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祝你好运。”库比欧好象是有什么心事,匆匆将我打发出来。
我迈出接见厅的大门,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总算完成了一件工作,心里顿时松快了许多。“斯库里,不如我们去找女王陛下玩儿吧。”“算了,我想赶紧去一趟盖亚,我总是不放心斯沃。”“看来,你还真把那个骗饭吃的家伙的话当真了,晚去几天又不会死人。”西儿叨叨咕咕不肯罢休,我也不去管他。通过城外的传送魔法阵。直接就来到了盖亚的王都赫尔墨。
我径直来到王宫前面,问守门的卫兵:“对不起,你们的王子在吗?”那卫兵上下打量我几眼,不耐烦地问道:“你找哪一位王子?”“第一王子金·斯沃。”“你有什么事吗?”“我是他的朋友。”“那么,您是……”“我是斯库里·亚古。”
“原来是亚古先生,”卫兵的态度马上变得友好起来:“王子不在宫里,他去潘·达克男爵的领地了。老男爵前几个月去世了,王子作为王室代表去参加新男爵的继任仪式。临走前吩咐过我们,要是您来了,让您去沙思路亚找他。”
“多谢。”我离开了王宫门前,利用赫尔墨的传送站来到港口城市沙思路亚。时间是盖亚历三二七年的二月四日。
序卷动乱前的和平生活第9章遗迹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二)
和金·斯沃分手以后,十二月十九日,我来到了东方山脉南端的拉瑞斯山谷中——马克涅斯就长眠在这里。为什么他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安息之地呢?我隐隐约约想到了,但是连自己也不敢相信。
拉瑞斯山谷,其实只是一个半包围的谷地,在它北侧,翻上一座两人高的小山坡,拉瑞斯·尼古平原就尽收眼底。马克涅斯就葬在这个小山坡上,我站在他的坟墓边,目光只注视着一个地方——拉瑞斯·尼古平原上那块完全改变我人生的地方。
十五年前,就在这块辽阔的平原上,盖亚的盟友、商业国苏纳底,和东方山脉附近的最后一个僭主政权、强大的弗拉斯沃尔,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
那老人,我永远的师父,正好带着年幼的我经过这里,悲剧性地卷进了这场厮杀。他的背上中了两支羽箭,一边吐血一边缓慢地向冰冷的地面倒了下去。在临终前,老人断断续续地对我说:“六十年……我追寻了整整六十年,心之光究竟在哪里啊……如果,如果我没有寻找它,如果我一心钻研魔法,今天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希格……也许,我错了,它、它……”
突然间,他用最后残余的一点气力叫了起来:“它、它一定存在!虽然……我还是相信它一定存在……它……存在……希格,你要去寻找它,掌握它,跟从它!”
我伏在老人的尸体上哭泣,悲哀和惊惧使我的意识逐渐模糊。【。xsz123。】网。【。xsz123。】。【。xsz123。】网那次,我能够在如此凶险的战场上保住性命,可以说完全是奇迹吧。隐约的,我感觉一只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抚上了头顶,一个声音突然在喧嚣嘈杂的战场上清晰地响了起来:“怎么有个孩子……可怜。”
而这只手,这只亲切的手,现在就躺在我的身边,在漆黑地下缓慢地腐烂着!虽然在战场上,在决斗场上,我杀死过许许多多的人,但是面对马克涅斯的坟墓,我第一次感到了死亡的恐怖。我在颤抖,从心底产生的凉意,弥漫到四肢百骸。我的喉间发出一声野兽般嘶哑的哀号。如果有旁观者,他一定以为这是哀悼亲人的悲痛吧。然而我自己清楚地知道,那是恐惧,对漆黑死亡的恐惧……
沧海桑田,大地如陶轮般疯狂地旋转。昔日的光辉荣耀,如今都变成了腐土和陈迹。苏纳底在十五年前那场战争中被彻底击垮,被迫臣服于昔日的盟友盖亚;而煊赫一时的弗拉斯沃尔,竟在不久以后的一场大瘟疫中死亡了三分之二的领民,衰败成三五个小小的村落。那位老人,就安葬在昔日弗拉斯沃尔王都郊外的公共墓地里——今天,那是卡基拉村外一片乱草丛生的荒地。
我找到了老人的坟墓,在坟头插着连姓名和生年都没有的木牌前跪了下来——突然,我惊诧地发现,坟前竟然摆放着一朵淡紫色的萨伯丝花。
萨伯丝,它的含意是恬静和安息,它是冬日里盛开的最美丽的花朵。我站起身,寻找献花的人,这才发现,几乎每座荒坟的坟头,都摆放着一朵盛开的萨伯丝花。远远的,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哼着歌谣,抱着满满一篮子的淡紫色小花,在逐一地进献。
我走过去,小女孩怯生生地望着我。“你认识这些人吗?”她摇头。“那你……”“妈妈说,只要每天献上一朵萨伯丝花,凑够一千朵,那些人就会高兴地变成神呢。”我轻抚着她的头:“你妈妈叫你来的?你送过多少朵花了?”“不,我自己来的呀,”小女孩自豪地仰起头,“已经三百二十四天了呢。”
一霎那,我的心中突然有火花迸现。我的思维隐约抓住了一些什么,可是转瞬即逝,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何物,究竟从何而来……
进入卡基拉村中唯一的饭店兼旅馆,我点了一盘浇帕萨尼汁的烩肉。几乎所有食客都转过头来看我——而我,虽然不是一个奢侈的人,却一直很看重美味的饮食。作为一个雇佣兵,这大概是非常要不得的缺点吧。
人们的好奇心,很快就被我整齐的服装、擦得锃亮的软甲,以及悬在腰间的钉锤所击败。虽然现在看来只是一个乡下村落,可它的前身乃是辉煌的弗拉斯沃尔之王都,这里的人们,比较起其它许多地方的住民来,要更敏锐,能够更清楚地判断出,什么样子的人还是不惹为妙。
烩肉端了上来,我切下一小块尝了尝,皱皱眉头:“没有产自紫森林、上品的精灵之吻吗?”
“啊啊,您真是行家,”服务生略显尴尬地笑笑,“当然啦,我们这里曾经是弗拉斯沃尔的王都啊,不可能没有上品精灵之吻来调配帕萨尼汁的,可是因为点这种汁的客人太少,距产地路程又太远,所以……”
老板走了过来,打断服务生的话:“货卖识家。我亲自调配帕萨尼汁已经三十年了,我用普通精灵之吻和一般厨师用上品调配出来的,滋味相差微忽其微,想不到您竟然能够尝得出来。我们这里的价钱本来就便宜,既然这样,再算您半价好了。如何?”
我摇摇头:“不用。”“不,既然您能尝出来……就这样说定了,多一个第纳尔我也不收。”久闻此处民风淳朴,看来确实不假。
可是,当我吃完烩肉站起身准备付帐时,却有一个小个子年轻人走了过来:“您是远道而来的吧。我们村子后面的山路上,有一处古魔法使留下的遗迹,只要一枚银币,我就带您去看。怎么样?”
这家伙,一定看到钉锤,误以为我是魔法师了。“没兴趣。”说着话,我自顾自向柜台走去。可是那家伙竟然跟了过来:“真的,非常神奇呀。是古魔法使安德鲁斯阁下的遗迹,绝对值得您跑一趟去看看。而且不远,才两里多地……”
安德鲁斯?这个名字终于使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正在寻找安德鲁斯的魔法杖吗?也许这个所谓遗迹,能够提供一些线索吧:“真的?那……好,我就走一趟。”
虽然确实不算远,但也根本不止两里路。一路上,小个子的嘴就没有停过,从村子的历史,直到村中最好的厨师并不是饭店老板,等等等等,说个没完没了。终于走到了,我看见,那是山路边一块比较平整的石板,宽窄大约都是一臂,而厚度是一指。在石板旁边,立着一块刨光的木牌,写着:“伟大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之遗迹”。
我走近去仔细观察,还用手轻抚这块石板,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强,到最后,竟然笑了起来:“喂,这就是牌子上写的——不,是你所说的‘安德鲁斯的遗迹?’”“对啊,”小个子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骗局被揭穿的恐慌,有的只是失望和不安,“这是我祖父告诉我的……”
“怎么证明呢?”“证明?牌子上写着。而且祖父亲口对我说过……”“喂,起码也要有安德鲁斯的签名或者印章为证吧。”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安德鲁斯的字迹,更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印章。“这个……您难道让他刻上‘安德鲁斯到此一游’吗?”小个子似乎很委屈的样子。
“是啊,是啊,安德鲁斯走过许多地方,也许他曾经坐在这块石板上小憩过——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从这块石板上,我连一点魔法力也感受不到。你带我来就是看这无中生有的东西吗?”
“您听我说,去年大魔法师尼尔斯阁下也曾经来看过……”“哦?他说这确实是安德鲁斯的遗迹?他有没有写下证明书然后盖章?”我打趣对方。小个子急忙说:“不,他没有……可是,他在这块石板上站了整整一个下午,还对着天空做了许多手势……我也看不懂。然后一句话不说,付给我两枚银币就走了……”
“哈哈,你竟然赚到两枚银币,”我重新低下头来审视这块不起眼的石板,并且弯腰想要把它翻过来。“没有用的,”小个子阻止我,神色有点尴尬,“早就有人干过了,甚至连下面的泥土也翻开了很深,可是没有……”
“我先问你,”我盯着他,“除了你刚才说过的大魔法师尼尔斯外,有人相信过你所说的话吗?”“村里很多人都相信……”“外来的呢?”小个子耸了下肩膀,一副“他们全都是傻瓜”的神情。
我拔腿就走。小个子追上来?