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没骗她。”老约翰勾起了嘴角,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是因为什么,领主大人,你想知道吗?”
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因为什么?”
“因为,我在教会动手前,就把他挖了出来,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另外一个地方?”
不在格里兰,却距离很近,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翡翠森林?”
“是的。”老约翰点了点头,“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埋他的地方,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都无法找到他。”
魔族的亲王,在老约翰的嘴里,就像是一件东西,被挖出来,做二次掩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累得额头暴青筋,头顶冒氢气,始终一无所获……
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
“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监视这里的一切,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教会留下的人,是你?”
“是的,作为金色骑士,我责无旁贷!”
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宋默听得一头黑线。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包子和大米打架,不敌,找来外援粽子,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大叫“我是卧底”,那时,包子会是什么心情?
五雷轰顶吧……
当时的光明教会,怎么也不会想到,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
“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
老约翰一呲牙,“被我干掉了。现在教会的人,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不需要动脑筋,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强悍威武!
话说,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
知道吧……
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
领主大人纠结了。
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
纠结了一个晚上;领主大人得出了结论;格里兰的老祖宗;是一个成功的花瓶;而且很可能是涂了黑漆的史上最成功花瓶。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当初和梅尔斯亲王定下契约;到底是被坑了,还是另有目的;就值得商榷了。
或者只是因为被魔族胁迫?
宋默摸了摸下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时的格里兰;武力值可不像现在这么高啊。
想不通,宋默干脆把这件事抛开,老约翰的身份不再是秘密,从最初的吃惊到现在的坦然,宋默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毕竟,没有人喜欢被信任的人蒙在鼓里。
“领主大人,早餐准备好了。”
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老约翰的行事却未见任何不同。宋默挠挠头,这也算是不错的结果的吧?如果老约翰乍然改变态度,他还真不知道该和自己的管家如何相处。
不过,真的要继续把老约翰当做管家吗?
宋默踌躇起来。
“领主大人,您不需要为此烦心。”老约翰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我依然是您的管家。”
“可是……”
宋默眼神复杂的看向老约翰,如果教会得知老约翰的存在,会不会把他当祖宗供起来?或者……
“我明白您在担心什么。”老约翰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您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哪怕有万一,我也会将这个万一捏碎在我的手里。”
老约翰摊开手掌,戴着雪白手套的大手用力合拢,握紧的拳头,彰显着无与伦比的力量。
宋默没有说话,他好像明白老约翰整天戴着手套的原因了,不只是因为管家的身份,更是为了掩饰他的双手。那双手,只要看过一次,就能确定,是一双武者的手。
“好的,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