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加律令,旧案赏罚
龙椅之上的李世民闻言也面露难色。
他心中早就打定主意,自然不会因为这御史大夫的一句话,直接就放弃此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韦大夫有句话,他还是很赞同的。
那就是大唐百姓的平均寿命并不高,尤其是那些寒门穷苦之家。
这百姓本来就活的时间不长,倒也没必要晚婚。
这,似乎是无法反驳的理由。
。。。。。。
见下方殿内的百官意见不一,李世民自然也不好大手指,强行颁布律令,于是便将目光转向身为尚书左仆射的房玄龄。
后者与陛下眼神一交流,立刻明白这其中的含义,开口道:
“陛下,韦大夫此言,臣不以为然。”
“年岁太小成婚不利,此乃事实!臣确实也有所耳闻。”
“不可为了让女子成婚多生子女而不顾性命安危,不顾腹中胎儿安危,不过女子安危。”
“这提高成婚年岁,并非等上个三五年,可以适当调整。”
“少女虽来月信便可嫁人,但十三岁上下的少女,的确尚未成年。”
“各位同僚不少家中也是有女儿,十三岁的女子,自身都还只是孩子,又何苦冒着性命之忧嫁做人妇呢。”
“臣提议,陛下可与诸位大臣们一起商讨出一个合适的年纪。譬如十五岁,十六岁。”
“。。。。。。”
房相的话,其实也是李世民的意思,同时也符合绝大多数官员的意思。
早婚的结果摆在面前,这是不可逃避的事。
折中的办法就是这样,稍微提高个两三年。
持反对观点的韦挺此刻也没再开口,因为如果真的只是定在十五六岁,那确实影响不大。
毕竟有不少的百姓家中,就是这个年岁才开始婚嫁的。
见到下方的诸位官员大多都点头赞同或是附和,李世民最后开口道:
“此事,朕已思索数日。所想之法正如玄龄所言。”
“朕欲加一道律令,凡大唐女子,不到年十五者,严令不许出嫁,违者依照律法处置,具体如何处罚再议。”
“另可建议百姓,待家中女儿二八之后,嫁人方为最佳。告知其危害,至于如何抉择,由百姓自己,朝廷只管十五以下的。”
“诸位爱卿意下如何?”
听到李世民只是强行限制到十五岁,殿内的一众官员都觉得并没多大影响,便一一附和道:
“陛下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