是他的雇员。但有苏东坡出面说和,再加上潘大临自觉得什么事也不用做白拿四成利润,光这份清闲也值。

再加上新酒还是以“潘生酒”为名,协议里还规定:任何时候,他打算重开潘生酒,这酒的配方还完全归他……

对赵兴来说,这份协议已经很宽容了,但对宋人来说,如果没有协议的最后一条,似乎潘大临方面吃亏较多——然而无论怎么说,潘大临自此之后,可以经费充足的过他的追星生涯了。

解决此事后,赵兴准备回程家坳举办婚礼。山路崎岖,猛虎出入,其他人不方便前往,赵兴只邀请了苏东坡作长辈、潘大临做自己的朋友出席,苏迈也一同随行。

走过蕲水江边的程家集新庄,便可以看到一条通向山顶的路,苏东坡用手里的竹杖指了指山道旁里的一个告示牌,很好奇的问:“我记得,离人曾经说过浠水边的房子是新居,现在叫做‘程家集’,山里面是旧居叫‘程家坳’,这里……怎么婚礼要在旧庄举行?”

山路边的那个告示牌上贴着一份布告,布告里陈述山里发现老虎,希望山民结伴出入。那张布告上还盖着蕲水县知县与黄州知州的鲜红大印。

布告牌的空白处画着一只嘴边滴血的虎头,虎头下写这几个大字——“虎出没,小心!”

苏轼的意思是:既然旧居附近有老虎出入,怎么还在那里举办婚礼。

来迎接苏东坡的程夏看了看周围,见程家坳的几个孩子已经散布开来做出警戒姿态,他拱了拱手回答:“太师傅要问,徒孙不敢隐瞒,其实这山中本无老虎,可老师说苛政猛于虎,他担心衙役来催科索役,搅得村里不宁,所以便上县里报告虎情。数日前,隔山的村民曾猎得一只幼虎,我们已抬到县里呈递,此后,县太爷便贴了这份布告。”

程夏还没有说明全部真相,自从“发现”虎迹后,赵兴便隔三岔五派人到县里报告伤亡情况,县里派出几名衙役来剿虎,结果,这几名衙役人间蒸发,程家坳的猎户就势接过了他们的职位。此后,程家坳便成了官差们的畏途。衙役们诡异地相诫:来这片山区后,定要手脚干净,态度恭敬……

苏轼慢慢点点头,原来老虎是吓别人的,自己人走路没必要小心……

如果他现在还是官员,他不会容许赵兴胡闹,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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